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打(2/4)
/p>在李飞先离开后,
已经换好衣服的皇帝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
没好气道;
“又被你贪了一大笔回去,你又欠朕一个人情。”
郑凡白了皇帝一眼,
不屑道;
“放屁,那是你的医药费。”
“姓郑的,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朕还不如直接去后园找一棵树吊死自己算了,朕命金贵不假,但朕不觉得自己的命值得三万铁骑!”
“上吊时记得选一棵歪脖子树。”
“为何?”
“这样有仪式感。”
……
晚宴还有一会儿,皇帝先带着平西王在御花园里散步。
俩大人走在前面,
天天和太子则走在后头。
不远处的亭子里,四娘与何思思坐在一起吃着茶点聊着天。
“哦,对了,有件事忘记告诉你了,李倩也来了。”
皇帝饶有趣味地盯着郑凡说道。
“来就来了呗,她当初差点宰了的又不是我。”
“……”皇帝。
“天天哥,待会儿我介绍你一个小兄弟,是个蛮族哦,很壮得呢,但我还是觉得没天天哥你壮。”
孩子们之间的“壮”,指的是谁更厉害的意思。
“好啊。”天天点点头。
这时,御花园外头来了两个女人加一个打着蛮族发髻的少年郎。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女人郑凡认识,也很熟悉,正是镇北王府郡主李倩。
只不过今日的李倩没有穿甲胄,也不是深色的那种便服,而是着的华装;
很精致,很漂亮。
毕竟,李倩本就是个美人胚子,当年小狗子捧着一个绣花鞋,固然是有以物抒情悲悯自己的意思,但要是小郡主长得跟个虎妞一样,怕是苟莫离也不会选择这个了。
只不过,郡主的一贯形象,很容易让人忘却她的美貌。
在前些年的一段时间里,郑凡和姬老六之间的通信中,提到这个女人,都是以“疯女人”作代名词。
只不过,
风景不同了。
当李倩款款走来时,
皇帝很矜持地站在那里,
郑凡也很矜持地站在那里;
说来可笑,
俩大男人往那儿一站,稍显刻意了一点,像是在迎接着另一种“成人礼”。
“倩,拜见吾皇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倩,见过平西王爷,王爷福康。”
皇帝与郑凡目光快速地交汇:
舒服了么?
舒服了。
皇帝笑道;“阿姊请起,不必多礼。”
先前跟着李倩跪伏下去的蛮族女子和那个蛮族少年郎也都跟着一起站起身。
“来,这是我阿弟的王妃。”
“伊古娜见过陛下,见过平西王爷。”
“这是她弟弟,伊古邪。”
“伊古邪见过皇帝陛下,见过平西王爷。”
先前拜过君臣之礼,下面就不用再跪了,算是自家人见个面认识一下。
伊古娜是李飞的王妃,伊古邪,则算是金帐王庭的嫡系后代,是老蛮王的孙子,蛮族小王子的儿子。
其实,如果站在旁观者角度来看的话,郑凡真心觉得曾经燕国的这几位,当真可以称得上是世间绝顶渣男。
大皇子娶了蛮族公主,是老蛮王最喜爱的女儿,被称为荒漠上的明珠,蛮族公主还为姬家生了个儿子。
李飞去一趟蛮族王庭,睡了人家老蛮王的孙女,顺带把小舅子也带回来了。
但这并不妨碍燕皇一声令下,脚踩着地图:替朕打断他蛮族百年脊梁!
也不妨碍镇北王靖南王率精锐铁骑千里奔袭在蛮族王庭开会盟大会的那一晚,血洗了整个王城。
当真是吃干抹净,没留丝毫情面,渣到无法形容;
不过,这或许就是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吧。
蛮族一直想要离开荒漠,侵袭进水草丰茂的地区,所以数百年来,和东西方都有交手;
燕国一直抵御着蛮族,但近些年来,伴随着燕国崛起,迫切地想要暂时甩开蛮族的包袱以腾出手来去完成一统诸夏的伟业;
老蛮王不断地送女儿送孙女,
先帝见一个收一个,毫不含糊;
其实彼此心里都明白,这就是做做表面功夫。
当先帝驾崩的消息传到荒漠时,那一夜蛮族王庭上下,可谓欢欣鼓舞;
然后大燕铁骑忽然杀至,
先帝临走前想念他们,带着他们一起上了路。
而这种大势之下,所参杂的儿女情长……其实,不值一提。
一家哭,百家哭,千万家哭,到底怎么选,纵然有太多的理性和感性的辩论,但答案,永远都是唯一。
至少,
郑凡站在这里,没看见伊古娜脸上流露出仇恨的情绪,连那个叫伊古邪的少年郎,也是一副乖巧柔顺的模样。
据说,镇北王老夫人原本不希望伊古娜做自己儿子的王妃的,但李飞坚持,最终让她做了自己的王妃,且并未纳侧王妃。
李飞到底是个比较淳朴的孩子,生长于渔村,伊古娜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刚要了她,自家亲爹就带着大军杀了人全家……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这位当代镇北王还是仁厚的。
“天天哥,来,你看,他来了,伊古邪,我跟你说哦,他拳头很硬的哦,魏公公说他是上好的武夫体魄哩。”
镇北王一行比平西王来得早,家宴也开过了,所以太子和他们也熟悉了,这会儿正忙着带天天认识自己的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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