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又是一出父教子,可怜的钱翘恭(1/1)
若是公主监国之后,与吴争私相授受,恐怕再无一人可对其掣肘。
这么一想,所有人又沉默了。
吴争有些恼意,这钱肃乐从始至终就没给过自己好脸。
要不是钱肃乐是抗清名臣,自己心中对他怀有敬意,他x的,早就翻脸怼过去了。
就他这老头事多。
强忍着不快,吴争道:“那依钱大人之意,该当如何?吴争总不能现在上街,随便拉一女子成婚吧?”
钱肃乐道:“这自然是不合礼数的,不过在座诸公家中都有女眷,且身份地位都合适,不妨选取一良人为临安伯妻,也算是一桩美事。”
这话让众人脸色古怪起来。
与吴争联姻,不是说不可以,毕竟吴争身家清白,有功于朝廷,且如今是伯爵。
虽说是公、候、伯最低一阶(明朝没有子、男爵),但三种爵位都是超品,属于见官大一级的那种。
关键是吴争年轻,照现在的趋势,那是前途不可限量啊。
所以,当钱肃乐提出这么一出时,谁都有了小算盘。
在座都是朝廷重臣,如果能与军方联姻,那自然是腰杆子硬,以后说话喉咙都会响一些。
可心里如此想,话却不能这么说。
因为有明以来,文向来瞧不起武,吴争再强势,在众人眼中那也是个武人。
这与利益无关,只与此时社会风气有关。
这也是吴争他爹,拿家法抽吴争的主要原因。
你说好好的一个禀生,离家出走去从事这种危险而不被人待见的职业,哪个爹娘不恼火?
吴争与钱肃乐、张煌言等人不同。
他们是已经中举,跻身文臣行列,身上已经烙上了文人的印记。
在国破家亡之时,号令义士抗清,没人会把他们划为武人,吴争是小小年纪直入军旅,且从哨官一路到临安伯,靠得就是军功。
所以,吴争身上已经深深地烙下了武人的印记。
恐怕此生都很难洗脱。
这就是众人听了钱肃乐建议,而面色古怪的原因所在。
简单地说就是,众人想吃榴莲,可偏偏憎恶它臭,人的心理有时就这么复杂。娇俏女老板恋上我
吴争这下傻眼了,这是硬赶鸭子上架么?
还能不能好好讲话了?
说好是商议朱以海去监国位、拥立长平公主监国大事的,结果成了商议自己婚事了。
吴争心里当然清楚,这是诸臣开给自己的条件。
也清楚他们是想断了自己与长平公主之间的一切可能。
吴争要说对朱媺娖没有一丝遐想,那肯定不是实话。
但要说吴争对朱媺娖情根深种、非她不娶,那肯定是过火了。
其实吴争更适应得还是与朱媺娖在返回绍兴路上的兄弟相称。
友情比爱情或许更……贴切些。
吴争自认也不是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情种,在自己看来,爱美人更爱江山或者二者都爱更适合自己。
所以,吴争并非不能接受这些老头儿的条件,但前提是,必须是自己同意。
愿意和胁迫是两回事,特别是对于娶正妻这件人生大事而言,吴争还是不容他人饶舌的。
开玩笑,这世上女子多了去了,可象咱十八岁便是临安伯的男人有几个?
想到此,吴争“啪”地踹翻了面前的椅子,昂首而出。
……。
钱翘恭悲苦不已。
他爹指着他的鼻子,不,现在是指不着了,因为钱翘恭的头早已低得下巴贴胸了。
钱肃乐的骂,着实文雅得很,通俗地说,就是骂人都不带脏人的。
可字字句句都能恶心得让你不想活。
而钱翘恭,这个一直与吴争怼着干的阳光少年,此时在钱肃乐面前,那就是一只乖乖兔。
看着钱翘恭的窘样,吴争昂首挺胸而过,完全不顾钱翘恭眼神中的求恳。
甚至在路过钱翘恭身边时,吴争还得意地一笑,低声道:“该!”
不想,吴争或许是太得意了些,声音稍稍大了,被钱肃乐听到了。
“吴大人留步,讲讲这该字何意?”
吴争一听,大骇,心道,留步才怪呢。
于是装作没听见,大步而去。
留下钱家父子才身后叽里瓜拉地,反正自己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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