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做了奴隶主(求收)(1/2)
青田人才市场的管事倒是机灵,小眼一瞄就知道林小凡的疑惑,于是赶紧解释了这个特殊的老头。
老头没有名字,代号老树,年纪也才六十好几,但是光看那老如树皮的脸,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已经一百几十了呢。
没办法,奴隶的人生本就是无法想象的凄苦,再加上他以前是战场上的逃兵,在军事审判所就经历了无数非人的折磨,然后被契上奴隶之印,整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或许是对命运不公的抗议,老树做了奴隶也从不表现自己的活力,以求得买家的青睐,以致于他做了奴隶差不多十年,被辗转贩卖至全国各个人才市场,却始终无人问津。
也是,谁要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废物?
须知老树不但四肢筋脉全被挑断,修为全无,只能像一个最普通的普通人一样正常行走,而且每到月圆之夜,总是疯狂地大喊大叫,任你皮鞭滴蜡——不对,任你鞭抽、烙铁,全无效果。
总之,老树是一个逃兵、废物、疯子、随时可能死掉的老狗,而且还贵,50金,这是个奇怪的定价,在奴隶契约上注入的死价。
难怪没人要。
难道怕人要?
管事对此也表示无法理解,但他能有什么办法?他们人才市场的资源是全国流通共享的,一批一批来,卖不掉就一批一批去,再一批一批来,又一批一批去反正人员是流通的,只不过现在凑巧这是老树流通到自己管辖的青田区域罢了。
这样?
林小凡转了个位置,仔细观察了一下老树,发现他头发乱糟糟,脸如树皮脏兮兮,浓浓的眉毛被剃掉了一边,酒糟鼻,嘴大如盆,最让林小凡印象深刻的是那双眼睛,既不炯炯有神,也不无神呆板,好似真的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可是却让林小凡觉得特别之极,虽然也说不出什么个子丑寅卯来。
老树当过兵?看得出,他这样的人以前绝对是豪爽吃四方的人,这样的人应该最能交朋结友,又怎么会是逃兵?
即便是逃兵,也是有不得不逃的理由。
强烈的第六感告诉林小凡,这个老树绝对不简单,必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只是,他有他的故事,关自己k事?
“这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的老头没用,买了也不过是浪费粮食而已,千万不要买啊!我们只是找几个实干的下人而已,可不要这可耻的逃兵。啊呸,就这德行,还参军,当初选拔他的人真是瞎了狗眼。”胖子见林小凡似乎对这老头起了兴趣,赶紧出言劝止。
只是胖子,你和人家有仇?用得着这么诋毁人家吗?
这世上的事与事、人与人、是是非非等,又岂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便知虚虚实实?
“我要他了!”
胖子不劝还好,一劝林小凡却马上下定要买下老树的决心。
“为什么?”
胖子重重地跺脚,也不怕将人家的屋笼给震塌,可他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管事已经将老树的具体情况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林小凡还是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
“因为我想!”
林小凡才懒得给胖子解释,便干脆给出了天大的理由。
我想了,便干了,这还需要什么理由?
胖子无语,只是心里在暗暗鄙视:你这败家玩意儿,以为那5000金币很多吗?照你这样毫无原则地败家,迟早得败光。
他却不曾想,这超贵的房子是他带林小凡去的,这土豪们才光顾的人才市场也是他怂恿林小凡来的,如今
其实林小凡还真的因是胖子的这番话才下定了决心——“参军”,老树参过军,是个军人,自己也参过军,是个军人;不同的是,老树是耻辱的逃兵,而自己是光荣地退伍兵。
但林小凡不相信老树是逃兵,逃兵不应该是他这样子的,逃兵应该也不至于受到这么严重的惩罚,其中必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自己没有证据,估计也不会帮他找什么证据,但是自己能做的就是,将他带离这里,给这老兵一个安定的生活,就这样。
这是自己的敬意。
如果还有什么理由,那就是这沉默的老树,和二叔这根寡言少语的木头,似乎极为相像——老树对木头,说不定还能有共同语言呢。
为二叔买个伴,似乎这个老树是个不错的人选。
至于豆腐西施陈寡妇,谁知道和二叔有没有缘分呢?
这些话,当然不能跟胖子说了。
林小凡付完130金币,接过这5人的奴隶之契,顿时感觉到自己瞬间高大上了起来,须知那手里可是握着五条人命——只要他愿意,他随时撕掉契约,对应的奴隶就会立马死去,而且因为这是自己的奴隶,所以并不会因此负上什么法律责任,那20金买的是奴隶,买的可也是他们的命——这是真正的手握生杀大权啊!
马丹,自己一不小心就做了奴隶主,这让来自现代社会的自己情何以堪?
然而胖子虽然羡慕,但是却还是唧唧歪歪,在回来的路上不断抱怨林小凡不该要那个废物老头——晕死,老树就吊在五人队伍的后面呢,你这大声嚷嚷的,说好的尊老爱幼呢?
其实也没办法,胖子出生在这个社会,成长于这个社会,他对这个社会是完全的无缝融入,他天生就理所当然认为奴隶是低人一等的人,这在胖子看来,并无不妥。
只是林小凡同样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人都是平等的,哪怕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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