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要恋一百年(1/2)
离家的脚步一旦迈出,就会走得很快,因为前面就是梦想金色的彼岸。
王十一右肩扛着旅行包,翻过了一座青山,很快就到了蒋华的家门口。
“老同学,早上好!”蒋华在门前的水泥坪地上冲着他喊道。
“狡猾哥,你准备好了没有?我们现在出发吧!”王十一将肩上的包往地上一卸,说道,他的心早就飞到了深圳。
那一定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有着很多富丽堂皇的建筑!
“你别着急,时间还早,先到屋里喝杯热开水,我那堂哥堂嫂也要去深圳,再等一下,他们应该马上要上来了,我们一起坐火车去。”蒋华已经打了几年工,经验有点老到了,时间还有一大把,没有什么急的。
他的话还没有落音,只见一对年轻的夫妇,从两层高的红砖楼房的右侧边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红色的羽绒服的年轻女子,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子,中等个子,脸上除了有好几颗雀斑,长相也还是秀气的,她叫蒋秀,是狡猾哥的堂嫂子,她身后紧跟着的是一名穿着廉价黑色西装,背着一个蓝色大旅行包的男子,他就是狡猾哥的堂哥蒋球球。
在他们身后五六米远的地方,行走着的是一位老妇人,还有一个四岁模样的女孩子,那老人面容清瘦,一身灰黑色,倒是那女孩,脸圆嘟嘟的,穿着厚厚黄色棉袄,脸颊冷得通红通红的,看上去,脸上还挂着晶莹的泪水。
“到了,大家都到齐了。”狡猾哥见堂哥走了上来,就愉快地喊道。
“我们趁早走吧,要赶火车的。”蒋球球说道。
“你们几个年轻人慢点走,我就不送了,到了深圳那边,记得经常打电话回来。”狡猾哥的母亲倚着堂屋的门框喊道。
“晓得了。”狡猾哥大声地答应道。
王十一就将那卸下了的背包,再次扛在肩膀上,跟在狡猾哥的后面,缓缓地走到了村口,这时候,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老妇人把脚步停了下来,对身边的小女孩说:“妞妞,跟爸爸妈妈说再见。”
那四岁的小女孩,听见再见两个字,晓得是爸爸妈妈出去打工了,就情绪失控放声大哭了起来,口里不断喊道:“我要爸爸,我要妈妈。”
“爸爸去深圳挣钱给你买糖吃,买新衣服穿去了,你哭什么?”那老妇人说道。
“我不要糖,我要我的爸爸和妈妈。”小女孩继续哭喊道。
蒋秀听见女儿的哭声,心肠就软了,回转过身子,走了过去,在孩子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说道:“乖,妈妈的宝宝乖,在家里要听奶奶的话。”
小女孩见自己的母亲来到身边,很快就停止了哭声,懂事一般地点了点头。
见女儿不哭了,她就从口袋里拿出纸巾,将那女孩脸上的泪水和鼻子上的鼻涕,逐一擦拭去,说道:“妈妈的宝宝真漂亮。”
可是,当她转身走了的时候,那女孩又哭喊了起来:“妈妈,妈妈,我也要去深圳,我要跟您们一起去深圳。”
“爸爸妈妈去深圳上班,你去深圳干什么?谁带你啊!”那老妇人说道。
蒋秀此时心里是酸酸地,她也舍不得孩子啊,又想转身过去安慰安慰一下自己的女儿,这时候,蒋球球就说道:“小孩子,哭一下就好了,不要管她,我们还要赶火车呢。”
于是一行人就向着远方走去,王十一看见狡猾哥的堂嫂蒋秀的眼睛是红红的,肿的跟桃子一般,里面似有千万串眼泪,要奔流直下,看得出,她是真舍不得自己的孩子的。
蒋球球心里其实也舍不得孩子啊,他有点奇怪,自己的儿子却没有过来送行。
他从家里的院子出来的时候,儿子咏昼正在高声地朗读着课文: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他,他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是六年级下册的课文,朱自清先生的名作匆匆,咏昼今年读六年级了,寒假里,跟邻居借了下学期的书籍,开始认真研习。
他是一个成绩可以在学校名列榜首的孩子,这源于他不懈的努力,他喜欢读书,喜欢朗读课文,这让蒋球球内心深处感到无比地骄傲。
儿子虽然没有送行,但是他的读书声,还是把他的记忆带回到了自己的学生年代,那时候,他也充满理想,梦想着体面地走出大山,十七岁那年,他忐忑不安地走向了高考考场,最终饮恨于几分之差,倒在了七月的黑色里。
虽然此后心有不甘地几次做梦都梦见自己紧张备考,并再次奔赴上高考考场,可那些都是他意志中最顽强的部分抗争的表现,也就是几次回光返照而已,此后,他的梦境里再也没有关于自己读书的画面了。
现在,那些曾经认为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日子,对他这样一个没有过多追求的山里人而言,能有多大的意义呢?他可以振臂一呼,四围有人响应吗?做梦去吧!他的每一个今天不过是简单地复制着昨天的故事。
身后,小女孩的哭喊声渐渐就变小了,但是,蒋球球却感觉那哭声渐渐地却变得更大了,无边无际,陪伴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远方。
“爸爸妈妈不要我了。”四岁的小女孩停住了哭声,站在原地自言自语地说着。
“爸爸妈妈怎么不要你啊,他们去大城市深圳赚钱去了,回来给你买你最喜欢吃的糖,我们回去吧。”老妇人看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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