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触犯禁忌(3)(1/2)
董昕主任将方案认真地审核了一遍后,感觉到非常满意。下一步就是要将这个办法上报给局领导审批,待批准以后就可以正式实施了。但以什么途径报上去,报给哪个局领导审批为好,董昕主任心里开始琢磨起来。
伍钢是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但不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工作。这个方案虽说涉及到一些财务管理问题,但还是不送给他审批为好。因伍钢副局长是江南市本土人,对江南市停车收费情况清清楚楚,董昕担心这个方案伍钢副局长难得通过。
报给党组书记赵一局长审批,董昕主任感觉更不合适。江南局停车难问题,是江南局公开的禁忌,在江南局干部职工中,不管是哪个都不敢在赵一局长提这个问题。
董昕主任左思右想,他感觉到这个方案还是不要报给赵一局长为好。他怕赵一局长产生误会,误解自己提出这个方案的真正意图。如果真的是那样,费力不讨好是小事,如果因此让赵一局长对自己有看法,认为自己是在捅他的“屁股”,这个险无论如何是不能冒的。
经过慎重全面考虑,董昕主任觉得将这个方案报给洪继宗副局长审批最合适。一方面洪继宗副局长是分管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局领导,由他进行审批是他职责范围内的事。另一方面他是上面交流下来的,对江南市停车收费情况不熟悉。
要知道停车收费标准,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大城市与小城市有很大的差别。也就是说这个方案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江南市可能是高了,但在京都市可能便宜得很。而洪继宗副局长是不可能发现这些微妙情况的。
董昕主任把这个问题考虑清楚后,接着就思考着以什么方式上报,由哪个作为经手人上报。
在江南正气管理局,对于一些敏感性的问题,有二种上报方式,一种是以纸质的内部呈批件形式,另一种是在局自动办公系统(oa)上以正式文件上报。
第一种方式不便于存档,但灵活些,有什么问题可随时变通;第二种方式正规些,便于存档保存,但公开透明些,很多人可以从oa上看到这个呈批文件。
董昕主任经过考虑,决定还是采取第一种方式,以纸质形式上报稳妥些。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方案的经手人问题。
按理说,这个方案是马志兵副总经理牵头草拟的,实施部门也是江南正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志兵是实际经手人。
但董昕主任想得很深,马志兵副总经理是他“圈子里”的人。他正在思考着在适当的时候,把马志兵推荐给局局党组,解决他的副处级领导职务问题。
在树大明搞出“黑山事件”前,物业公司的总经理是方建军,他是正处级干部待遇。但现在马志兵却只是一个科级干部,这个问题董昕主任早就在思考之中。
正因为如此,董昕主任提醒马志兵,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上的事情,不要他亲自出面与龚仲接触,而是让曹婷婷负责出面处理。
这样做有二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提高马志兵的地位,让他的手下与龚仲打交道;另一方面是怕龚仲对马志兵产生不好的看法,在以后的提拔中起不好作用。
但马志兵是转业干部出身,文化程度低,写材料不行。因此参加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第一关的笔试他就过不了。
由于这个原因,马志兵本人一直没有参加过江南局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幸好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方式不只这一种,还可根据需要采取其他方式。比如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提拔,就适合马志兵这种文化程度较低的人。
所以,董昕主任特别关照马志兵,不要他在工作中得罪任何人,有什么问题直接找他处理。这一年多来马志兵就是这样做的,因此财务上的事没有一次找过龚仲。
而这个停车收费方案的经手人问题,肯定是一个得罪人的事件。想到这里,董昕主任立即决定不让马志兵作为经手人。
但安排哪个作为经手人好呢?
董昕主任突然心里一亮,龚仲!他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主任,草拟文件材料是他的职责。而且龚仲这个人也不是那么带爱相,安排他发布这个收费办法,如果干部职工有什么意见,第一个找的就是他龚仲。想到这里,董昕主任不禁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
董昕的这种思维方式,是政治上成熟的一种表现,也是官场上惯用的潜规则之一。
古人称之为“谋定而后动”,今人美其名曰“应急预案”。
就是作出任何决策之前,或实施任何方案之前,或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多问几个为什么,都要正反两个方面考虑,都要预计会出现什么情况,要将情况想复杂些,然后针对这些情况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把这些问题全部解决之后,再去进行具体实施,这样才能做到“胸有成竹”,才能得到自己想要和结果。
董昕主任再次前后考虑了一遍后,感觉没有什么问题了,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就用电话把龚仲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龚主任,这是我们草拟出来的关于正气园的停车管理办法,辛苦你写一个内部呈批件,报给洪继宗副局长审批。我看就以纸质形式进行就行了,这样简单一点也方便一点。”董昕主任边说边将那个方案递给龚仲。
龚仲听到董昕主任说是关于正气园的停车管理办法,他脑子里的那根弦立即绷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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