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一家团聚(1/2)
沈文庸怔了怔。
小九子可没知趣地走开,而是大胆地迎难而上。
他双手抱拳,坦诚地说:“孙先生,本道台府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沈大人向来好客,何况您是他的至亲,听说您要来,交代我们把最好吃的菜肴都拿出来,绝对不能私藏……”
这番话说的慷慨大方,很真诚,听得孙唯仁脸色微红,觉得自己这样说有失身份了,也愧对表兄的一番好意了。
沈文庸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根本就没把握:这菜黑乎乎的,品相不好,丝毫看不出好吃来。
当着贵客的面,他又不能轻易责怪这个新来的家伙。
就在这时,孙唯仁出于礼貌,正用筷子扒拉鸭子呢,才扒拉开了一个缝,就闻到了一股子说不出的奇异的香味。
这种味道里夹杂着松香味。
当然,这是主味,其他各种味道都有点,而且特色鲜明。
他夹起了一块,放在嘴边闻了闻,似乎还有些质疑。
当他慢慢嚼起来时,又停住了,耐心品着其中的味道,恍然地说:“表兄,真就奇怪了,卤鸭不是这个味儿啊,这个味明显比老家的味道更醇厚,快尝尝!”
沈文庸目光从小九子那里收了回来,也是轻轻夹起了鸭肉,这回连闻都闻,直接就吃了起来。
同样,一块肉下肚,他筷子停在空中,由衷地感慨:“真就是了,多了几分精心烤制的味道,似乎……”
“没错,比原先味道更好吃了,来,你这小厨子啊……”孙大老板笃定地说着,冲着小九子微笑地点了点头,给与了极大的赞誉。
小九子见他俩都吃上了,心里也就有底了,悄然回到了膳房。
和平时相比,这会的餐厅里,几乎没有人说话,全都在低头品尝这道熏卤鸭呢。
他哥俩大口朵颐,到了剩下一个鸭腿时,都要去抓,两只手竟然碰在了一起,四目相对,发出了会心的笑声。
沈大人略感难堪后,马上老练地说仿佛又回到了少年的时候,俩人一起争抢食物。
孙老板冲着房门夸奖说,这个小厨子厉害,把这道菜加工了下,就口齿留香,叫人难忘。
这是小九子给沈文庸留下的第一个印象。
送孙老板回房休息的光景,沈文庸叫来了林春,叫他好好带带小九子,这小子手艺上基础好,脑子灵活,言谈举止得体,这种人以后能有出息。
林春尖声尖气地说好,等回到膳房里,顺手就抄起了铲子,心里自责自己贪杯耽误事了,嘴里骂着小九子不懂规矩,今儿非得给他立个规矩不可。
这时候他哪里还找到小九子。
他逼问吓得满脸通红的二牛,二牛结结巴巴地说小九子回家丁忧去了。
这是小九子教二牛说的,说是自家爷爷去世了,得回去守孝,官场上这叫丁忧,不管谁都得给假,他现在是官衙的人,沾点边。
林春挠着头想了很久,才模糊地想起来了,沈大人他们和不少官员就餐时,提起过丁忧这个词。
此时,小九子正心情舒畅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爷爷去世了不假,只不过很多年前就去世了。
他悄然走到门口时,官差告诉他一个大消息:他家人已经从北京城赶到了哈尔滨,叫他火速去中国大街17号汇合。
到了一个三层小楼跟前,他老远就看到了一架马车正停在门口。
他老爹郑兴国正指挥着人朝下抬东西。
郑兴国四十多岁,高大的身材,白皙的脸,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
“爹,爹爹……”小九子大步流星地走着,声音异样的亲切。
爷俩紧紧地抱在了一起,郑兴国掰着他的脑袋,亲昵地说:“大头儿,我看看瘦了吗?”
听着外面的动静,一个十多岁的丫头,竖着两个可爱的小辫,一边跑一边喊:“哥,哥……”
是妹子郑敏,她手里拿着一本写满洋文的书,手指还插在书里,看样刚到这里就淘到了喜欢的书。
母亲谷春丽也赶到了门口,眼看着小九子长高了一头,一脸的成熟,流着眼泪喊道:“我的儿,听说了,你没少吃苦。”
一家人团聚,自然悲喜交加,有着说不完的话。
门口处,郑明达面带笑容地看着他们,招呼他们快进屋,省得刚来的冻坏了手。
这个带着院子的三层小楼是郑明达朋友的,暂时借来居住。
一家人聚在一起吃过了饭,郑兴国感叹自从小九子走了之后,自己也想开了,就这么一个儿子,再叫他走仕途是不可能的了,跟着自己干茶商生意,就凭小九子的性格,肯定不能同意。
加上家里就这么一个男丁,夫妻二人商量了一阵之后,决定举家搬来哈尔滨。
陪着儿子一起创业。
介绍完了小九子的情况,郑明达大人先是想了想,随后建议说:“我那朋友已经从这里去奉天就任官职,这个楼委托我管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想法给小九子的手艺,找个自己的地方,好好发展……”
刚刚,他听了小九子第一天上班遇到的情况,不光感叹他这么短的时间,就在沈大人跟前展露了手脚,还机敏地应对了膳食长林春。
这是何等的激灵。
一个厨子能发展多大,以前郑兴国没想过,如今看着小九子干的风生水起的,看来干这行能实现很多梦想,至少能利国利民。
商量了会,他们就定下来了,就用这个小楼开酒楼。
沿用他们家在北京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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