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办法(2/2)
p>一来,抹黑“墨者”的侠客精神,二来,不管控,则普通百姓死活都赖不到政府身上。因为法律的缺位,所以也就无需要担心什么法律的管控程度下降之类的事情。
但秦国不一样。
这是一个标准的“耕战”类国家。
秦国的制度,是一个为“扩张”而存在的制度,主体经济结构被商鞅黄老家学的法律限制为“小农经济”。
对于这种国家,法律比什么秦王丞相之类的都重要。
所以秦国对待全国范围内破坏法律的“国中之毒”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消灭!
“可!”赢柱点了点头:“请先生带政儿放手去做吧,寡人这就去拟诏令!”
他说着,在一旁的宦官搀扶下起身。
忽而注意到鞠子洲手中布条与他袖口的缺失,吩咐道:“去为先生备一身锦袍!”
“不知道先生喜欢什么颜色?”赢柱和蔼问道。
“红色吧,匪如烈火,不可醒目。”鞠子洲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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