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夜羽溪(1/2)
萧枫和花琉曦坐上了法拉利,萧枫对方长吩咐道:“你去做你该做的事吧。你的保镖手被炸了,不能开车,你自己的车技也很感人。所以,你还是去叫顾家的人开车送你回家。”
方长点头:“是的,老大。”
萧枫开车离去后,那些受伤的保镖们走上来,目光中充满了憎恨,语气阴冷道:“老板,我们现在就去叫人找那小子报仇?”
保镖们都以为方长刚才认萧枫做老大,只是权宜之计。
然而方长却对他们发火:“你们这些蠢货,不准再对我老大不敬,不然我杀了你们全家!”
保镖们大吃一惊,心中充满了疑问和恐惧,难道自己的老板,真心认了萧枫做老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不通啊!
红叶度假区,位于江城的郊区,是江城最烧钱的度假区,这里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天堂。
红叶度假区所处的位置是一块风水宝地,而且风景秀美,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导致这里的枫树一年四季都是鲜红色,并不是只有秋天枫叶才是红色。无论什么季节,风一吹,整片大地都仿佛被红色的云霞笼罩着。
这片占地面积极大的土地上,修建了不少价格昂贵的别墅。这里的餐饮、娱乐场所也集中了各路有钱人。
无论是一般的有钱人,还是富豪、名流、明星等等,都喜欢来这里消费。
来红叶度假区,很多时候,是身份的象征。
今天是千雪儿的十八岁生日,她的生日宴会举办地,是红叶度假区里面最有名气的饭店之一的,千云庄。
萧枫架势着法拉利进入了红叶度假区,直接停在了千云庄的门口。
当他和花琉曦走进去的时候,门童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们进去了。虽然萧枫穿着一身迷彩,显得不够档次,但是,萧枫的车却代表了他的身份。
门童想,也许某些有钱人就喜欢打扮成民工的样子,这是一种怪癖。他曾经在电视剧里看到过,一个豪门太太,喜欢穿女仆装,扮成女仆的样子。
某些有钱人的怪癖,真的难以理解。
千雪儿的生日分为两部分,一是她跟父亲、长辈们以及一些名流进行客套。
她的生日宴会,也是她父亲邀请各路人脉进行聚会的一个机会,同时,她还要讨长辈们的欢心,让她的父亲更有面子。
第二个部分,才是跟同学、朋友们放松地打打闹闹。
而此刻,千雪儿正在进行第一个部分,在和父亲、长辈们客套。
所以千雪儿暂时不能陪同学、朋友们,也不能陪萧枫。
现在萧枫是自由活动状态,他带着花琉曦在一楼的餐厅,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刚一坐下,萧枫和花琉曦就同时闻到了一种味道,两人的脸色变了变。
“我竟然闻到了童男童女精血的味道。”萧枫的眉头紧皱,“是谁这么恶毒,把童男童女的精血装在了一个小小的容器里?”
“真恶心。”花琉曦嫌弃地说道。
萧枫道:“童男童女的精血,对于妖怪来说是美味,你也是个妖怪,你不应该很喜欢吗?”
很多妖怪都喜欢喝人血,而童男童女的精血,是人血中,对于妖怪来说最有诱惑力的一种。
花琉曦道:“我是半妖,而且妖怪也分好的,和坏的。虽然大部分的妖怪喜欢吃人肉,喝人血,这样修炼速度会提升很多。但也有小部分的妖怪,拒绝吃人肉,想用最纯净的方式进行修炼,这样不容易在修炼的后期遭到反噬。本半妖刚好属于那一小部分,拒绝喝人血。”
“不错,你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半妖。”萧枫夸奖道,“那个精血的味道出现在二楼,我上去看看,你先在这里点餐。”
“嗯。”花琉曦点了点头。
萧枫走上了二楼,他顺着血腥味的方向,一步一步走去。
那种血腥味。普通人是闻不到的,修为低的修行者也闻不到。
这种血腥味特别招惹妖怪,今天晚上,也许会有妖怪被吸引而来。
萧枫特别反感吃童男童女的妖怪,要是被他找到是谁在作怪,他非要除掉那个家伙不可。
萧枫站在洗手间的拐角处,一分钟后,目标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气质出尘的美女,拥有顶级容颜。
不过,她的长相倒不是最引人注意的,她最特别的地方在于气质,那是一种一尘不染的仙气。
很奇怪,这样脱俗的女子身上,竟然会有童男童女精血的味道。
萧枫定睛一看,发现女子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项链,项链上有着一颗水滴状的宝石项坠。
那颗红色的宝石项坠里,藏着童男童女的精血,这就是关键所在。
萧枫看女子的气质,十分纯净,杀过人的人,不可能拥有这种气质。而且萧枫看得出,女子不是修行者,根本不会施展如此邪恶的术法。
“你在看什么,看够了没?还有,你挡着我的道了。”女子的声音冷冰冰的。
萧枫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了,看的她都生气了。
这名女子的名字叫做夜羽溪,是一个选秀明星,几个月前刚刚参加了某歌唱比赛,在全国十强比赛的时候就被淘汰了。
然而,即使是被淘汰了,夜羽溪的人气却远超获得冠军的歌手,并且短短几个月在娱乐圈快速蹿红,从一个36线小透明,以火箭速度成长为2线明星。
她被淘汰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唱功比较一般,二是不肯接受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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