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神教炼尸决》(1/2)
为了给辣鸡提升修为,何川足足浪费了十几天的时间,但是浪费的这十几天时间,何川却并没有什么怨言。
十几天,毛毛雨啦,反正自己升级也不急于一时。
大不了......自己在接下来培养那些天命之子的时候,手段简单粗暴点就行了,这样的话,能省下很多的时间。
在这个世界中,有两个天命之子,这是何川在十几天前就确定了的。
虽然说两个天命之子并不足以让何川直接升级,但何川也没有放过这个世界的意思。
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啊。
是肉,吃就行了,哪管那么多其他的糟心事?
带着这样的想法,何川一边趴在辣鸡的头顶看着风景,一边也是开始琢磨起了自己要怎么炮制这两个天命之子。
由于之前已经浪费了十几天的时间,所以何川现在表示自己很急。
非常非常急。
他现在巴不得那两个天命之子已经是十级,自己只需要过去收割人头就行。
但是事实并不都是何川所想的那样,那两个天命之子,非但没有十级,相反,他们的修为,此时还低的要命。
是真的要命。
两个天命之子,其中一个修为高的,也就四级,至于那个修为低的?连一级都没有,还处在普通人的行列中。
不过这都难不倒何川。
在何川眼里,天命之子这玩应,通常就只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活着的天命之子,一种是死了的天命之子。
活着的,是修为没有达到的,死了的,是修为已经达到,而且被自己干掉了的。
而且,就算那两个天命之子的修为都不怎么高,但何川却压根不需要担心,因为提升修为这种事情,对于何川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
想想之前那个为了报仇疯狂杀人的家伙吧,何川有的是办法让那些天命之子疯狂起来。
这是一座小城。
小城处在群山之间,四面环山,就好像是一座被群山团团包裹住的小型聚居地。
但小城虽小,却也有江湖。
俗话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在这座小小的城池之中,也有着他特有的江湖。
城主,是这座小城之中最大的势力,除此之外,还有几大世家。
虽然这些世家,甚至那个城主,在外界看来都只不过是随手可灭的货色,但是在这座小城之中,他们却是呼风唤雨。
所有人都需要仰仗着城主,或者那几个世家生存下去。
因为这几股势力中,都是有着武者存在的。
能够在群山之间建立起一座小城,所需要的自然不是运气,相反,实力占据了大部分的原因。
没有强大的实力,又怎么能够在这群山环绕,妖兽横行的山林之中建立起这样一座与世隔绝的城池?
在来到这座城池旁边的时候,何川原本是想着让那个天命之子以杀证道的。
但是在来到这座小城之外,见到这座小城的样貌时,何川却又瞬间否决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这座小城,与世隔绝,城中的人自给自足,民风也是极为彪悍。
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座城池之中的那个弱鸡天命之子,如果真要以杀证道的话,说不定会出师未捷身先死。
所以,在思考了良久之后,何川终于还是想出了一个办法。
既然这里的民风如此彪悍,而且还经常与妖兽作战,那么......何不给那个天命之子一个一步登天的机会?
林风,一个普通人,并不是什么世家子弟,也不是什么高官贵族。
他只是这座城池之中最为渺小的那一撮人。
专门给那些死在城池之中的人收尸,这就是他的职业。
他喜欢自己的这个职业,因为有的时候,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通常都会贴身放在身上。
这样的话,如果自己运气好,或许就能够从那些尸体身上摸出一些好东西。
不过,他还有一个秘密。
别的收尸人,最多也只能摸到那具尸体身上原有的东西。
但是他就不一样,他每次接触尸体的时候,眼前都会出现一个框框,框框之中,有着一件或者几件尸体生前曾经有过的东西。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能够将那个框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变成自己的东西。
按理说,有了这样的能力,他应该能够很快的在这座小城之中混的风生水起才对。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他这个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在前几天他第一次给人收尸的时候,才现的这个能力。
而也因此,他彻底喜欢上了给人收尸的这个行当。
这个行当很舒服,除了要近距离的接触尸体之外,其他并没有任何劳累的地方。
而且,在现了那些尸体上面浮现出来的框框之后,他已经逐渐聚拢了好几件寻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比如......神功秘籍。
就在昨天,他去给一个生前据说是江洋大盗的家伙收尸的时候,他从那个江洋大盗尸体上的框框之中弄到了一本闪烁着金色光芒的书籍。
当时的他,并没有声张,因为他明白,这是自己的机缘。
在将那个江洋大盗的尸体处理好之后,夜里,他才躲在自己的房间之中小心翼翼的取出了那本书籍。
《神教炼尸决》
这就是那本金色书籍的名称。
虽然他并不懂得这本书的名称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这并不妨碍他仔细研究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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