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金色时代(1/2)
“李汉王朝从它的缔造者李承宗开始历代的帝皇和政府无不是双手占满了我们特奥蒂瓦坎人等印第安人的先祖的鲜血,苏特拉斯在李汉王朝大刽子手裴行俨的勒索之下,献出来了上千年的积攒的黄金和白银,还供出来了特奥蒂瓦坎的金银矿床,正是李汉王朝凭借着从我们祖先这里搜刮到的金银,确立了金本位制,更走上了对外疯狂掠夺,对内压榨少数0族裔的道路,这个史上第一王朝并不是被他们的御用文人包装的那样伟光正,而是充满了各种肮脏,丑陋,腐臭总之自打特奥蒂瓦坎城陷落之后,整个美洲大陆就在李汉王朝的铁蹄之下瑟瑟发抖,印第安人在李汉王朝的统治下下呻吟。”这是三百年之后,窝藏在阿菲利加大陆马拉维的一个印第安后裔历史学家阿卡尼在他的《印第安人兴衰史》中这样评价李承宗和他的李汉王朝,这还真应了那句话啊:历史总是有人书写的,关键看书写历史的那个家伙是个什么东西啊!
裴行俨在特奥蒂瓦坎的巨大收获让李承宗和杨倩乐得不行,在收获这么一大笔不义之财之后,李承宗和杨倩终于能对李汉王朝的财政体系动手术了,那就是全面建立以金本位为核心的财政体系
说起来这个金本位,在真实的历史上,很可惜华夏就从来没实行过,黄金的价值魅力,几乎和其耀眼的光芒一样摄人心魄。公元前6世纪,波斯人创制了大概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金币,并以国王大流士的名字来命名;公元前250年,罗马人开始制造金币,并随着帝国的征伐流通于整个欧洲、北非和西亚;13世纪中叶,法王圣路易和英王亨利三世几乎同时开铸代表国家尊严的主权货币“金埃居”和“金便士”;18世纪末,美国、法国建立金银复本位制;1816年,英国颁布《金本位制法令》,每英镑金币含纯金12327格令(1格令=648毫克),即每“金镑”含金近8克;1873年,美国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每“金美元”含金167克。但在华夏,黄金却始终没有真正成为货币,也没取得过货币本位地位。一般而言,贵金属有三大职能,记账手段、交易媒介和价值储备,黄金在漫长的五千年国史中,竟然只发挥了最后一项作用,这不由令后人万分诧异。
是华夏缺少黄金吗?这样说可不对,华夏翔实、可信而绵延的历史记载开始于西汉。查考此时史籍,我们会惊讶于两件事,一是西汉曾大量使用黄金作为支付交易手段,而且价值明确;二是到了东汉,官书记录的黄金流通大为减少,进而言之,黄金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自此永远退出了交易市场。
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些金融史专家猜测,可能是东汉佛教渐兴,大量黄金被用作涂饰佛像或抄写经书,也有说,此时海外贸易勃兴,使得黄金大量向西方流出,还有就是大量黄金被帝王贵族们带入地下世界当了陪葬,当然这些说法都很有道理。但最直接的原因是,“帛”,即绸缎已经稳定地成为了大额支付手段。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名作《卖炭翁》最后写道:“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曾经有人认为,烧炭老人饥寒交迫,给他这些绫罗绸缎,既不能御寒更不能充饥,又有何用?其实,根据从《汉书》到《魏书》乃至《唐六典》的记载,从汉至唐一千年间,绸缎都是货币,而并非单纯的商品。所谓“金银之属谓之宝,钱帛之属谓之货”,此时黄金白银最重要的职能是价值储藏,即“宝”,铜钱绸缎最重要的职能则是币值流通,即“货”。
绸缎几乎有比金银更优越的货币属性。比如,非常容易鉴别品质,其杂恶者很容易剔除出流通领域。一般而言,无论汉代还是南北朝,宽二尺二,长四十尺的绸缎为一匹,差不多折合两千文(两贯)铜钱。所以,一千钱以上的大额交易,都以绸缎为货币,既简洁方便,又易于携带。
和贵金属不一样,绸缎不耐储藏。贵金属货币因为不会变质,不会损耗,因此会因民间储蓄而沉淀下来,不再进入流通领域。而且,越是成色足、分量准的金银,越容易被民间收藏,市面上交易的货币,愈发劣质,进而引发一些经济问题。而绸缎中含有蛋白质,储存时间过长,便会脆裂泛黄,迫使人们将其尽量用于流通。
所以,西汉盛行一时的黄金并没有“失踪”,只是日渐沉淀于民间的箱笼中、夹壁间,不复流通于市面。
当然,汉唐千年间,在某些地区,作为货币的金银还是大行其道。比如汉末的“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也就是拜占庭金币和波斯银币。从南朝到晚唐,整个岭南地区,即现在的两广和越南北部,全部流通白银。以上特例是因为当时的西域和岭南居民多从事外贸活动,而金银是国际贸易中当然的硬通货,所以黄金、白银尤其是白银,也就成了当地的货币。
到了李承宗创立的李汉王朝这里,情况可就完全不同了,李汉王朝是李承宗一手打造的商业和手工业为主的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王朝,在李汉王朝,儒道墨法等各家思想都被李承宗和杨倩拿来进行了改造,进行了去芜存菁,什么重农抑商,什么奇技淫巧,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啊,统统都给扔进了垃圾堆,不管华夏那边怎么样,反正在李汉,这些玩意儿就他娘的被李承宗给废了当然咯,儒门等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什么仁义智信还是很有用的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