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曾经(二合一章)(1/3)
一方水土一方人,其实早先的各种音乐风格,也大致如此。
黄土高坡上,就得唱信天游,豪迈苍凉。
要搁在猫冬能把人猫到发霉的辽东,那曲子一响,就必须是喜庆热闹的大秧歌。
烟雨江南,幽幽水乡。调子大多曲折婉转。
而南方刚才所唱的,是属于西南的,是属于那绵绵群山的。
在那里,想唱歌只用扯开嗓子就是,自有那些山和那些谷,会给出最漂亮的共鸣。
这首歌,也许得明年才能出现,但南方喜爱上这种调子,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在原本的时空里,在他还是个莘莘学子的时候。
。。。。。。。。。
南方的脑子里,似乎总有些奇思妙想,而且还乐于去尝试。
所以在大学玩乐队时,趁着一个暑假,他就打着采风的名号,独自背着个大包包出发了。
走啊走啊走啊,铁路公路,还有脚上的那双鞋,带他领略到了许多迷人的景致,也遇上过不少有趣的人。
他一路由东往西,在成都乱跑且大快朵颐了几天后,就准备转道向南,由川入黔,最后去到那传说中的十万大山。
可走到了川南的一块小地方时,他却再也不想走了。
那是个以白酒闻名的城市,甚至到城外时,就能闻到隐隐的酒糟香气。
但让南方醉倒的,却不是那城中的酒,而是城外的风情。
出了城再往南行,有个不大的县,叫做筠连。
而县城下面又有个漂亮的小镇-巡司。
几乎是一瞬间,南方就爱上了那里,不止因为那里群山环抱、绿水蜿蜒。
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温泉。
那时还是露天的温泉,太阳下山前,男人们会去洗。等天擦黑了,村子里的姑娘媳妇儿便背着背篓出现。
听中巴司机这么一介绍,你说南方怎么肯走?打都打不走啊~
南方似乎天生就有讨人喜欢的本领,形象绝好,嘴巴又甜。
下车寻到离大温泉最近的村子,他只是讨壶水喝的功夫,便为自己找到了落脚点。
就是那个主动去给他找凉开水的小姑娘家。
姑娘姓文,在外面是个不多见的姓氏,在左近的村子里却好像不少,南方也是后来才知道。
这家人是文老头当家,文老头以前当过兵,据说五十多,可看上去却已经六十出头了,右腿在部队里受过伤,所以走路不快,有些小颠簸。
他爱穿一身看不出本色的的确良,胸前有笔袋那种。
文老头当年复原回村时,年纪已经不小了,很快便从隔壁村里娶了个刘姓的婆娘,过起了小日子。
现在家里孩子有三个,十六岁的大妹,就是给他倒水的那个。还有十二岁的二妹,和九岁的幺子-松娃儿。
婆娘好像生下松娃儿后没几年就去了,现在家里就剩下文老头和三个孩子。
山里人朴实,南方等到他回来后,笑嘻嘻的递上了两百块钱,又说了一堆子的好话,文老头就答应留客了。
可能也是因为南方主动出示自己的学生证,说明是来采风的大学生,只求暂住几天。托母校的福,在国内挺有名的。
文老头前不久刚刚在老房子边上建起栋二层的小楼,还在楼前浇了片水泥坝子,据说是准备给松娃儿以后结婚用的。
而给南方安排的,是新楼楼上的一间大屋,就是松娃儿的婚房。
后来知道这些,再看看才九岁的憨娃子,南方就快乐得不得了。
山村里,楼造起来,安上门窗也就是好了,并不怎么讲究装修那些。
所以南方进房之后,看到从天到地的水泥本色,在看着那没有窗帘,里外通透的大窗户,也是有些莫名的新鲜感。
村子在山里,百米无平地,虽是二楼,但窗外不远就是山坡,太阳一下山就黑黢黢的,什么都瞧不见。
房间里就吊了个灯泡,还有一只木柜和一张床。
文老头带他认了房间,就转身又背着手下楼了,南方也赶紧放下大背包,跟上。
楼下的二妹和松娃儿还在写作业,厨房就跟客厅挨着,能看见文大妹在灶台前忙碌,土灶的锅子很大,飘出来的味道很香。
晚餐是真正的农家菜,主食是跟菜叶一起熬的玉米糊,配菜有白菜和长豆,但都是白水煮,想吃,就自己夹一筷子去蘸小碗里调好的调料,这里叫蘸水。
等开饭的时候,南方也明白之前香味的来源了。也是桌上唯一的一盘炒菜,豆角炒腊肉,腊肉应该是自家做的,切得极薄,有浓浓的草木熏香。
从松娃儿下筷子的兴奋劲儿里就能看得出,家里炒菜的机会应该不多。二妹也眼馋却没多吃。大妹有点难为情。
所以南方尝了味道,就主攻那两盘白水煮的蔬菜了,还一个劲儿的称赞大妹做蘸水的手艺好。不只大妹,文老头的笑容和话语也渐渐多了。
神奇,文家没人会说普通话,但能听得懂。南方也不怎么熟悉那里的方言,但他脑子快,只要人家说慢些,他就能猜懂七八成的意思。
饭桌上居然越聊越热络,虽然到后来主要是听南方吹水,但大妹和二妹的笑声十分清脆。
在城市里,南方就没见过像大妹那么勤快的小娘,饭后利落的收拾好桌子和锅碗,她又忙不迭的生火烧水了。
而南方就留在客厅里,给二妹松娃儿讲作业题。
松娃儿反应慢,但听得认真。二妹却是个皮的,还不认生,听了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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