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不记得我杀过人(1/2)
“我刚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她不是个好妈妈。
那会儿孩子一岁多,已经可以吃点大人的饭了,她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没给孩子做过,都是点外卖。
外卖的饭,你们也知道,大部分都是重口味的,辣的,再说那些粉啊皮啊的,只有小姑娘喜欢吧,在我看来就是零嘴,没什么营养。
孩子就跟着她吃这些,有时候——我亲眼见过啊,孩子吃不下那些不合胃口的外卖,或者被她骗着吃了两口,辣得直哭。
她懒得烧水,就拿自来水——凉的啊——直接给孩子冲奶粉,哪儿冲得开啊?可没办法,孩子饿极了,只能喝那个。
对了!还有!……她还经常骂孩子,她给孩子干点啥,无论冲奶粉还是换尿布——她嫌脏,嫌得厉害——从来都是一边骂,一边干活。
孩子一两岁,正是学说话的时候,嗨呀,别提了,跟着她那样的妈,学了一嘴脏话,还冲我说过脏话呢……”
“她都骂些什么?”吴端问道。
“多着呢……她那张嘴,骂人都不带重样的,我可记不住,不过……总的意思就是:小孩拖累她了,死了才好呢……对对对,她天天把诅咒挂嘴边,一会儿说要把小孩扔了,一会儿又说要掐死他……老是死死死的。
根本不是我,警官,我事后想想,孩子不是我害的啊,肯定是她自己把孩子给弄死了,栽赃给我,就是想要钱!”
吴端道:“那说说孩子死的那天吧,把你记得的每件事都说出来。”
“那天我是嗑药了,神志是有点不清,但隐约又记得……我没动过孩子啊,反正最后我睡着了……
半夜她又哭又叫的,突然扑上来打我,我让她吓醒了……她说孩子死了,我害的。
我才要吓死了好吧?!
我壮着胆去看,看见孩子……就这里,”港商指着自己鼻子下方人中的位置,“这里,还有脸上,的确有点白粉。
孩子已经没气了,她说我趁她不在给孩子喂药……我记得没有啊,而且,孩子毕竟两岁多了,会哭会闹,我喂他就吃啊?一点动静都没有?可我……哎!我就吃亏在不敢确定上了。
她说要报警啊什么的……我怕啊,当时我脑子转不过来,只顾着求她别报警,有话好说,最后她说了,要一百万。
我说没那么多钱,分期给她行不行,她……她很急着拿钱,不同意。
后来,我又提出,给她一套房子——就是当时她住的那套房子。
她跟我讨价还价,最后我们说好了,一套房子,再加十五万现金。
哦,房子她其实不要的,第二天我们就找中介卖房,那套房子80多平,地段也好,正赶上房子涨价,卖个八十万绝对不成问题,可她很急着要钱,要求买家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为此她愿意让点价钱,只卖75万。
那会儿买房热啊,一点不夸张,第二天就有人付定金,一个礼拜不到,75万就到她手了,再加上我付给她的15万,总共90万。
事后,我其实……越想越不对劲,感觉是被骗了,可毕竟有个孩子死了,我总不能报警给自己找麻烦吧?而且,她消失了,我找不到她,只能……吃了这个亏。
这就是全过程。”
闫思弦问道:“孩子的尸体你们怎么处理的?”
“是她处理的。她不让我插手,我……我正好也害怕……可能找地方埋了吧,我不知道。”
车里短暂地沉默了片刻,闫思弦心中百感交集,他既希望获得更多线索,尽快解开张雅兰身上的谜团,又不想她人设崩塌。
就目前来说,理智上闫思弦更愿意相信港商的描述,因为他的描述中涵盖了不少细节,诸如拿凉水给孩子冲奶粉。
相比之下,张雅兰只是强调自己有多爱孩子的描述,就略显单薄了。
可从情感上,闫思弦多希望不是这样啊。
吴端拍了拍他的肩膀。
港商道:“警官,我被人算计了,你们可不能冤枉我。”
“孩子的死,我们会查清楚,不会单单以任何一方的陈述为准。”吴端指着照片道:“现在,说说这个女人吧,她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反常。”
“什……什么?她……反常?”
港商的眼珠转了转,所以,她也有问题?警察在查她?
他可太喜欢这样的话题了。
见他不说话,吴端将张雅兰的照片往港商眼前凑了凑。
“哎哎……”港商回过神来,答道:“她叫张宛兰,她……”
“张宛兰?!哪几个字?”
“弓长张,宛如的宛,兰花的兰。”
张雅兰的假身份,名字只改了一个字。
“你见过她的证件吗?身份证之类的,”吴端道:“证件上就是这个名字?”
“嗯,见过身份证。”
“你好好想想,这个张宛兰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或者……”吴端想给他提个醒,“或者她有没有跟你提过从前的事,还有她家里的情况……”
港商摇头,“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在一家ktv里陪酒,再之前的事,我就都不知道了,家里得话……嗯……哦,她好像跟我讲过,家在农村,条件差到吃不起饭,父亲残疾,母亲瘫痪,还有弟弟妹妹要上学,都靠她养着,所以才干这行……”
那港商说普通话原本是有点费力的,这段描述却十分流畅。
吴端正觉得奇怪,他又道:“可能是张宛兰说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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