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喜欢的东西,只有毁了,才能永远活着!(二更)(2/3)
“拿不到就拿不到,到时候我让那丑女亏得血本无归!”江之夏是出了名的爱美厌丑,原本以沈毕方的长相,他是绝对不会放在心上的。
奈何沈毕方开了间大爆的美人坊,美人坊又肉眼可见地赚得盆满钵满。
偏巧沈毕方曾经想跟他合作被拒绝了,又好巧不巧,这件事被江家老爷子知道了。
老爷子于是将他狠狠训了一顿,说他没眼光,败家子,到手的银子往外推!
想他江之夏自七八岁开始便跟在江老爷身边学做生意,十三岁便开始独挡一面,被誉为有名的商业奇才。
自开始做生意以来,第一次被江老爷子训。
于是江之夏便将沈毕方记住了,更恨上了。
加上这宝钗阁在他的点翠阁旁边,他本想拿下将点翠阁做大,与宝钗阁的老板谈了许久,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只差手续的事情了。
结果现在沈毕方横插一脚,将宝钗阁抢走了。
若被老爷子知道了,指不定又是一顿排挤。
这让江之夏如何不气?
白大管事看了眼江之夏。
他跟沈毕方打过交道,知道沈毕方的经商水平只在江之夏之上,不在他之下。
自家少东家若想让沈毕方亏本,只怕是痴人说梦!
白大管事本想提醒,又闭了嘴。
一来以江之夏的性子,根本听不进去。
二来江之夏自经商以来鲜逢敌手,多少有些傲气过了头,现在让他吃点苦头,于江氏商行的未来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少东家,楚公子来了。”
江之夏一听楚殇来了,面上怒气全部散去。
“楚公子,”他回头,带着两分抱怨的语气,“之前去哪了,想找你都找不到人。”
楚殇懒洋洋地走进来,身后娇杏和春杏两人,快他一步,上前用帕子将椅子擦了一遍。
“公子,请坐。”
春杏则拿出一个白玉杯,倒了杯茶,“公子,喝茶。”
楚殇坐下后喝了口茶,眸光看向手中的白玉杯,“有事离开了两天,今儿约我有事吗?”
“这酒楼新出一道糖醋鱼,味道不错,请你来试试。”江之夏道:“已经吩咐下去了,马上就来。”
楚殇嗯了一声。
他不是太爱吃鱼,但有人爱吃,所以哪里有好吃的鱼的做法,他都会去尝一尝。
春杏熟练地拿出一对银筷,一个白玉碟子。
江之夏早见怪不怪。
春杏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楚殇扭头看向窗外,无意看到一道身影从底下经过。
无波无澜的桃花眼突然一亮,随手拿起一颗花生疾射而去。
叶渺感觉到一股凌厉的疾风向她呼啸而来,微微侧身避开后,看向疾风来缘处。
正好看到二楼楚殇撑着胳膊,趴在窗台上,向她招手,示意她上来。
狭长的桃花眼在阳光下,波光潋滟,兴致盎然。
叶渺顿了顿,点头表示马上到。
上了酒楼二楼后,才发现不只楚殇一人,还有一个长得极为俊俏带着三分锋芒的男子。
“这位叶小姐,这是江之夏。”
“江公子好。”叶渺颔首。
江?莫非是江氏商行的江?
“叶小姐好。”江之夏饶有趣味地看了她一眼。
原来这就是那个叶小姐啊,传闻中楚相的私生女。
他本以为楚殇对此事应该是漠不关心的,毕竟楚相也有好几个庶女,多一个少一个,于楚殇没有半点干系。
但没想到,楚殇跟这个叶小姐,好像很熟的样子。
“叶小姐用过午膳没?坐下一起啊。”江之夏十分热情地邀请,用一种自认fēng_liú的神情。
叶渺也不客气,“那就打扰了。”
这时江之夏点的菜上来了,他正想让叶渺不要客气,结果看到楚殇给叶渺夹了一块鱼肉。
“这是新出的糖醋鱼,试试味道如何?”
江之夏差点惊掉下巴。
要知道楚殇可是有洁癖的人啊,难得跟他吃顿饭,别说给他夹菜了,还总是用一种嫌弃的眼神看他。
现在居然主动地给那个叶小姐夹菜?
叶渺浑然不觉江之夏的震惊,夹起来试了试,“不错,稍微甜了点。”
楚殇跟着试了试,“确实甜了点,甜味再淡些会更好。”
“试试这个排骨,也是招牌菜。”他极自然地夹了块排骨放到叶渺盘子里。
江之夏:这是他认识的楚殇吗?
不只对女孩子柔声细语,还给人家夹菜!
他看向春杏娇杏,两人早已见怪不怪了。
你还没见过公子让她上马车,去她屋里随便坐呢!
这点程度算什么?
看着专心啃排骨的叶渺,江之夏眼珠子一转,拿出一块碧绿的玉佩。
“叶小姐,初次见面,这玉佩当是见面礼,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请收下。”他笑得极为fēng_liú。
既然楚殇这么看重,那么讨好她总是没错的。
叶渺吐出骨头,瞅了眼那玉佩,“瞧着挺值钱的。”
江之夏奉承地笑道:“叶小姐好眼光。”
叶渺道:“那要不你折换成银子给我吧,比起玉佩,我更爱银子。”
楚殇哈哈大笑。
江之夏顿时僵住,他可从来没见过哪家大家闺秀,这么直白地说要银子的!
不愧是乡下来的...只知黄白之物!
“既然叶小姐喜欢银子,那我...”
江之夏正想说那就换成银子,叶渺抬头冲他一笑,然后将玉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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