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商周英雄录第102章两篇外话(下2)(2/4)
过我想不应该有任何一个中国人来笑话我,因为发表这一意见时,我是出于自己真诚爱国的情怀。)一、国内行政级别只设置中央、省、县(区)sān_jí编制,实施“大中央、小地方;强中央、弱地方”的政治策略,不让地方经济、政治尾大不掉,人事安排不搞“封疆大吏、一方诸侯”那一套,现有的政府各类职能部门在sān_jí编制之内横向分布,(现有的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可以将之推给社会——公司化经营与政府补贴扶植相结合。)各类职能部门独立纵向贯穿,每一级编制中设一核心领导集体,(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出了问题。集体问责集体处罚,)统筹所辖政区内的全局工作,纵横配合、纵横制约。在基层,可以让进一步完善了的“大居委会制度”进入农村,实行“干部委任制”。这样就可以完全彻底地冲垮旧中国数千年来的家族宗法权力对于老百姓的控制和压迫,中国的农村将不可能再产生强横的恶霸。(现今在中国农村试行的“民主普选制”,其实是一个违背了人们原始善良初衷的败笔实验,这一理想主义的举措,恰恰使我们“共和国”建国以来就被迫蛰伏在农村了的“宗族权力”得以复苏了,大族大户有实力有势力的人群中自然而然的就有人被选为队长了,这些队长,手中握着政府发给的公章大印,有政府给撑腰,还有藏在其身后的宗族势力给长气。若是个有见识有修养的好人,他就能造福一方,反之他就能为害一方,这种社会基层中的“人治行政”很不科学,是我们“共和国”进行法治社会建设的绊脚石。)而在城乡之中,以居委会来实施领导的“百姓联防制度”,将使我们的国家政权确立在“人民治安”及“情报国防”的铜墙铁壁之中。“人民治安人民治”是“大居委会制度”中“百姓联防”的宗旨和目的,在社会基层中,将行政权力广泛地交给民众,搞“人民政治人民治”。使人民群众通过诸如“听证会制度”之类的途径和方式来参政议政当家作主,要知道“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和谐社会的建立,就在于社会基层中的“民权行政”。只有社会基层政治事务的民权行政,才是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和国家主人翁身份的最好体现,这是最完备、最根本的民主,诸多的社会矛盾都会被这一民主的行政体制将其化解在基层。(我只是提出一个大致的构架,至于什么是“大居委会制度”,那恐怕不是我这个人微言轻的人所要操的心了。)
二、确立《公务员法》。废除“行政职务终身制”,建立“行政职务准军事化服役制”,使国家公务员成为一支“流水梯进”、“准进能出”不断更换新鲜血液的有超强战斗力的政府团队,二十六七岁合格准入,三十六七岁完任退出,或者三至五年一届也行,(这里恕我简陋仓促,暂不考虑女性公务员的问题,也不考虑一些需要特殊专业知识的特殊岗位。)绩效考成,退出后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可以向社会“低保”水平看齐,也可以参照复转军人待遇,)三十六七岁仍然是一个可以创业的好年龄,(可以像培训下岗职工、农民工一样对“退了休”的三十六七岁的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当然,这样的国家公务员,在他们成为公务员之初就已经是一群高素质的精英人才了。可以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入伍从军,在人民军队中锻炼几年后再复原回社会,再从社会中公开招考这类人成为国家公务员,这样锻炼选拔出来的国家公务员,其自身素质绝非常人能比。)从县到省到中央的各级干部选拔皆从基层一步步来,逐步确立一种国家行政职务的全民普选制。(当然,县以上干部都应该是大于三十六七岁的人了。)统一朴素着装,(可以是一律的不带标识的军装,)统一社会平均工资,(与社会基本平均工资水平一致,)只乘用国产廉价汽车,(北京吉普最佳,)办公用品也一律国产化、低廉化,上情下达军事化,处理政务战斗化,奉献社会不讲代价只讲荣誉,按工作绩效及才能实干提拔。试想想,面对这样一群生活俭朴、生龙活虎、一心奉献、倾情为民的国家公务员,我们的广大同胞只能是知道,当年由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所率领的老红军、老八路又回来了。
在中国,由于宗法制家国同构的历史文化所使然,我们的社会历来是“吏治清则社会好、吏治乱则社会坏”的。所以,面对中国数千年之文化积弊,矫枉必须过正,如此“师墨行政”足以消除传统“官本位文化”及“封建官僚管治主义思想”对于我们现今社会的毒害。不仅时下困扰我们社会的众多矛盾会得以解除,而且根本就不会再产生。这样的国家公务员。谁还能说他们不是“人民公仆”呢?绩效考成,政务公开,行政体制军事化,接受全民监督。不就是办公处理社会事务服务于人民吗?有必要将行政机构搞得那么臃肿冗杂吗?由解放军战士一样的公务员来行政,与由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受中国社会传统儒教意识影响的公务员来行政,其效率和廉洁度哪一个更高更好,我想只要不是傻子,就都会清楚吧。这一行政组织的本质性改造。是对困扰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吏治腐败的彻底的釜底抽薪,“升官发财”、“当官做老爷”之类的旧词汇将逐渐地从中国人的语境中消失。也只有在爱无差等的文化认同基础上,公务员们才能够做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