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秦王变法二(1/4)
中书政事堂内,已只剩宰辅重臣,此时诸位宰相正“坐而论道”,围绕右相李曜提出的几项改革意见进行讨论。
循序渐进,是李曜的一贯宗旨,此次他提出的几条改革意见,也主要集中在经济、军事领域,基本未曾涉及政治制度。这几条意见,总而论之,有如下几项:
一,采取官督民办制度,大力修复和新开关中水利灌溉工程;由尚书右仆射王抟主抓。
二,采取官府出资、民间出力的办法,修复和加大关中造林工程;由刑部尚书裴贽主抓。
三,在长安城主城之外的东面,新建“自由贸易区”,采取河中东升新城建造和分摊入股办法,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建造、经营运作,官府负责维持市场秩序,但除朝廷法令所禁止的经营项目之外,一切商业活动均可自由进行。自由贸易区的税率为“十三”制,即百分之三十为营业税。自由贸易区内的各经营单位需要有税收报表、消费凭证等,此类事务由户部新建‘自贸司’全权负责。由门下侍郞兼三司使刘崇望、户部尚书孙偓主抓。
四,河东四面总揽后勤诸事调度大行台将全力协助关中地区恢复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在河东、河中等地区实行数年的各项促进农业生产之制度,将全面引入朝廷,特别是关中地区,其中河东、河中两大军械监将全力提供关中所需的农具、“化肥”等物资。此事由工部全权负责。由中书侍郎、工部尚书陆扆主抓。
五,朝廷组织保甲团练,把农村住户中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一下的成年男子组织起来,十家编为一保,以武斗选出保长。保丁平时种田,闲时练兵,战时随时准备编入军队作战。此时由右相李曜亲自主抓,关中地区由左右羽林大将军李筠、史建瑭分抓;河中地区由河中行军司马郭崇韬分抓,河东地区由晋王李克用指派人手分抓,其余各镇由节度使分抓。
六,征收“神惠税”,除皇宫中供奉李唐皇室祖先、道祖玄元皇帝李耳之三清殿外,全国各处道观、佛寺、尼庵等宗教产业,均需上缴“天神佛陀惠民税”。具体税金征收分为不动产税及香火税。该税金之使用,仅限于惠民安民工程,当地道观佛寺可派人员监督及核查。
七,右相李曜个人出资,在河东、河中、关中等地建设“格物学院”,并将自己创造的“活字印刷”术授权河中军械监无偿推广,诸学院公读书籍全部采用“活字印刷”印制而成。同时朝廷公开征集少见于世的善本、孤本、抄本、印本、残卷等,用于“为往圣继绝学”。
八,由河中节度使府出资建立“大唐钱庄”,推出金币、银币、以及纸币,并公布与大唐统一货币“开元通宝”的兑换比例。
……
虽然李曜自己觉得,这次提出的几点改革草案并未涉及大唐统治基础的核心政策,其中好几条政策甚至怎么看都是好事,尤其是河东、河中需要为之付出很多,然而这些意见一提出来,仍然颇遭怀疑。
其中一、二、四、五条,诸相持怀疑态度的关键是户部和三司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推进制度实施,在李曜表示河中即将建立的“大唐钱庄”可以为其募款之后,仍然担心今后的财政收入无法支持这些账目的偿还,而且今后还将背上很大的财政负担。
至于第三条里,关于在长安城东门外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诸位相公很是犹豫,一方面他们大多也觉得自由贸易区肯定能推动商业发展,一方面又担心会因此扰乱整个帝国的商业制度。当然李曜知道,他们肯定下意识担心商业发展太快之后,商人的地位将变得很难压制。不过这个问题,也就是重农抑商思想的下意识延续,李曜通过“除官员本人外,其家族成员均可合法经营商业”的承诺,基本获得了他们的支持。
而第六条关于“神惠税”的征收,大部分宰相均持支持态度,也有两三人表示难度很大,毕竟僧侣道冠不纳税早已是历代旧俗,骤然易之,恐引起诸多争议。但对于这一点,李曜的态度非常坚决:“要么交税,要么禁教。”
他甚至半开玩笑地说:“既然是修行,就该苦修,他们占着那许多良田,收上那许多香火,养得肥头大耳,能叫修行吗?不苦,何以修成正果,练就金丹?某行此法,不仅为他们修行铺平康庄大道,而且这税金既然用来惠民安民,更是为他们行善积德,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善莫大焉?”
至于第七条,是整个改革设想中唯一得到诸位相公“全票赞成”的意见,不仅赞成,而且并纷纷表示愿将自家藏书贡献出来,让河中军械物学院”尽一份力。这情况倒是让李曜颇为满意,中国曾有许多珍贵古籍,失传在了漫漫的历史长河之中,如果活字印刷术提前两百年出现,并且有一个自己这样拥有足够实力甚至某些特权的人物来推动古籍留存,一定可以为后人留下更加宝贵和丰厚的遗产。
但到了第八条上头,李曜的提议不仅遭到崔胤的强烈反对,连比较中立的刘崇望、孙偓二人也明确表示反对,甚至连李曜河中一派的王抟、陆扆、裴贽三相也认为“此事恐须缓议”,而本属崔胤一党,如今正往李曜靠拢的中书侍郎、礼部尚书崔远见双方“战平”,也选择了“不如谨慎”,那意思也就是“我保留意见”,相当于反对的意思了。
李曜并不想以军事威胁来强迫诸相同意他的意见,如果今天他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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