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刑罚律法(1/2)
十日后,洛氏部落广场边上。
原宓妃住的屋子经简单的装修,一块破开的大木条挂到屋门口,上面涂画着两个大的简体汉字“法院。
在这两个大字的下方还有几个象形文字。
在夏朝,并没有“法院”这个词语,如果用夏朝的象形文字来注释便是“大理”,“大理”并不云南那个大理,也不是大理石,而是当今夏朝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有部分的部落人会一些象形文字,陈华也想过推行自己认识的汉字,但又想到如果贸然实行,会难以让众人接受。
所以他只能在日常生活中用简体汉字和象形文字并用,让部落人慢慢接受简体汉字,而且很多还没成年的孩子还要帮父母劳作,粮食的产量提高不了,很难去教部落孩子学习,他很清楚这一点。
新法院门前渐渐聚集族人,很多人在几日前就已经得知陈华定律法、建法院的计划。
“这次新族长又为我们着想了,听说等会族长还会颁布律法,就像夏王朝那样颁布律法,而且族长还说这些律法所有人都要遵守,就算是长老、队长犯了律法,都要受到惩罚。”
“要是这样就太好了,以前都是族长或长老说了算,那些长老的亲属老是欺压我们这些穷民。”
“是啊,族长和宁长老说是参照夏王朝的大理之职和皞陶刑法定的新律法。”
“皞陶?是那个明刑法的人吗?听说皞陶曾经为舜帝效力,还曾辅助大禹治水,他们治好了大河和大江的水患,深受天下万族的爱戴。”(ps:黄河在先秦时期并不黄,那时候的人们称其为“大河”;而长江也呼为“大江”,比如诗句“大江东去”。)
“咦?上面那两个大字是什么意思?那么方正,不像是我们使用的字,老王,你在工场工作,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那个?那两个字叫法院。”
“法院是什么?能吃吗?”
“法院就是大理,下面都写着,族长说以后这个屋子就叫法院。”
“哦,原来是大理,我明白了,我们普通人不认识字,还是你们这些队长识字。”
“我们当队长的肯定要识一些文字,不然怎么向长老们汇报工作呢?”
“是啊,以前教文字的族巫不在了,不知道以后拜祭的事情怎么办。”
“族长说今日会任命新巫师,这个你不用担心。”
很多早到的族人都在互相聊天,大家都对陈华的新政策充满了期待。
很快,部落每户家庭的代表都到齐了,甚至有些有空的家庭全家都来这。
几百号人聚集在法院门前。
“大家静一静。”一名嗓门非常大的男子呐喊。
要让这么多人静下来还真不容易,更何况这些没有什么纪律的远古人。
“大家静一静!!!”
这大嗓门男子连续喊了二十多分钟,总算让在场的人都静下来。
陈华也就开始说话了:“各位,今日让大家到来这里,我想你们已经有大致的了解。”
“圣人皞陶氏始作刑,定律法,为管王朝、部落...乃至管天下人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有了律法,平常族人之间的矛盾就少了,一些作恶的人也会得到惩罚,天下万民才会安居乐业。”
“族长,什么叫安居乐业?”忽然有人提问。
“安居乐业...就是住得平安,快乐工作的意思吧...”
一不小心说了些成语,这些部落人就不懂了,看来以后要注意一点,或是等到明年部落的生产力提高了,再建学校,让部落人学习自己的文字和文化。
陈华继续道:“刑罚律法,在夏王朝里...甚至是一些大部落里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这是大部落才有的东西,中小部落没有刑罚律法,所以弱小。”
“我们洛氏部落要成为大部落,就需要律法。”
又提高声音大喊:“我们要变强大,我们需要律法!!!”
在场人沉默了下,接着都开始异口同声地激扬喊着:“我们要变强大,我们需要律法。”
“我们要变强大,我们需要律法!!!”
“我们要变强大,我们需要律法!!!”
......
看着族人们个个义愤填膺,陈华感到很满意,部落团结才是最重要的。
待众人静下来后,陈华连指向身后的屋子道:“各位,这是法院。”
“法院里面分为司法部和执法部。”
“司法部就由法官和陪审团根据我定下的律法去判决犯法的人,这些律法对所有人...包括长老都有效,任何人触犯律法都要受到制裁。”
“以后任何人犯错,不再由长老自由判决,改由法院司法部判决。”
“而执法部也称为‘衙门’,由二十个猎手充当‘衙差’。”
“部落族人平时遇到困难就可到衙门找‘衙差’。”
“在养殖场那里还有一个牢狱,犯了严法之人便会送去那里充当苦力,直至刑满释放为止。”
“下面我就正式宣读法律。”
“法律一:任何人要服从族长说的话,但可给族长提意见。如有违反,处关进牢狱一日或以上,视情节严重而增加刑罚判决,最高可达死刑。”
“法律二:任何人不得私自将部落的物品,包括族人自己的物品出售或交于其它部落,如有违反,直接判死刑。”
“法律三:任何人不得抢夺他人财物,如有违反,判入狱一年以上,罚金5oo铜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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