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节 后记(上)(3/3)
,德川家的人恐惧了,接受大同联邦驻日本通商大使朱之瑜的劝告流亡大同避难。德川家的人走了,天可汗皇帝李榆却携带十几船粮食、布匹到达江户,还携手识仁天皇主持了西乡佑江的公祭,日本人首次见到天皇就大失所望,这位天皇矮小木讷、口齿不清,站在李榆旁边简直像个跟班,大家喊了几句“天皇万岁”便改口“天可汗皇帝万岁”,公祭一结束,新成立的日本议会便推举李榆为议长。日本革命成功的消息传开,朝鲜人闻风而动,突然发动兵变赶走国王,随后也成立议会——自由思想的长期传播必然导致这种结果,但推翻专制容易建立共和却艰难,十月上,日本、朝鲜代表跑到大同建议成立东亚细亚联邦共和国,江南、浙江议会苦于无法维持地方,当即也派代表赶来商议如何实现国家统一。联邦政府头痛了,无论建立东亚联邦还是国家统一必然涉及中枢与地方关系、议院议席分配、财政税收分担等问题,而这些都在《大同宪律》中有明确规定,绝不可能轻易变动,于是相互之间开始讨价还价,又一场漫长的谈判开始了。
共和二十年(西历1664年),英格兰夺取荷兰在阿美利加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战斗中还击沉荷兰西印度公司和大同联合阿美利加公司多艘商船,次年二月,荷兰、大同向英格兰宣战,两军卧薪尝胆十余年终于等来雪耻的机会,在荷兰海军统帅德-奈特将军的统一指挥下发起气势如虹的进攻,将英格兰舰队打回老窝,1667年五月,德-奈特率领两国舰队闯进泰晤士河,扫荡数日后安全撤回。这时,伦敦突然爆发鼠疫,英格兰无力再战,六月与荷兰、大同签订《布雷达和约》——英格兰同意修改《航海条例》,归还原属荷兰的苏里南殖民地,同意大同联邦对阿美利加西海岸具有不可侵犯的特殊权益,放弃在联合亚细亚公司的股份,与之对等,荷兰放弃新阿姆斯特丹及哈德逊河流域,大同停止援助莫卧儿帝国,两国共同承认英格兰王国对印度具有不可侵犯的特殊权利。
欧罗巴捷报传来,大同联邦举国狂欢,正在大同谈判的日本、朝鲜、江南、浙江代表大受鼓舞,与联邦政府作出妥协——大同联邦改国名为东亚细亚联邦共和国,《大同宪律》维持不变,仅加一条修正案“自由是人民最基本的权利,在宪律维护的自由秩序遭到破坏情况下,联邦成员有权以公允的、不受外力干扰的公民自决方式决定是否脱离联邦”。四方从此搭上大同联邦这艘已经起航的巨轮,若干年后一个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出现在东亚大地,西乡先生奋斗多年的理想实现了。
共和二十五年(西历1669年),李榆从长崎出发前往欧罗巴诸国访问,这一年,戈登的《大同联邦革命史》在伦敦出版,英格兰学者被书中内容所吸引,纷纷踏上前往大同联邦的旅程,其中包括伟大的约翰-洛克和艾萨克-牛顿,而大同学者也怀着对欧罗巴的好奇心西去游学,东西方交流的热潮由此兴起。
次年,联邦总统李晋扔下一封辞职信,携幼年时的伙伴刘承祖、赵宝、扎纳巴扎尔活佛等人悄悄从天津出发奔向大洋彼岸——李晋等待这一天许久了,为此不惜自掏腰包建起造船厂和航海学堂,但绝没想到他的任性掀起又一个大航海高潮,此后百余年间,无数大同人将追随他们的足迹到达阿美利加西海岸,建起了一座座名为新大同、新归化、新太原……的城市,最终与东海岸的欧罗巴移民会合在一起,共同建立起另一个伟大的自由国家——北美联邦。
李晋突然出走让总统府措手不及,总领政务李曜、马立克立即召集总统府、总理府、最高法院、最高审刑院紧急会议,提名李榆长孙、阿达海之子晋亲王李焜为联邦总统。参众两院顺利通过议案,但同时取消了总统指定众议员以及提名总理政务人选的权利。
共和二十四年(西历1668年)六月,第五次昭君墓会议如约召开,老一代的鄂尔泰、李富贵、刘宗周、黄道周、蔡懋德等人这时都已去世,对阵双方变成以李槐、那木儿、云荣为首的共和派和以黄宗羲、顾绛、朱之瑜为首的实学派,不过争论焦点已不再是汉学、士绅、帝制问题,而是如何处理联邦与地方、自由与共和的关系,会议达成共识——东亚联邦乃合各族为一大国族以工商为主业之新国家,治国学说须与时偕进而不能因循守旧,目前的政体是最好的选择,各方应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在此前提下充分保障地方的自治权和人民的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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