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那一年(大修重看)(1/2)
季惺认识丁凯的时候,才12岁,小学快要毕业。
“季恪,快点下来!一会儿迟到了!”
阳春,国营建明厂第21楼家属楼3单元门口站着一个男孩,瘦瘦弱弱穿着雪白的小衬衣、藏蓝色的布裤子,斜挎着洗得干干是军绿色的,上面还印着几个红色的五角星,两边用布条和铁搭扣一搭,整整齐齐。刘海梳得顺滑,脸蛋儿白皙细嫩,大眼睛、双眼皮儿,高鼻梁,抿着小嘴儿,仰头看看楼上喊了一声,有一点不耐烦的情绪。
“哟,季惺,等弟弟上学呢?”走过一个中年女人,笑着问。
季惺脸上的不耐烦消失了,转头对她露出一个微笑,淡粉色的唇边还有一个小酒窝,“嗯,赵阿姨好。”
“真乖!”
季恪过了两分钟才跑下楼来里塞东西。
“你又忘记放下午的书了?”季惺翻了个白眼,“每次都提醒你,一回家就换,你就不听!”
“哥——!我放学想去同学家玩儿!”
“你得了,净想着玩!……谁家啊?”
“丁凯!他刚转学来的。你不知道,他们家有好多玩具啊,嗯,变形金刚、船模、地球仪、坦克、飞机……!我要去嘛!”
“那你别把人家玩具玩坏了,到吃饭的时候赶紧回来,听到没有?”季惺一副大人口气训斥着弟弟。季恪却蹦蹦跳跳不当一回事。
他们家住在g市郊区,父母在国营建明厂工作,是双职工。父亲叫做季维时,fēng_liú倜傥、多才多艺,会拉小提琴、二胡,会吹笛子、小号,总之只要是乐器都能玩上两手,而且是无师自通,厂里的各种文艺演出都能去凑一脚。季维时还写毛笔字,偶尔厂办大楼门口的宣传栏也叫他去挥洒几笔。不仅如此,他还会作诗、写文章,寄给不少杂志和报纸,很是得过几次稿费。最重要的是,季维时做家务是一把好手,尤其做菜很好吃。
这样一个人,在那个看文才不看钱财的年代很吃香,颇受人敬重。厂里不少人都认识他,在路上见到他会打打招呼,说上几句话。
季惺、季恪的妈妈叫田赛芬,能耐比起爸爸就普通得多。但是长得倒是很耐看,不然也不能入了季维时的眼。据说季惺、季恪都几岁了,还有人以为田赛芬是未婚,想跟她好。可是,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做家务活儿不够麻利,嘴还厉害,脾气也不行。
季维时因为自己有才,所以挑得太过,三十好几了才经人介绍认识了田赛芬,两人都算是大龄青年。季维时父母早逝,田家却有一家子人,比较看好这桩婚姻,因此极力撮合,于是两人很快便结了婚。婚后倒也有几年甜蜜日子,可季维时到底是个文学青年,想找人聊聊红楼梦、谈谈普希金什么的,田赛芬就绝对不可能了,渐渐就有些矛盾。碍着田家一家人的监督,也不敢闹别扭,久而久之心里存下了些微不舒服。
不过大人的事情,小孩儿是不懂的。季恪是个小调皮,整天都是笑嘻嘻地一跳一跳跟着哥哥上学放学吃零食,他身上看不到父亲和哥哥的那种忧郁气息,阳光活泼,黑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一笑还有两颗小虎牙。这哥俩打小就是一栋家属楼里最漂亮的小孩儿,特别是季惺,继承了母亲的好相貌和父亲的文艺风格。
下午放学回家后,,就开始淘米煮饭。厂里双职工家庭两口子都比较忙,季维时打小就教季惺干些简单的家务事,到现在变成家里的家常菜几乎都丢给他做了。他手指修长,接了一盆水泡着白菜洗,绿色的蔬菜、雪白的手指,目光专注。洗完白菜,季惺又去削土豆、切胡萝卜片。
七七八八弄完,父母正好回家。
“已经在切菜了?嗯,不错。今天炒个胡萝卜肉片……对了,你弟呢?”季维时随口夸奖了季惺两句,便问道。
“他在丁凯家玩。”季惺头也不回。
“丁凯家?”
季惺说:“季恪的一个同学,刚转学来的。”
田赛芬在客厅听到了,拍了拍脑袋说:“哦……那个丁志聪家的孩子嘛。”
“哪个丁志聪?”季维时走出厨房。
“哎你忘啦?那个老丁家的丁志聪啊,”田赛芬提醒他,“当年咱们厂第一个重点大学生!”
“是他?”季维时一愣。当年老丁一家为这事儿还扬眉吐气了很久,走到哪里都有人恭喜他们。季维时自认自己本来也有资格上大学的,却因为各种原因耽误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到现在,提到这人他还是不怎么痛快,“他不是在外地上班,怎么回来了?”
“哟,这你就不知道了,”田赛芬和别的女人八卦的时候聊起过这件事,显得很来劲,“你啊,啥都不关心!……丁志聪当初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了,娶的是他的同班同学,听说还是个江南的资本家小姐,姓董。当时老丁一家那鼻子翘得,都要上天了。”田赛芬形容得活灵活现。
“结果没乐多久,丁志聪他妈又说,董家势利眼,嫌他家穷,要逼两个人分手。可那个‘董小姐’有情有义,非要和他家丁志聪好,两个人本来在北京的机关单位上班的,为躲开娘家人,就辞职去了别的地方。当时丁志聪他妈不仅不难过,还夸她媳妇有眼光,看上自己的儿子。……嘿嘿,背后指不定多么生气!首都的机关单位啊!吃皇粮,以后还能成为领导干部!”
“你说这个搞哪样(做啥),辞了职就什么都不是了。”季维时回忆着,“好像是听过那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