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亮剑(二)(1/2)
论刑名,范质在目前垂拱殿议事的五位重臣中,确实算得上最精通。
范质二十一年前考中进士,第一次为官,做的就是陈州忠武军节度推官,推官主管的便是一州刑名。
在地方为官数任后,范质因为政绩优异,得到了当时宰相的赏识,被调入京中为官,一路做到了当今首席宰相的位置。
李谷一直从事钱粮方面的职位,在升任宰相前,担任有“计相”之称的三司使。
王溥高中状元后就一直在京中为官,走的就是直升宰相的路子,没有在地方为官的经历。
所以论刑名,李谷和王溥,再加上一直在待在枢密院的魏仁浦,三人绑一块也是比不上范质的。
至于李重进,他自谦略懂律令,都是说着好听而已,他一直在军中,对刑名那是一窍不通。
范质自是当仁不让,站起身来:“竹奉璘此举有违广顺元年太祖所颁敕令,按令当弃市!按律要籍没其家产以及其亲属!”
所谓律令,便是律法和敕令的合称。
五代时期中原混乱,此时五个朝代都没有编写自己的律法。
于是五代就一直沿用三百年前唐高宗时期,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所颁行的《永徽律》。
但毕竟,时代变了。
三百年前的《永徽律》已经无法顺应时代的发展,五代时期的社会面貌和政治结构,与唐初已经完全不同。
像什么节度使、巡检、枢密使等官职,都是唐初时从未出现过的官职名称。
但要新编一部律法又耗时耗力,此时的朝廷既无精力,也没能力这么做。
所以就出现了对律法的补充,也就是皇帝所颁发的各种敕令。
卷帙浩繁的五代敕令,充分弥补了《永徽律》的不足,敕令与律法一起,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律令体系。
范质顿了顿,接着厉声道:“同时按令,竹奉璘的举主当撤职查办!”
依照五代的敕令,官员犯法,举荐者也要受到连坐。
所谓精通刑名,就是除了要熟背永徽律外,还要通晓五个朝代成百上千条敕令,在审案中信手拈来,范质正是此中好手。
“没错,正当如此,对于犯案官员绳之以法,才能震慑当今官场中的那些魑魅魍魉。”李重进连连点头。
范质抚了抚长须,语调转缓:“不过仍需派监察御史、大理评事,以及军巡判官赶赴宋州实地审理,方可定罪。”
此时对于地方官员犯案,需要三大司法部门御史台、大理寺和军巡院各派一员,前往地方审理,称为“小三司会审”。
监察御史代表御史台,大理评事代表大理寺,军巡判官代表军巡院。
刑部此时已经形同虚设,故用军巡院来替代刑部的部分职能。
“范相公所言极是,只不过这竹奉璘为官已有十数载,其举主早已不可查。”王溥出言提醒。
“是这样吗?”范质闻言微微一愣:“那就不用再追责其举主了。”
在来垂拱殿议事前,范质其实对竹奉璘是没多少印象的。
范质脑海中有竹奉璘这个人名,只觉得曾经在何处见过竹奉璘的名字,但具体情况早就忘了。
“不过嘛。”李谷忽然阴阳怪气地说道:“前几天却有人,要提拔这竹奉璘去沧州为巡检呢。”
范质闻言,猛地想起几天前批阅的札子,正是魏仁浦提拔竹奉璘为沧州巡检的那份。
再看了看自己身边两位同僚的情形,和对面魏仁浦铁青的脸色,范质如何能不明白当前的局势呢:这是他们两人在联合攻击魏仁浦啊!
郭荣用力拍着桌上的文书:“正是如此,魏仁浦你这份札子,究竟是何意?”
魏仁浦此时稍稍定下了心神,回答道:“陛下,这是臣在三日前递到政事堂的札子,那时臣并不知晓竹奉璘的真面目。”
“嘿,不知道竹奉璘的真面目,就敢委以重任,不愧是魏枢相啊。”李谷嘴角挂着冷笑。
“若是要知道所有官员的真面目,才敢委任,那我看以后吏部都可以解散了。”魏仁浦不堪示弱,针锋相对。
听着两位重臣的斗嘴,郭荣反而放松了下来,将几位互相不对付的臣子放在对立的位置上,让他们互相争执,正是郭荣的目的。
魏仁浦又对着郭荣拱手道:“陛下,臣前几日调遣竹奉璘去沧州,原因是沧州巡检没于契丹之手,急需调遣老将赶赴沧州稳定局势。
至于竹奉璘纵容下属劫掠商船之事,今日之前,臣并不知晓。
在此案发生之前,只看资历,竹奉璘为将多年,带兵经验丰富,同时已在宋州任职巡检满五年,其本官差遣也都匹配,固臣调其去沧州,并无任何问题。”
此时武官一任一般是三到五年,竹奉璘担任宋州巡检已有五年,确实应该调往他处。
魏仁浦的理由很充分,李重进坐不住了,高声道:“沧州何等军事要地,直面契丹兵锋!魏枢相却委派一个在内地为官十数载,远离战阵多年的竹奉璘,去沧州当巡检。究竟是何居心!”
郭荣的双眼微微眯起,盯着魏仁浦,透出怀疑的神色,这正是令郭荣疑虑之处。
他不觉得魏仁浦会犯这等错误,认为是魏仁浦有意为之,这也是郭荣召开这次议事的原因。
“没错,难道是边疆没有为将多年、经验丰富的老将吗?魏枢相为何偏要调竹奉璘去沧州,若要将竹奉璘改任他处,河南、山东有武官空缺的州可不少!”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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