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蝙蝠侠胡禄(1/1)
“我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胡禄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只想让布鲁斯加快一下网络发展的进程,然后自己好安安心心的在家当一条咸鱼。
转了半圈,似乎最后坑的反而是自己,胡禄有些郁闷不已,他早已经是懒癌晚期了,要不然穿越前也不会只是一个咸鱼作家,翻不了身的那种。
可惜事已至此,胡禄也无法推脱,再说了事情也是他自己搞出来的,想推也不好意思,更何况,除了他之外,还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了。
老管家一把年纪了,难不成还让他去上窜下跳的和犯罪分子斗志斗勇?当然,铜虎也许也是同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他还不知道布鲁斯就是蝙蝠侠,也就堵死了这条路。
况且,就最近胡禄的观察来看,现在的他似乎对武术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没什么兴趣了。胡禄一度怀疑他会不会是哀大莫过于心死了。
老老实实的换上了蝙蝠盔甲,随后胡禄骑上了上一次骑过的蝙蝠摩托车,相比于汽车,他还是更喜欢摩托风驰电掣的感觉,这玩意手感比他几百块买的三流货色强太多了。
在老管家的帮助下,寻找着有罪犯发生的地方,随后胡禄迅速的出击,赶往相应的地点。
经过蝙蝠侠和铜虎两大高手的调教,胡禄的身手早已不是这些小毛贼可以相比的,三拳两脚的解决了被他发现的小毛贼后,让老管家那边报警收尸,自己则赶往下一个地方。
……
“搞定,收工!”
又完成了一夜打击罪犯的行为,这已经的胡禄代替蝙蝠侠的第七天了,胡禄自己都没想到,居然能够坚持这么久,还已经三两天就会撂挑子不干呢!
回到蝙蝠洞换下盔甲后,胡禄顺着密道来到韦恩庄园,往客厅里一座,便懒得再动弹了。老管家贴心的为他安排了客房,床很大,也很软,但是胡禄实在是懒得过去,这些天常常是在客厅一坐坐到天亮,然后回家给自家小媳妇煲汤。
最近,帕米拉的工作似乎很忙,胡禄每天都只能在早上的时候见她一面,整个人不修边幅的,看样子经常工作到很晚,不过看她说起工作时精神奕奕的样子,胡禄本想劝她辞职的话也都吞回到了肚子里。
日常给小媳妇送完汤,胡禄就回家继续编《盘龙》去了,没办法,只记得大概剧情,只能东拼西凑一下,不然的话篇幅严重不足啊!
不过胡禄也不是瞎编,至少那些经典的段落他都保留了下来,比如主角林雷第一次获得老爷爷啊,第一次成为魔法师啊,第一次成为小龙人啊,第一次失恋啊等等。
不过有些胡禄也给删掉了,比如到了位面战争的那一部分,完全就像流水账一样,修炼,反杀,再修炼,再反杀,这一部分感觉毫无意义。
胡禄进行了一些删减,又从别的书上抄了一些比较经典的桥段进去,是的内容没那么空洞,就这样,拼凑出了他准备在这个世界掀起网文热潮的第一部作品,的大纲。
想什么呢,好几百万字的书,别说一个星期了,一两年都不一定写得完,哪怕胡禄动作快一些,但是写字再快,还能比打字快吗?
花了一个星期并凑出了大纲,接下来胡禄就准备开始往里面填充内容了,这可是一项不小的工程,胡禄已经做好了长期奋斗的准备,他的懒癌似乎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消失不见了。
……
晚上,一如既往的前往韦恩庄园换上蝙蝠盔甲便出发前往哥谭市,寻找着今晚的打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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