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脱胎换骨(2/2)
的就是关于神族(原圣菲力家族)的传说,据说神族的历任族长都是神的代言人,传说中的龙骑士,驱逐魔族的那一战中,龙骑士一人就斩杀魔族战神巅峰强者一百七十三位,领域强者七位,神域强者一位,横扫魔族,当然,这也是传说,经历过那次大战的人都已化作尘埃,无从考证。众人一呆,尽皆气结,这小飞就是个神经病,思维跳跃也太大了。
“刚才说什么?”小飞一拍额头道:“对了,有件事大家商量一下,集思广益嘛,三个臭皮匠还顶一个诸葛亮呢。”
“诸葛亮?谁呀,没听说过。”戴夫疑惑的道。
“呃,一个用羽毛做扇子的,很聪明的一个人。”小飞暗骂自己胡说八道,前世记忆偶尔的作祟,忙转移话题道:“是这样,重装骑兵的优点大家都很清楚,可是缺点也很明显,受装备和马匹的限制不可能大批量列装,战场上也不够灵活,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形式,局限性较大,我在想是不是可以组建一支轻骑兵,我们过几天就要去鹿角城,钱没别人多只好另辟捷径,我不想鹿角城在我手里搞得乱七八糟,那里毕竟是我们的家。”
“轻骑兵?轻骑兵兴旺了近百年,才刚刚被重装骑兵代替,现在大陆趋势是重装骑兵,逆势而为恐怕。。。。。。”奇吉塔张了张嘴终究没有再说下去,现在的战场就是重装骑兵的天下,那种酣畅淋漓的杀戮,摧毁一切的强横足以让所有人胆颤,但奇吉塔毕竟是军伍出身,对于战争的本来面目看的很透彻,战争是什么?就是一个烧钱的无底洞,士兵、装备、器械、城防工事哪一样不是钱填出来的。
“大陆上两大帝国黑暗帝国和火云帝国的国力强大到现在这种程度也只有二十万重装骑兵,加在一起不足五十万,重装骑兵本就不是一个侯爵能养得起的,但又不可或缺,我们可以将重装骑兵压缩在一个合理的数量,其他的则采用轻骑兵或者是步兵。”福斯廷道。
戴夫咬了一口野猪肉,嘴里啧啧有声:“要是能够造出像星云弓那样的杀器,管你是什么兵,通通扫到。”
“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人比小飞更了解星云弓的恐怖,那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杀器,不过小飞的眼神却猛地亮了起来:“弩箭不能穿透的重甲,如果换成掷矛?矛尖采用三棱刺的构造,是不是就可以?”小飞转头对着正大快朵颐的疯斧道:“你们蛮荒领域是不是有两位叫什么风雨双矛的域主?”
疯斧点头嗯了一声,继续吃他的烤肉。
小飞气结道:“等会吃,问你话呢,那风雨双矛是不是有手掷矛的绝技,我看蛮荒领域那个叫力基塔的小子参赛时背插六杆短矛,不过没见过怎么用,你在蛮荒领域就没见过或是听说过掷矛有什么特殊的手法?”
“我会。”疯斧依旧和嘴里的烤肉叫着劲:“我们蛮荒领域的孩子从小就要学会掷矛,吃饭全靠它了,风域主每五年还会从中挑选,收为弟子,选中的就有烤肉吃,嘿嘿。”
“你会?”小飞调侃道:“我说的可不是向水塘里扔石头。”
疯斧也不说话,将烤肉一口填进嘴里,起身抓起一杆长矛,身子向左一斜,右臂有力的挥出,长矛化作一道流光,没入远处一棵大树粗壮的树干,速度减缓的长矛明显能够看的出正顺时针旋转,竟将树干绞出一个碗口大的洞,透了过去,众人相顾骇然。
奇吉塔好奇的抓起一柄长矛,使出全身力气投向那棵大树,劲急的长矛挟着呼啸之势刺入大树,竟然没入尺许,矛杆犹自剧烈的震颤着。
要说奇吉塔的手劲和准头也算很不错了,但是速度和破坏力上较之疯斧就差了不止一个档次,距离越远,这种差别就会越大,疯斧的手法看似简单,但是精华往往就在这简单的法则里,旋转的长矛抵消了风力等不利因素速度更快,对于目标也有加倍的破坏力。
疯斧的掷矛足以将一名重装骑兵钉死在原地,如果轻骑兵有三分之一这样的实力,那就足以纵横大陆。
大家一时兴高采烈的嚷嚷开了,戴夫提议轻骑兵配备掷矛的同时要配备连发弩机,这种弩机可以一次性发射三支弩箭,只要在马鞍处安装一个小工具就可以实现单手上弦,方便快捷,杀伤力大,这个提议立即被小飞采纳,责令戴夫一月内购置、改造这种连发弩机,数量定为一万具。
火云节后,小飞派人将愿意跟随末日军团士兵去鹿角城的女人用大车运走了,贝弗利等人也被安排协助戴夫完成弩机的任务,火云城内各大商行存储的弩机被抢购一空,运往戴夫的秘密加工点,连夜赶制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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