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真正的海瑞(1/2)
朱翊钧接过张鲸呈上来的书,说是书,其实是两本册子,看起来有些破旧了,不过朱翊钧还是慎之又慎的放好,这才开口说道:“朕一定会仔细研究的。”
听到朱翊钧的话,海瑞笑着说道:“那臣静等皇上佳音。”
送走了海瑞之后,朱翊钧拿起了海瑞的那本书,朱翊钧最先拿起来的那本书是海瑞的《督抚宪约》。开篇,海瑞写下了自己写这本书的初衷。
朱翊钧看得很出神,看过之后,朱翊钧拿起了毛笔,在海瑞的书册空白处提上了一句话。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这句话足以总结海瑞的初衷,也让朱翊钧更能读懂海瑞了。
这本书的正文内容,说是内容,不如说是一份规定,朱翊钧看着看着就笑了。在这个时代,海瑞的这份规定拿出去,难怪他受到了官员集体的排挤。
《督抚宪约》中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也不准设宴招待。
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蜡烛、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
这样的准则在现在的官员看来,那真是的不可接受,可是在朱翊钧看起来,那真的是怎么看,怎么舒服。还规定了有肉,海瑞也没那么死板啊!
后世政府都在严厉打击官员公款吃喝的问题,海瑞有这样的眼光,当真是眼光超绝。关键是他还真的做了,虽然没有彻底的推行贯彻下去,可是这样的尝试是好的,是值得赞许的。
在后面,海瑞写了关于一条鞭法的事情,事实上在他做县令的时候,海瑞就开始推行一条鞭法了。
海瑞的一条鞭法里面,已经有了摊丁入亩的雏形了。
海瑞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行、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土地、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
光是解运这一项,那就给百姓减去了不少的负担。
只不过这样一来,肯定增加了下级官吏的负担,估计这也是他们反对海瑞的理由。
同时把田赋、力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这一条就已经有摊丁入亩的意思了,如果在补上一条官绅一体纳税,那就真的可以实行了。
朱翊钧越看越兴奋,心里面很激动,或许这个时代没人能读懂海瑞,又或许也没人愿意去读懂海瑞。
大家都认为海瑞是异类,认为海瑞是不合群的,却没人愿意去了解海瑞真正是怎么想的。比起张居正,海瑞提出的清廉官吏,甚至用严苛的刑罚扫除贪腐,虽然难度大,但是效果会更好。
“皇上,西宁侯在外面求见!”
张鲸虽然不愿意打扰朱翊钧,可是还是硬着头皮禀告了一声。
微微一皱眉头,西宁侯?朱翊钧一皱眉头,冷笑着说道:“让他在外面等着!”
“是,皇爷!”张鲸答应了一声,转身向外面走了出去。
朱翊钧被打断了思路,随手就放下了海瑞的册子,此时此刻,朱翊钧想起了海瑞对张居正的评价“工于谋国,拙于谋身”。虽然张居正压了海瑞这么多年,海瑞还是给出这样的评价,可见海瑞对张居正的一些事情是持肯定的态度的。
海瑞对张居正的改革是赞成的,可是对他用人的方式不赞同,海瑞认为改革的同时要整饬吏治。
张居正则认为,那样做是不行的,因为你要用官去推行改革,你要是太严苛于他们,改革就没法进行。可是在改革的本身上,在为大明富国强民上,他们是一致的。
只不过两个人都被妖魔化了,全都被泼了一身脏水,不少人还用打压海瑞来攻击张居正。
事实上两个人只是政见不和,从未恶语相加,比起那些动辄泼脏水,什么帽子都扣的人,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朱翊钧伸手敲打着海瑞的奏折,脸上的表情慢慢的凝重了起来。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张居正的方法更可行,可是治标不治本啊!
伸手再一次打开海瑞的《督抚宪约》,这里面着重的谈到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契约。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
如若没有契约,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
在后面,海瑞还着重提到了百姓不识字,无法订立契约,所以应该有朝廷官员出面,凡百姓需订立契约者,皆由朝廷出面为中人,订立契约衙门也应留档。
从这一条里面,朱翊钧看到了几个点,甚至都想为海瑞拍手叫好了。
如果订立了这种契约,那么就会解决高利贷、卖儿卖女等等问题,甚至连土地投现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没有得到衙门公证的契约,那就是无效的。
不但会建立秩序,而且还能够使的很多事情更加的规范。
比如佃农与地主之间的租地契约,可以明码标价的写在契约上,杜绝地方豪强打压百姓。
不过朱翊钧也知道,这条政策一出,估计地方上的豪强都要骂海瑞的祖宗了。朱翊钧看着却松了一口气,果然,海瑞没让自己失望,这条政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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