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记住我(1/6)
当慕尼城陷入一片混乱之中,民众们议论纷纷,无数城防士兵来回调动,搜索匪军踪影的时候,罗伊和匪军骑士们,已经化整为零,融入了这个喧嚣热闹的城市当中。
“一碗燕麦糊,一块甜面包圈,再加一杯清水。”和几位穿着便装的骑士坐在蔷薇大街的早餐店里,点了食物,罗伊扭头向外面看去。
“嘿,听说了吗,蓝宝石旅店被劫了。”路边一排等候主人的马车边,无聊的车夫们正在聊着天。
“怎么没听说,”其中一位大胡子车夫瓮声瓮气地道,“我家侄子可就在蓝宝石旅店里当伙计,昨天正在旅店里。今早晨回来的时候,脸都白了。问他也不说话,把他爸妈给吓得够呛,商量着要请牧师来看看。”
“还请牧师?”旁边有人笑了起来,“估计你侄子就亲眼看着死了不少,再请牧师来,不是让他受刺激吗?”
“那不咋的,”大胡子车夫点头道,“我那侄子一听要请牧师来,立刻就从床上跳起来了。听他那么一讲,我们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狗日的,你们说那萨基区主教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冒充盗匪!干这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不是真的匪军来了,只怕我家侄子就被萨基那伙人给杀人灭口了。”
“还能怎么想?”一位坐在马车驾驶位上,圆滚滚活像一个肉球的车夫道,“就是舔兰里斯人的屁股呗。那家伙一准是听说咱们阿道夫大公在南面吃了败仗。想趁这个机会改换门庭。兰里斯家族在教廷里,可是树大根深。”
“那他也不能这么干啊!”那大胡子车夫道。
“就是。”
“还是主教呢。仁慈的圣帝可没这么教导他。”
旁边人一阵附和。
“嘿。说说匪军,”一位车夫一边吐着嘴里的烟沫,一边好奇地问道,“听说那帮家伙全都是骑士?”
“我也听说了,有一百来号人吧?”
“我不相信,这世道再乱,也没有骑士老爷都去做盗匪的道理。你们听听,什么荣耀骑士。大光明骑士.......嘿,就是比他们等级低得多的骑士,到哪儿混不了个体面?领主老爷们都得把他们好吃好喝的养着,平日里光拿薪水,啥也不用做,就打仗的时候动动手。这样的日子不过,去当盗匪。能有这事儿?”
“对啊,我也觉着不可能。骑士老爷们一个个可高傲着呢,尤其是在骑士殿注册发誓的,都得恪守骑士准则。那些条条框框,对骑士老爷们来说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谁要出触犯了被人看见。立刻就会被骑士殿开除,还要受骑士殿戒律骑士的追杀。”
“真的?”
“那可不?我听说,真正的骑士看重名誉超过生命,他们再落魄,也不会去干盗匪的勾当。如果有。那也不是骑士殿注册的真骑士。不过是些修炼了斗气的剑士,敢战士一类的家伙。和骑士连边都沾不上!”
“可匪军那些公正骑士。荣耀骑士,大光明骑士也都不是骑士?”旁边有人道,“这样的实力,别说战斗职业认证,就算是要去骑士殿注册,也没人会把他们拒之门外吧?”
人群一阵议论纷纷。除了几位车夫,就连脖子上挂着小货摊的小贩,牵着满载货物的骆驼骡马经过的商人,无所事事的佣兵和叼着烟斗的绅士,也在旁边凑热闹。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甚或争得面红耳赤!
“瞧,咱们匪军可出名了。”罗伊对身边的骑士们低声笑道。
众人稀里呼噜地喝着燕麦糊,啃着面包圈,笑眯眯的都不说话。想当年,他们哪个不是叱咤风云的强者。在这些人中,有做过军中主帅的,有当过骑士团长的,最差的,也是军中骑兵士官的大队统领。
如果不是受伤失去了斗气,他们也不会跌落凡尘,尝尽人情冷暖艰辛苦楚。
此刻能坐在这里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燕麦糊,听别人议论自己,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这辈子最惬意的事情了。
但无论人们怎么评价,他们都不会在意。现在,他们只是罗伊的追随者而已。和其他骑士比起来,他们身上更多了一份沉淀下来的沉稳厚重。就像千锤百炼的精钢一般。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心境有任何的起伏。
“对了,少爷,”坐在罗伊左手边的一位黑瘦骑士咬着面包道,“兰里斯人,究竟打什么主意?”
这位黑瘦骑士,和旁边一个红头发的矮壮骑士,正是最近加入匪军的两位大光明骑士。
黑瘦骑士名叫奥斯顿,是一位贵族后裔,大光明二阶。精通剑法,是弗农斯顿地区最出名的剑客。后来在一场决斗中被人刺伤,失去了斗气。
和其他的荣养营骑士不一样,他并没有加入军方,更没有加入荣养营。他自己有着男爵的头衔和家族给的一个小镇作为封地。生活并不算窘迫。不过,作为一名曾经的强者,从叱咤风云到一个窝在领地的普通贵族,对他的打击也相当大。
他是珀西的老朋友的儿子。平生最敬佩最服气的人就是珀西。这次珀西一封信,把他给招了过来。
奥斯顿并不擅长策马冲锋。他的能力,是行走于黑暗之中,更擅长刺杀和侦查。当时在蓝宝石旅店里,正是他释放出名为“黑暗之山”的小领域,让八名教廷骑士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斩杀当场。
而红头发的矮壮骑士,名叫阿尔杰农,来自战斧骑士团。拥有大光明一阶斧战士的实力。
阿尔杰农性格直率而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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