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缘分这件小事(1/2)
就这样阿彻在任海的单身公寓里落了脚,开始了与在灵犬镇时截然不同的生活。为了缴生活费,每天早上天不亮小狗崽就得起床帮任海挨家挨户送报纸,送完报纸回家打扫卫生洗衣服,冲个热水澡再去超市买日用品,中午前还要记得打电话订外卖……两个月下来,这些事阿彻已经做得得心应手了,当然,偶尔也会发生一点意外……
“喂,是肯德基宅急送吗?请给友谊大厦16-1送一份……噗——汪汪!汪汪汪!”
“喂,喂?客人?”
……
把任海交代的活儿干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半天就是狗崽子的自由时间了。每天下午他都会到附近的小学去蹲点。
叮铃铃——
放学铃响起,金毛小狗躲在校门口的电线杆后,一眨不眨地看着鱼贯走出的学生。
城里的学校里学生们都穿统一的制服,他今天蹲守的这间小学女孩子们都穿黑色的小西装和灰色的百褶裙。
狗崽子想象着小修穿着小西装百褶裙朝他走来的样子……天啦,那得多漂亮啊,想着想着狗脸蛋就微微一红。
唉不对!小金毛赶紧甩甩脑袋,要好好看不可以分神!
看着小伙伴们结伴放学,一路有说有笑,阿彻又羡慕又期待,眼睛滴溜溜扫着每一张面孔,小尾巴转啊转,他的小修在哪里呢……
直到夜幕低垂,最后逗留在操场的几个学生也离开学校,头顶是乌鸦嘎嘎飞过的叫声,一坨鸟屎落在沮丧的狗崽子脑门上。
今天还是没有找到你呢。在电线杆上蹭掉鸟粪的小卷毛在心里沮丧地说。
不过不打紧,庚林市的小学这么多,光是中央区就有六十多所,中央区还是庚林主城三区里最小的,他已经打好主意,每周蹲守一间学校,一间都不放过,总能找到的。
下周的目标是这一所,路过铜锣街时,阿彻停下脚步,望着学校的大门歪着头想,这所学校的女孩子们都穿水手服,小修会不会也穿着水手服呢?
狗脸蛋噗呲又红了,穿水手服的小修一定比美少女战士还漂亮,但是裙子不能太短啊,那样不安全……
就这样一周一所学校,成了阿彻雷打不动的功课。
汪汪!11月11日,明天的目标是背带裙小学!
小小地脑补了一下小修低下头扣背带的样子,长长密密的睫毛低垂着,一缕头发从耳鬓垂下来,好看死啦!
任海半夜出来小解,茫然地看着在沙发上乐得直打滚的小狗崽。这狗家伙似乎都不用吃饭,光靠意|淫小修就能活得很好了……
汪汪!11月18日,明天的目标是女子体校!
小修穿着白色排球服,绑着小马尾跳起来扣球的姿势真是不能更可爱!
任海看着抱着沙发垫从沙发上一骨碌滚下来的卷毛狗,狗东西滚下来时砸翻了地上的蚊香,一搓卷毛刺溜就这么被烧没了,任海瞠目结舌,这都没醒,妥妥的一眼误终身的节奏啊……
.
这样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阿彻第一次在城里过了传说中的圣诞节,大清早醒来兴奋地去翻放在沙发上的袜子,抖来抖去结果里面只钻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过去了一年,左邻右舍都熟悉了这个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汲着拖鞋在楼道里啪嗒啪嗒跑来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过去了,阿彻变身的时长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一小时延长到现在的每天两小时,如今他可以坐车了。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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