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庆州暴乱(五)(2/2)
,而这样结党的贪官更是应该立斩不赦。与此相应,庆州府颁布府令,任何人不得蓄养私兵超过二十人。自此令颁布之日起,凡违反者皆以谋乱罪论处。
被强大军力震慑的庆州辖下所有原蜀官员,自此庆州官场和民间土豪再无人敢蓄养私兵,因为他们知道,庆州府的黑旗军正严厉地监视着他们这些原蜀国官员。
自此,庆州官场清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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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应,庆州府颁布府令,任何人不得蓄养私兵超过二十人。自此令颁布之日起,凡违反者皆以谋乱罪论处。
被强大军力震慑的庆州辖下所有原蜀官员,自此庆州官场和民间土豪再无人敢蓄养私兵,因为他们知道,庆州府的黑旗军正严厉地监视着他们这些原蜀国官员。
自此,庆州官场清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