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仙市古镇(2/2)
颗暗金色的珠子,道:“这东西也算贵重了,可以称之为法器,叫金雷珠,遇到打不过的敌人,你就把这东西扔过去,瞬间化作上百颗细小珠子爆炸,很适合你的。”猴子高兴的接过金雷珠,道:“我们先分头去选购探险必需品吧,准备周全才能提高我们此行的安全。晚上我们好好在仙市古镇喝酒,再去吊脚楼里找几个女人潇洒下,如何?”
林锋和李洲都懒得回答他,分别往仙市古镇的中心区域去购买各种此行必需物品。林锋思索了片刻,觉得自己虽然一直修炼的是武道,但也不妨买些低阶的法器,此行在青荒山遇到妖兽的时候,也可省下许多体力和精血能量,在关键时刻再爆发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决策。
仙市古镇也有天下盟的分盟,而且在九鼎教山门之下的分盟,其内的宝物不可谓不多,就算第一层的宝物也不是雷霆郡那个分盟可以相比的。
而且在这接近仙道门派的地方,一些丹药和灵符都便宜许多,若是在其他地方便可以欺负那些武者不懂,漫天要价。
林锋本想去第二层选购宝物,不料一个青衣女子阻止了他,第二层只有修为达到凝血五重才能去,无论多有钱,必须先满足这个条件。
林锋不想在这里造次,这里是九鼎教的产业,其中高手指不定有多少,他便在第一层里选购法器。
他用了两百三十万两黄金,一共买了五件低阶法器,飞鱼梭,红蓝双刀,聚灵珠,虹光镜,黑白连环索。
这五件法器虽算不得多厉害,但都有各自的妙用,林锋将它们都放在储物袋里。然后再选购了一颗金雷珠,一个牛黄蜂葫芦。
金雷珠就是李洲刚才给猴子的那种,相当于前世的手雷,算是比较好用的了。
那个牛黄蜂葫芦,里面有百多只牛黄蜂,虽然单体实力还比不过凝血一重的妖兽,但是一群牛黄蜂威力可是惊人的,它们以灵气或者妖兽的血肉为食物。食物充足就会繁衍加快,否则就会频临灭绝,只要提供给适量的灵气和妖兽血肉,便可以让其在葫芦内的繁衍数量达到一个平衡。
其实,遇到真正厉害的妖兽,这些杂七杂八的法器都是不顶用的,只有挥动斩龙剑硬拼才行。买这些法器不过是为了清除一些不算厉害的妖兽,节约体力而已。
林锋在青石板街道上闲逛着,心里想着今晚要在这里住一晚,觉得有点心烦。他只要做出了计划,就会急着想去完成,因此一旦准备动身去青荒山,他就恨不得现在就赶路。
而猴子这家伙还忽悠大家要在仙市古镇玩一天,晚上还要找女人潇洒,真是荒唐。
辰河边的吊脚楼上有很多做这种生意的女子,她们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有的只需要几个小钱,就能让船夫痛快一个晚上,想怎么弄就这么弄。而有的女子,却是大多数人出不起价的,甚至九鼎教的一些外门女弟子,还跑到这里的吊脚楼里租一间房子,做这样的生意,不过她们可是做大买卖的,或许遇到些内门弟子,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林锋走在古老的街道上,感受着这里的风土人情,颇有回到前世古湘西的感觉,他不由得站在那里,望着吊脚楼,辰河,怀念前世的一切。犹记得他以前最喜欢的作家沈从文的《湘行散记》描绘了古老湘西神秘而美丽的风土人情,如长河画卷缓缓展开……
“哎,虽然情景相似,但我毕竟回不去以前的世界了。既然重生在这个世界,那就完全融入其中,去追求新的目标吧!”林锋在仙市古镇颇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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