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假表哥(1/2)
ldquo;你想怎么办?rdquo;叶梢问。
林越之冷冷一笑:ldquo;找我做接盘侠,她眼光不错,可惜我看不上她。如果她能就此打住,我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她不知好歹,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rdquo;
ldquo;毕竟是奶奶介绍的,你下手的时候悠着点,叶家和宁家毕竟是世家,别让老人家难做人。rdquo;
ldquo;放心。rdquo;林越之忽的坏坏一笑,问:ldquo;你和姓秦的那丫头怎么样了?是不是好事将近了?rdquo;
提到秦凡凡,叶梢冷硬刚毅的五官忽地染上一层柔和的笑意,说:ldquo;那丫头还小,我不会当真的。rdquo;
ldquo;我看秦凡凡对你挺认真的,如果你担心年纪,那我劝你别想那么多,十岁怎么了?老夫少妻多的是,还多你们这一对?我和澈儿还差了十一岁呢,她也不介意。rdquo;
ldquo;算了吧,你们八字都还没一撇呢!rdquo;
ldquo;错,我们心意相通,八九不离十了!rdquo;
八九?零点五都没有!
叶梢看着林越之深情款款的样子,忍不住心想以前那个雷厉风行的林越之上哪儿去了?难道二十八年来他都认识了个假表哥?
叶梢刚来,秦凡凡的电话也来了。
ldquo;澈,你知不知道叶梢最几天都在忙什么啊?我想找他吃饭,但每次他都说忙,我都已经快两天没见到他了!他才只有半个月的疗休养,再过一个礼拜就要回去了,可我都还没和他约会呢!rdquo;
秦凡凡如竹筒倒豆子般把心事一股脑儿告诉林澈,林澈看了眼门口方向,暗暗心想这臭男人现在不就就这里吗?一来就进了书房,肯定在说重要的事情。
她想了想,哥现在家里和我大哥谈事,要不你放学后过来,我尽量把他留在家里吃饭,让你见他一面,怎么样?rdquo;
ldquo;真的?那太好了!我等会一放学就直接到你家来,澈!我爱死你了!么么哒!rdquo;
要不是隔着电话,秦凡凡开心的都要去狂吻林澈了。
挂了电话,她立刻行动起来,让王嫂快点准备晚餐,万一叶梢要走,饭都已经做好了,那他也不好意思拒绝不是吗?
王嫂和帮佣在厨房准备时,她偷偷跑到书房门口听墙角,她得帮秦凡凡着看他,过了一会,门突然从里被打开,她连忙装作刚刚经过的样子,然后邀请他一起用晚餐,一切水到渠成。
这时一下课连忙飞奔而来的秦凡凡踩着饭点到达林家。
ldquo;澈!林大哥。rdquo;看到餐桌旁的叶梢,脸红了下,娇滴滴的说:ldquo;叶梢。rdquo;
ldquo;凡凡,你怎么来了?rdquo;林澈假装看起来很意外。
ldquo;下个星期又要月考了,我有好多题都不会,想找你帮我看一下。rdquo;
ldquo;那先吃饭吧!rdquo;林澈给王嫂递了个眼神,王嫂立刻在叶梢旁边给秦凡凡加了副碗筷,秦凡凡喜滋滋的坐下吃饭。
林越之见状,压低声音凑到她耳边问:ldquo;要不要再开瓶酒直接把他灌醉?rdquo;
ldquo;好啊好啊hellip;hellip;rdquo;林澈闻言,忙不迭点头,但抬眼看到林越之唇边坏坏的笑时,连忙改口:ldquo;还是不要了。rdquo;
把叶梢灌醉了有秦凡凡照顾,把林越之灌醉谁来照顾?
ldquo;真的不要?rdquo;林越之可惜的叹了口气。
ldquo;不要,凡凡,来吃饭吃饭,叶梢哥哥,你也吃啊。rdquo;
ldquo;嗯呢!rdquo;秦凡凡眼里只有叶梢,恨不得直接把他当菜吃了,平时明明大大咧咧的一个姑娘,虽然家境殷实,但从来不拿乔不矫情,和林澈在一起时,都是大口吃饭大口吃肉,现在坐在叶梢旁边,不仅含情脉脉还学会了小鸟啄食,一碗米饭吃了半个小时完全不减少。
反观林澈,虽然和她一样碗里的菜不见减少,那是因为林越之不停的把她爱吃的爱夹进她碗里,盘子里只剩下最后一快糖醋排骨,林越之又想夹给林澈,他的筷子眼看就要夹到排骨,忽然凭空多么出一双筷子,接着排骨被扔进了秦凡凡的碗里。
ldquo;那么瘦,多吃一点。rdquo;叶梢淡淡的看了眼秦凡凡,这是叶梢第一次给她夹菜,秦凡凡感动的恨不得每天三柱清香把排骨供起来!
吃过饭,林越之见秦凡凡要随林澈去书房,不动声色对叶梢说:ldquo;叶梢,我记得你上学时的物理化学很厉害,现在怎么样?还记得多少?rdquo;
秦凡凡闻言,眼睛顿时亮晶晶的,崇拜的看向叶梢:ldquo;叶梢,是真的吗?理科我最头疼了,你能不能教一教?rdquo;
ldquo;这hellip;hellip;rdquo;
ldquo;这样最好了,rdquo;林澈连忙帮腔,说:ldquo;我理科也不行,叶梢哥哥,你就帮帮凡凡吧,她上次月考物理化学差点都不及格呢!rdquo;
ldquo;我那是全靠人品撑着!rdquo;秦凡凡笑着皱了皱鼻子,随即眼巴巴的揪着叶梢的衣袖,样子像极了想要人疼爱的小奶狗,叶梢心一软,点头同意。
因为林澈的书房让给了秦凡凡和叶梢,她只能去林越之的书房。
两人公用一个宽大的书桌,一个看文件一个做题目,期间林越之还开了个简短的越洋视频会议,林澈竖着耳朵听着他的英语发音,发现他咬字非常地道,用词遣句简言意骇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加上他的嗓音醇厚富有磁性,不知不觉她竟然听的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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