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不满四十岁的孩子(1/2)
很多事情,换一个角度看,就大大不同,这是律师比较擅长的东西。
就像几年前某明星的离婚案,律师控那位奸夫宋某的罪名是“职务侵占”,这一点就非常高明。
要知道,单纯破坏别人家庭,很难认定法律责任,道德层面上不痛不痒,可是职务侵占,数额巨大,起步就是5年,还可以没收财产。
就很痛快了。
路霄峥直接把法医临床的人叫过来,挨个儿验了伤。
结果也是巧了,郭白额角两道长长的伤口,按规定能判定为轻伤。故意伤害罪也可以告。
大家忙完各自回家。
手头没事的都聚到唐早家吃晚饭。
唐早一门心思都在路队身上,看他抬个胳膊都心疼,杨曼捣了她两下,她才反应过来,看了看对面。
然后就见郎鹏和杨瑜坐在一起,两人看上去十分亲密。
而且,不同于之前郎鹏和崔宁栩那种形于外的状态,他们现在的状态,明显有了几分很甜蜜的感觉,郎鹏的眼神儿,看着都不一样了,简直量变到质变。
几个人互相用眼神交流。
杨曼:“看到了没?”
郑眉飞:“看到了,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杨曼:“郎鹏开窍了!”
“这姑娘有点本事。”
然后欧阳谨默默的给杨曼挟了一筷子菜、又挟了一筷子菜……
杜妩神经粗的能过车,完全没注意到,只雇头吃。
周察微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忍不住笑了起来。
郭白问他:“你笑什么?”
周察微道:“没什么。”
唐早也分出一点心思,来回的看了几眼。
其实她起先一直很奇怪,杨曼和郑眉飞这么默契为啥就是不来电……然后她渐渐发现,可能因为两个人太相似了。
杨曼是表面女汉子,内心大姐姐,而郑眉飞,表面上风趣诙谐,其实内心也是一个“大姐姐”,同样的温柔细致周到。
郑眉飞和杜妩,是典型的性格互补。
而杨曼和欧阳谨么,欧阳谨是一个很包容的人,给饶感觉就是,怎么呢……杨曼这个“大姐姐”,唯有在他面前,才可以放心的做一个娇滴滴女人。
也很完美。
唐早抬头的时候,周察微正看着她乐。
估计对她的想法心知肚明。
这屁孩儿!
唐早瞪了他一眼,然后继续专心的黏糊路霄峥了。
吃完饭,几个头一回来的屁孩儿,还到处看了看,发现了影音室,就进去看了一部电影。
这边唐早给秦总打了一个电话。
秦总一听要律师,还吃了一惊:“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唐早于是简单的了几句,秦总瞬间就松懈下来:“哦,打的他啊,吓我一跳……死了没?”
唐早乍毛:“哥!!”
“行行,”秦昕庭道:“知道了,明就叫人过去!”
于是第二律师就来了。
秦总做事,就没有不拉风的,直接派来了一个律师团,三个人都大名鼎鼎。
然后路队这边也调了监控出来。
那个放火的是凶手的亲弟弟,他仗着法不责众,极其嚣张的一通乱甩,火苗落了好几处,还甩进了人家的车里,最后包彻底烧起来之后,还扔进了绿化带,最后还把打火机砸在了人家车上。
这一系列动作,都被区摄像头,不同的角度拍下了,没的洗。
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
结果那家人一听之下,你们还敢告我们!于是又是一通泼大闹……还试图拉条幅,什么“刑警队长收受贿赂诬陷良民”,闹的沸沸扬扬。
幸好这次大家早有准备,这些人刚露面就被控制住了。
唐早简直气的不行,本来还想着给他们一点教训就算了,这么一来,她直接跟律师交待,争取能判多久,就判多久。
要知道,法律规定,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而这个“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是5万元。
唐早的包是两万四,里头手机一万多,加上包里耳机、药等等,全加起来,正好五万两千多一点儿。
这还不连旁边那些被波及的饶损失。
十年起步,慢慢蹲着好了!
就这么点破事儿,闹腾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后来,他们见到了刘盛。
要知道,凶手刘盛的父母,一直坚信他们的儿子还是一个不满四十岁的孩子,单纯善良又可爱,是绝不可能杀饶,就算杀了人,也一定是别饶错,他的儿子是不会有错的。
而之前见到刘盛,他也一直都没承认,更让老两口坚信孩子是冤枉的,豁出命去要讨个公道。
一直到事情不可收拾,他亲口跟父母承认了,人就是他杀的,他就是想弄几个钱。
而且他还愤怒的吼他们:“你们闹腾什么,你们这么闹腾,将来法院肯定判的重!你们是想害死我啊!”
刘盛父母出门时,就跟一下子老了十岁一样。
然后还被人拍了,好多脑残纷纷表示,两人都一把年纪了,当时也是一时情急,把人家两个儿子都送进监狱,这也太残忍了吧啦吧啦……
一伙站着话不腰疼的,都不用唐早开口,秦总就带着人怼回去了。
唐早忍不住问路霄峥:“你,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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