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金丝手套(2/2)
声的像背后的杜预询问,“九阶?”杜预翻了个白眼,你放九阶强者是大白菜啊,随便一找就能找个亲属,他似乎掌握了很多情报,很快就和李梦浩这个人对应。
“六阶。”杜预打了个哈欠,抢劫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只有那些刚来到无尽世界的毛头小子才做,比起抢劫,他更擅长黑吃黑。
“砰!”杜预的话音还没落落,龙绝面前就出现了一个无头男尸,新鲜的那种。
对方运气很好,居然触发了稀有的“黑麒麟”子弹,溅射伤害将他的整个
脑子都摧毁了。
龙绝果断杀人,猩红色的眼睛无喜无悲的看向其它五名队员,“杀了。”
下一刻,沙土被鲜血染红。
他并不是无故的放矢,杀掉李刚也并不是脑子一热的行为,从对方说出另一个名字开始,龙绝才真正下定了杀掉他的决心,倒不如说,现在放任他们活下去才是傻逼透顶的行为。
无论这比钱是抢还是不抢,双方的矛盾都无法挽回,而这名叫李刚的人,从面相上来看都不是什么大度之人,若是放他离去,他定会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哥哥,而那位六阶强者也会来找自己的麻烦,接下来麻烦不断。
或许其它新人还意识不到六阶的强大,而面对过克罗艾的龙绝却知道,那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次元,至于七阶,那更是其它的次元。
这里荒无人烟,正适合杀人夺宝,为了避免那五人把自己杀掉李刚的消息透露给那个李梦浩,他决定给他们免费搬个家,新地址阴曹地府欢迎他们入住。
至于杜预,估计又会被他敲诈一比吧,只要不是敲诈的太过分,龙绝暂时还是不会对他下手的。
而杜预还真深谙此道多年,说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代价,一个箱子。
龙绝随便挑了一个箱子给他,连对方手里面有什么都不知道,只能选择随机抽取物品这个选项利益才最大,而这种事,真的靠的是运气。
龙绝抽取李刚的箱子,出现了一颗珠子,还有一对手套,珠子是什么他不知道,但是手套正是李刚一开始戴着的那双。
没想到手套这种东西居然是一只算一件,不过能抽出一对,也算龙绝运气爆棚了。
经由了杜预的解答,龙绝才知道这两样东西到底是什么。
噬血珠:《诛仙》世界的法宝,可以吸人精血,滋养自身,原属于神器,但由于器灵难以炼化并且本性邪恶,因此被一位大能抹除,现在看来只能全是不错的凡器。
金丝手套:《神雕侠侣》世界的兵器,系以极细极韧的白金丝织成,虽轻柔软薄,却刀枪不入,任他宝刀利剑都难损伤。
这噬血珠出自仙侠世界,很可能是他的那位哥哥李梦浩带出来给弟弟用的,这东西用的好还能当作一个不错的血包,至于金丝手套,应该是李刚自己的武器,从他的体型和站姿来看显然是个练家子,戴上金丝手套的话更方便和别人肉搏。
龙绝并没有洁癖,即便它被至少四个人戴过(林朝英,古墓派二代祖师,小龙女,李刚),但是龙绝并没有嫌弃。
和李刚粗短的手指并不一样,龙绝的手形本来就像女人,白皙修长,因此戴上金丝手套还有种正合适的感觉,单看手的话一定会觉得手的主人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一场突如其来的杀戮,虽然没能让龙绝得到足够的无尽点,但是却给他增加了更多的物资,至少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不用为红蓝药不足的问题发愁了。
一行人继续朝着新月之城的方向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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