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活死人(三)(1/2)
“我们这些卖艺的,大多数都窝在城南,那里鱼龙混杂的,有许多黑漆漆的小巷子。若是平日,我自是不怕,但那日我伤了脚,一瘸一拐的,又总听到脚步声,心中急得不行。”
“等走到一个必经的小道上时,那脚步声靠近了。我拉着瑶娘想跑,可是跑不快,不一会儿就被人追上了,黑灯瞎火的,他还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我瞧不见他的脸。”
常明说着,声音闷闷的,不停的颤抖。听得安喜在一旁不停的吸鼻子,双目红红的。
不用他说,都能够想到,他们一定被人给追上了。
“那脚步声,咚咚咚的,很重很重,像是踩在鼓上一样,又像是那牛马在路上跑一般,哒哒哒的响。我腿伤了跑不动,让瑶娘先跑,我们家就在前头了,转个弯就到了。可是瑶娘不放心我……”
“被抱着琴,想要用琴来砸那个人,可他像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般,推开了一间屋子的门,把瑶娘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我拼命的拍门,都没有人应。”
“周围黑灯瞎火的,我拼命的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我没有办法,翻墙进了去,没有想到,才一落地,就被人从后头打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醒过来,救瑶娘,除了我,便没有人可以救瑶娘了。瑶娘性子刚烈,若是被人侮辱了,那定是不会苟活。所以我要醒过来,醒过来救瑶娘。”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家中的床上了。瑶娘同我说,我被那人打出了血,那人以为闹出了人命,丢下她就跑掉了。她差一点就……但是万幸……她见那人走了,便寻了同我们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人过来,将我抬了回去。”
“我们刚同那姓徐的吵了架,他放言要弄死我们,晚上,便受到了他的攻击。我心中怀疑他,便想着去樊楼守着,一定要他给我一个说法。我们虽然是下九流的人,但是也不能够平白无故的就这样被他打吧?”
“可是徐慕卿瞧见了我们,却翻脸不认了。我没有办法,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万万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便发生了虫子的事……不光是如此……”
常明说着,伸出脚来,脱了鞋袜,露出了自己的脚丫子……
屋子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见过了死尸的姜砚之,都不忍直视,常明的脚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露出了森森白骨……
“我每天都想着,再多给我几日吧,再多给我几日吧,让我多护着瑶娘几日,让我再多活几日,等我把瑶娘安顿好了,我再死也能够瞑目了。可是,每日早晨,睁开眼睛,我便又舍不得了。”
“我给瑶娘,在城外的村子里置办了一个小院,又买了田地,我若是不死,下个月,指不定我们就要成亲了。我从六岁那年起,便一心一意的想要娶瑶娘为妻。”
“我舍不得啊!你们不要告诉瑶娘,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我这身体,已经坚持不了多少时日了。你等我送瑶娘去村子里,给她寻到了一个可靠的好心人家,我便寻个借口出京去,然后自我了断。我是绝对不会吓到别人的!”
“三大王,人都说你是那阴间的黑白无常,判官老爷。我知道我阳寿已尽,可是你……你能不能再容我几日,我求求你,常明给你磕头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不用我们告诉瑶娘,她已经知道了。”
常明一愣,“这不可能?我们一直都谨守礼教,从来都没有越雷池一步,瑶娘压根儿没有看到我已经……”
“气味。你不觉得奇怪吗?旁人都闻不到你身上腐烂的味道。”
“我戴了香囊的,是瑶娘最喜欢的兰花香。”常明指了指自己腰间的香囊。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么小一个香囊,是不可能盖住你身上的香味的。你的衣衫是谁洗的,你的衣衫也被人熏过香了,还是一股子浓烈的桂花香。”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门便被推开了,瑶娘猛的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常明。
常明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的想要盖住自己的腿,却被瑶娘一把抓住了手,“明哥,三大王说得没有错,我早就知道了。”
站在门口的松仁,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滴个娘啊!可吓死我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看吧,牛皮吹破了吧!
瑶娘颤抖着手,轻轻的摸了摸常明的腿,哭道,“那日你被打晕在地,流了好多血,当场便断气了了,我出去找人,可等我回来,你又坐了起来。我当时高兴得不行,以为你是一时背过了气去。”
“可我们是一同长大的,又一道儿跟着师傅学艺,你吸气呼气的节奏,就同我最喜欢的那支小调儿差不离。每次我在你身边,听着都忍不住欢喜,若是变了一丝儿,我便知晓,你是着凉了……”
闵惟秀一听,竖起了耳朵听姜砚之的呼吸声,只觉得这厮同拉风箱牛喘气并无啥区别,还小调儿呢?
人正常的呼吸,能成调儿,闵惟秀觉得,这八成就是情人眼中出西施了。
就像是她瞧姜砚之,也不觉得他有多胖。
“可那一日起,我便再也听不见那熟悉的小调了。我知道,你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能活着,我只是在想,不管怎么样,便是借我的阳寿也好,我只求明哥你能够多活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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