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贪小便宜吃大亏(2/2)(2/2)
还是刑事或行政诉讼,均为二审终审制。正常情况下,案件都是由二审法院判决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我国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程序,叫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申诉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终审判决不认可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对上一级法院的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再向更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一直申诉到最高法院。理论是存在不超过三次的申请机会,也就是中院、省高院和最高法院。这一程序使部分案件不再“二审终审”,而是多审还不能终审。甚至发生过一审、二审、再审、再再审的结果向翻烧饼一样的反复。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纠正错案的一个很好的程序。比如最近几年纠正的多起冤假错案,都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的。
言归正传,当法官问起自己胡军是否欠自己钱时,崔岭低下了头,然后弱弱地说“没有。”
“那你为什么起诉称胡军欠你五万元及利息没有偿还?”
“我……”崔岭偷偷看了一眼胡军,继续说“嗳,都是我财迷心窍了。”
事情已经清楚了,经过合议庭合议,依法撤销了原一审生效判决,驳回了原审原告崔岭的诉讼请求。并最终以崔岭虚假陈述、扰乱正常司法活动为由,对其罚款2万元。
此正是:鬼迷心窍想发财,偷鸡不成反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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