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君欲行何事?(1/2)
李寇自然知道李平博所言不虚。
但这绝非是全部。
义仓之粮食只怕只是野猪沟军寨坐事冰山之一角耳。
他们还有什么勾当呢?
李寇自信自己的双眼明亮。
只是他知道自己对这时代的许多规矩并不通晓。
那便当有通晓的人助他。
流民中,谁可为助力?
李寇提大枪要先在军寨中巡察。
李平博叫道:“如何不见通判诸公?”
李寇道:“我只小小一知寨,安可见通判。”
李平博骇然。
你竟要把通判交给折氏?
不可!
“李知寨何不先听听同僚的呼声?”李平博高叫。
李寇回视之。
他虽少,手中那柄压得西陲高手不敢抬头的大枪锋锐啊。
李平博被他虎视一般看,竟吓得讷讷而退。
李寇曼声道:“汝欲教我做事乎?”
李平博再退。
李寇方赞许道:“既知道罪身,可谓知荣辱焉。”
这时,杨春大步走出来,高声道:“李知寨,我倒有个机密,不知你敢不敢听!”
李寇视之,见这人虽假装点昂扬之气,毕竟色厉胆薄在强壮声势。
他微颔首道:“壮士可直说。”
杨春在丈许外站住脚,余光瞥定那大枪。
他说:“洒家是关中小人,倒也不懂甚么规矩,只听有人说,这渭州的通判,怕是要当甚么古渭州知州尹洙……”
一言既出李平博大怒。
“既知是小人,何敢言庙堂之事?”李平博倒也聪明,当即把压力转到李寇身上,道,“李知寨须知,此事却也与折公……”
“你且退下去。”李寇稍皱眉。
此事还真是个麻烦事儿。
为何?
“公使钱。”李寇轻轻地、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杨春所说的古渭州知州尹洙,实际上应该听作是“故渭州知州尹洙”。
尹洙,本朝仁宗朝时大臣。
李寇这些时间读书是有选择的,为避免犯忌讳事,他对宋朝律法详细读过三遍,又读了不少经典案例的记载,自然明白官场上,尤其边关官场上有一个送命的陷阱。
这个陷阱便是公使钱。
宋朝对边将是刻薄寡恩,凡有些许差错必定连累一大片。
那么对知边地的文臣呢?
看似很宽大为怀实则同样刻薄寡恩。
许多名臣就在这个温柔陷阱上掉了链子。
庆历五年,西军边将董士廉入朝弹劾渭州知州尹洙,理由是“将官钱数百贯挪作己用”。
尹洙辩解说,这钱是借给部下让他们还债以及利用这笔钱办产业盈利减轻边军负担的。
董士廉与尹洙所说的官钱,便是宋朝官员无论庙堂还是地方官员都会面对的公使钱。
公使钱,也就是官钱,是宋朝各级官署办公的公钱,主要用途是供给官府衙门日常开支,招待过往官员以及公务人员,这制度,乃宋太祖赵匡胤所创。
宋人王明清曾释义:“太祖既废藩镇,命士人典州,天下忻便,于是置公使库,使遇过客必馆置供馈,以济其乏食。”
这实际上是宋太祖对地方的笼络。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使钱有了比较明确的来源,一乃朝廷的拨款,名为正赐钱,一乃地方自筹,其用途也随着自筹这一范围的扩大出现了五花八门的理由。
自筹,一般根据当地情况设定。
但地方官署一般通过非法经营,如房产、放印子,也就是高利贷钱,以及开设妓院酒楼,乃至倒卖商品获利润。
既然筹备的门路是这样,那么筹备的钱怎样用自然有了说法。
首先,最盈利的生意自然是钱生钱的重要渠道。
于是,房产、印子、酒楼、妓院、倒卖甚至不顾资敌的盗卖当然成了一种恶劣的风气。
而对于边将来说,无论何种途径获取的公使钱,用起来自然免不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朝廷最担忧的便是边将以公使钱养兵自重。
因此边将被特别针对自然情理之中。
但对“刺史”等地方文官来说,公使钱可就成了体现个人修养乃至为官是否妥当的考验。
而这一只怕大宋所有地方官员都有插手的美味陷阱,又成了新旧党争的小战场。
同样在仁宗时期,范仲淹好友滕宗谅便在庆州任上,因为公使钱使用不当被陕西四路都部署郑戬举报“前在庆州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监察御史梁坚的参与,以及御史中丞王拱辰的参与,以及滕宗谅的政治智慧实在太感人,本人被连贬三次,范仲淹也因此受到牵连离京,庆历新政从此烟消云散。
因此,对大宋朝廷来说,一个军州的一点公使钱,一知州,连带一个参知政事,是完全可以联系起来做文章的。
且屡试不爽。
到尹洙一案,尹洙被弹劾的幕后主使乃是夏竦,夏竦的政敌便是对西夏的主战派韩琦。
两次因公使钱而起的弹劾,两次罢免主政朝堂的高官。
因此,公使钱对西陲而言便是宁可艰苦过也不碰触的忌讳。
仁宗朝名将狄青就说过,不愿主领公使钱。
“恐未知次第!”李寇抽着嘴角笑了笑。
那么,渭州通判此番牵扯到的公使钱是用还是挣?
若是用……
也不!
李平博说过,此事恐怕会牵连到折可适。
折可适绕不过,他既是泾原路经略使又身为渭州知州。
这公使钱纵然是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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