第一百四十章 第一腿与第一臀(1/2)
霓虹妹子叫高桥美惠子,也是学医的。都是东亚人,生活习性也都相差不大,肖蝶也算有个伴儿了。
又坐飞机又挤地铁的,大家都有些累了,饭后在校园里随便转了几下,元宪洲就把肖蝶和美惠子送到宿舍楼下,让她们早早休息了。他自己则到校内的对外宾馆办理入住手续。
没想到这个季节正是人多的时候,宾馆已没有空房。
元宪洲只好到校外去,校外的景象跟燕都火车站类似,到处是趴活儿的黑出租,走几步又不时有人过来问:“住店吗?”
这种赶脚简直太亲切了。
可元宪洲还是小心翼翼,祖国人民跟美帝可不一样。
出来时,元宪洲已经把包裹都放在肖蝶那里了,连护照都没拿,随身只带了100美元,维萨卡,弹簧刀,还有身份证。
带钱是为了防身。如果碰到劫匪,发现你身上一分钱没有,后果可想而知。
元宪洲没敢走远,就在学校大门斜对过四五十米远的一栋小楼前停下,这里挂着英文“宾馆”的字样,观察片刻,元宪洲走了进去。
这里的客房也基本满了,只能将就三楼楼梯口的房间住下了。
这房间比元宪洲当初刚重生回来,在白塔寺住的地下旅店还破败,墙上斑驳陆离,卫生间的水管也滴答着水
元宪洲实在是又累又乏了,洗把脸洗洗脚,将门把锁拧到头,又挂上链子,然后上床就睡着了。
半夜,不知哪个醉汉认错门了,好一顿踢门,幸好挂着链子才没进来。
第二天,元宪洲赶紧退了房,回到校园,和肖蝶还有美惠子一起吃了早饭,然后肖蝶忙着去办理各种手续,元宪洲则到校内宾馆去等客房,等了半个小时果然等到退房的,连忙订下了房间,然后离开校园,打算到外面去转转。
离开校园走了五六百米就到街区上了。
布鲁克林果然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区,房屋破败,街上到处是四处闲逛的年轻黑人。
元宪洲尽量低着头,每当有人投来好奇的目光时,连忙躲闪开,避免与之发生冲突。
可这年月到米国的中国人还比较少,尤其到这种黑人居住区的几乎没有,元宪洲就像稀有动物一样,到哪里都有人盯着看。
正低头走着,突然来到一栋三层的小楼前,楼门洞口不断有黑人进进出出,各个身形健硕,穿着运动衣,看起来这栋楼是个运动场馆。
转到楼的另一边,元宪洲才发现墙上挂着大幅宣传画,上面的人看着面熟,仔细一打量,这不泰森吗?
元宪洲突然想起来,泰森就是布鲁克林区的人,而且还有很多体育明星都是这里出去的。
元宪洲稍一驻足,突然听到有人吹口哨,转头一看,只见三个黑人壮汉正嬉皮笑脸地看着他。
元宪洲假装没听见,加快脚步离开小楼附近,没想到那三个黑人青年竟然追了上来。
不会吧,大白天也有人打劫?
元宪洲一边快步走着,一边四下打量,希望能看到警察之类的人,但街上要么是闲逛的黑人青年,要么是行色匆匆的人。
“布鲁克林!布鲁克林!”三个黑人壮汉在身后喊。
什么意思?是要收保护费吗?
元宪洲一时慌张,竟然钻进了一条死胡同,等他察觉已经来不及了,三个黑人壮汉嬉皮笑脸地堵了过来。
元宪洲把手伸进怀里,摸着弹簧刀,这几个家伙比大鸡、大旗他们还要壮,一刀上去要是没捅到要害,估计连点反应都没有。
元宪洲的手不摸刀了,又摸刀勒,也就是美元,脸上也换上笑脸。
“功夫!”黑人突然用蹩脚的中文喊。
元宪洲顿时明白了,刚才他们不是喊“布鲁克林”,而是喊“布鲁克李”,这是李小龙的外国名字。
这几个黑家伙或许以为中国人都会功夫。
好在元宪洲还真会点拳脚,跟老窦头学了几天梅花螳螂拳那也不是白学的,基本功有一点,套路也能从头打到尾。
黑哥们儿抱拳,兴奋地喊着“功夫!功夫!”
看来元宪洲无论如何也得给他们露两手了。
元宪洲朝三个黑哥们儿抱一抱拳,然后像个街头卖艺的一样,耍起了把式。
刚比划几下,三个黑哥们儿就拍手叫好。
元宪洲使出浑身解数,一丝不苟地打着套路。
最后,他微微喘息着,做了一个漂亮的收式,结束了表演。
为首的一个黑哥们儿过来,像唱嘻哈音乐一样,说了一大堆英语,元宪洲听明白了,这家伙想拜元宪洲为师,元宪洲哪敢,就假装听不懂。
黑哥们儿无奈了,最后只好简单地说自己叫麦克,平时就在挂着泰森画像的那栋楼里练拳,有什么事可以去找他。
元宪洲点点头,三人这才一边比划着中国功夫一边走远了。
元宪洲长出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在街区上走着,留意着街道两边的店铺最后终于找到一家看起来比较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推门走了进去。
没到米国前,元宪洲曾经充满雄心壮志,打算在学校附近买套别墅,或者买一套带泳池的小独栋,可以天天跟肖蝶住在一起,享受小夫妻生活。可昨晚他就打消这个念头。
这鬼地方,房子保不保值倒是次要的,问题是不安全啊。
眼下之际,元宪洲还是租一套别墅,等肖蝶周末的时候过来放松休息一下,平时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学校宿舍好了。
接待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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