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取之有道(1/1)
静心和侍剑相携着出了门,不到一刻钟,管家姜斯匆匆赶了过来。
沈毕之当时正在沐浴。
沈府的前身是女帝宫外的别院,有自己的浴室,外面是一间房子,挖了浴池,铺了玉石,引了活水,有人在地下烧火添柴,周围是白色的纱缦,热气缭绕,再加上层层叠叠的纱缦,影影绰绰的,什么都看不分明。
沈毕之沐浴时是不用别人伺候的,她不敢,也不愿意麻烦别人。
得益于身体极强的恢复能力,沈毕之的伤已经大好了,她只是不愿意以太监的身份上朝罢了。男人要脸,女人就不要脸了吗?
明凯说多泡热水对身体好,沈毕之便每日泡两次;明凯说多休息对身体好,沈毕之便每日加一个午睡。
她不是娇气,只是想摆出一个态度,让女帝明白,她是真的伤的很重,她需要足够的休息。
姜斯进来的时候,沈毕之正潜在水里想准备去江口的事。
这其实是很危险的事,很容易会溺水。可有的时候,思绪一闪即逝,让人想要抓住,不惜一切代价。
听见脚步声,沈毕之悄悄游到池边,拿起放在衣物之间的匕首,直接飞了出去,“什么人?滚出去!”
那匕首穿过层层纱缦的缝隙,直直飞了出去。
“扑通”一声,隐约能看见有人跪在了纱缦外面,头垂的很低。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动作,匕首没有命目标,反而直接钉在了外面的门框上。
姜斯是个十岁的年轻鳏夫,亡妻给他留了一个只有岁大的小儿子,被他送到了乡下由父母照顾。他其实长的不丑,只是一般人,留着士须,身上带着股书卷气,若是再娶,还是能娶到不错的姑娘的,可他固执,不肯。
姜斯跪在那里,一身藏青色长袍,很温顺的样子,可是其实他也是暗卫之一,最是心狠辣。
早年有重臣叛国,女帝派姜斯带人去处理,最后连鸡犬都没有留下一只活的。全家百一十六口加上二十四匹马,厨房里没杀的十只鸡、九只鸭、两条鱼,以及看门的大黄狗,无一幸免。天亮之后,血流到了外面,在巷子里汇集成了一条小溪,骇人听闻,一度让京都百姓惶惶不可终日。
沈毕之重新潜入水,只露出一颗头,“最好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姜斯跪的软趴趴的,一点都不像是那样狠心的人,没有任何傲气,声音也是温和的,他低着头,沈毕之都能预料到他脸上的笑容。他说,“大人,女帝请您进宫!”
姜斯是唯一一个如此称呼女帝的人,旁的暗卫都是一口一个“主子”。
“何事?”沈毕之口气不是很好,既不满意姜斯贸然闯进来,也不愿意进宫面见女帝。
“来人没说!”姜斯依旧低着头,不敢有丝毫冒犯,“不过周太傅半个时辰前进了宫。”
“周太傅?”沈毕之愣了一下,然后才说,“我知道了,退下吧。准备轿子……算了,把英英牵出来,半个时辰后我会进宫!”
英英,轻盈明亮,出自《诗经·鱼藻之什·白华》,英英白云,露彼菅茅。
英英是匹白马,雪白,没有一丝杂色,高大健壮,日行千里,当初正是它将沈毕之驮入了京都,原本是慕蟾宫的坐骑,后来在沈毕之二十一岁生辰时被当作礼物送给了沈毕之。
“诺!”姜斯应着,起身,行了个礼,低着头,倒退着走出了浴室,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沈毕之拿不准周青云进宫的原因,就像她同样拿不准女帝这时候宣自己进宫的原因。可是,她不得不去――那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偶像,另一个还拖着自己的俸禄。
或许是因为沈毕之上次的苦肉计,女帝专门命人送来了不少曳撒,其没有一件是白色的,甚至委婉地表示这是沈毕之的官服,进宫和办公期间只能穿着它们。
沈毕之选了一件墨绿色的曳撒,袖口处有一道金色花纹,上半身还有金红两色丝线绣着飞鱼图案。
周青云常穿的衣物都是墨绿色,据说是因为他妻子去世前只会染这一种颜色的布。
沈毕之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崇拜周青云。他生平的每一件大事,她都耳熟能详;他写的诗、做的章,她都倒背如流;他的生辰和节日,她会偷偷找驿站送信和礼物;他的喜好,慢慢变成了她的喜好……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情,有一个人只是做了和你无关的事,可你就是感到震撼,就是觉得崇拜,就是忍不住想要去喜欢他。这种喜欢,无关风月,但似乎来的更加强烈,也存留的更加久远。
临行前,沈毕之特地到库房里寻了一块寿山石。
周青云喜欢收集印章,也喜欢亲自雕刻印章,而寿山石是很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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