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盯梢(2/2)
麒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一九九一年七月第一次印刷。怎么合同的签订日期却是八九年十月?你九一年去工商局拿了合同纸,然后一个猛子扎到八九年去签合同?”呃,什么?这个,这个,这是笔误。笔误怎么啦?大作家大文豪还有笔误的呢!
在场的几个律师来了兴趣,像是大比武相互较劲。曾大有大汗淋淋,胡乱用大衣袖子擦着。
又一个律师问道:“笔误是吧?真实的应当是九一年十月是吧?”
啊对,对,本来就是九一年十月。
“可是九一年十月,工展中心已被各地法院的封条封得死死的,你是与谁签的合同?又是谁收的货?”
谁的裤子拉链没拉好,把你给露出来了?啊!整个就像隔夜的油条,还跑这儿充六指?曾大有开始骂人。
被骂的律师气得直哆嗦。可架不住这儿的律师多啊。又一个律师说话了:“你说是九一年十月签的合同?同一天收的货?”
对了,你这个律师是个明白人。其他律师的法律课都是体育老师教的。
这个律师没理睬曾大有的恭维,又问:“那判决书上的落款怎么也是八九年十月二十日?法院判决书总不会笔误吧?另外,这个判决书上的案号也不对呀。案号是(1991)经初字024号。九一年的案子,怎么提前两年八九年就审结了?”
这个,那个,我草泥玛!
曾大有赶紧收起只顾吵架却忘了收的材料。又有律师说了:“现在收已迟了,你即使烧了它们也不行。申报债权时这些材料已提交给债权人会议了,包括你的身份证明。你跑不了了,哈哈哈哈”
旁边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对曾大有的行为进行宣判。这个说,这是诈骗,且数额巨大,恐怕要判个十年八年。那个说,重要的是伪造法院判决书,这个太恶劣,起码要判个无期或二十年。律师们也不搞普法工作,任随这些人胡说八道。
吴痕等几个人隔着大概三四百米,远远地吊着曾大有。曾大有闷着头心不在焉走着。突然后面“咣当”一声大响,回头一看,一个女人骑自行车跌倒了。一个帆布包摔出自行车,滚出老远,包里没什么,就一卷卫生纸。
自行车没撞着曾大有,他也没碰自行车。曾大有骂了一声:“你长没长眼睛,啊!你-他-妈-的吓我一跳。”骂完就悠悠地离开,摔倒的女人没回嘴,一个人骂得无趣。
这女人是段时英。她刚刚接到王绍洋一伙的召唤,就急忙骑上自行车出门。这些人找她总是迫不及待,多等一分钟都不愿意。
段时英现在完全落入王绍洋一伙的魔爪。不仅要依靠他们找真凶,爸爸与老公还有把柄抓在他们手里。死缓犯人,稍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罪行,等待他的就是立即执行。
段时英慌慌张张速度又快,一个不留神突然发现前面有人,急忙刹车已来不及只得转动龙头将自己摔倒在地。虽然摔得很痛,但总算没撞着人。
曾大有逛到前面的一家小店买了一包烟,折开封装点了一支,就站在小店门口吸。他要考虑下一步怎么走。这个合同看来是没用了。
奶奶的,花了两万,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说不定,会不会,有没有可能那啥,犯了诈骗罪被抓?还有重要的,伪造法院判决书,会是怎样的大罪?真的像那些律师说的,要判无期?我是有点糊涂胆大了。假造法院判决书可乖乖不得了。要是哪个假造我的身份证,我还不要找他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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