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屯田 卫所 娶妻(2/3)
那个还不知道在不在的家。小吏们一琢磨,觉得把人留住是好事,便把这主意上报了。宋光兰他们也无所谓,想想也是好事,能让屯田军户消化这些女人对他们的负担也是一种减轻,何乐而不为呢。这个法子好,宋光兰他们不说,大勇差点忘记自己手中还有好几千女人,也想到当初自己收容这些女人可不单单是为了让她们能够活下去,而是为了给自己的部下们娶亲的。
想到那些死异乡的部下们,大勇就心酸不已,对死去的人,他只能将他们的尸骨带回家乡,对活着的人,他却是能做得更好的。
拜文贵武贱这个根深蒂固思想所赐,虽然现在早不是太平年景,但那“好男不当兵”的思想同样还是百姓们的主流思想,因此绝大数平民是不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当兵的,这导致大明的士兵们要么在本卫所同为军户之是嫁娶,要么就只能娶些身有残疾或是有其他毛病,基本上就是别人不要的女子为妻。
就现在,锦州军内除了几十个卫所军户出身的娶妻外,其他人可都没老婆呢,就连大勇都没有老婆。有时深夜,大勇脑子里转来转去的可都是女人的身影。
年纪轻轻就要提着脑袋跟着自己上战场杀敌,随时都有可能长倒不起,临死也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也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更没有血缘留下,想到这些,大勇不但心酸更心痛。身为他们的将军,他不能让这些随自己出生入死的年轻人就这样死去,他要补偿他们,他要给他们娶妻成家。
大勇说做就做,立时就将替部下成亲的想法告诉了曹变蛟、蒋万里、李大山他们,让他意外的是,这些部下却不赞成大勇这么做。他们告诉大勇,如果为军士们娶妻成家,那很可能会导致他们上了战场后不敢再拼命,因为他们都想活着回去。
这个顾虑不能不说对,但也不能不说全对。大勇反复想这好事变坏事的可能性,最终下了决心,吩咐各将回去传达自己的命令,凡是愿意娶妻的军官和士兵到郭义那里报名,锦州军将根据他们的条件给他们匹配合适的妻子。有暂时不作成家念想的可以在一段时间后再报名,总之一句话,只要有想成家的,大勇就满足他们,也不许部下们拦阻。
大勇执意如此,曹变蛟他们也无话好说,只好回去执行。当天,就有四百多锦州本部的军官和士兵报名要娶妻,另外还有很多人在观望。
降将们闻讯后也纷纷赶到大勇这里要求为他们的部下娶妻,对他们的要求,大勇却拒绝了,告诉他们,目前只能给锦州本军将士娶妻,他们原先的那些部下要等下一拨。而且这个娶妻不是人人都可以娶的,必须要满足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在锦州军中服役满三年,无临阵脱逃或者斩首达五级的才可以。
听了这个条件,降将们只能摇了摇头散开,他们也是抱着凑热闹的想法来的,倒也没有一定要给以前的手下娶老婆的念头。现在施大勇开出的条件明显就是一个门槛,也是用来考验他们忠诚度的一个试金石。降将们自知部下没一个能达到这个要求的,还是别凑热闹了。反正施大勇也没把门关死,不是还有三年呢嘛,斩首五级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造反时,哪一个没砍过十级八级的。
报名的期限是三天,最终有八百二十四人报名娶妻,他们中松山出身的有六十多人,400多昌平投军的子弟,另外就是第一批投降参加过小官屯之战的原陈有时叛军。对于娶到什么样的老婆,他们也无所谓,一切听凭上面安排就是。
大勇倒没把这个当月老的差事揽到自己手中,而是又推给了宋光兰他们,给的期限是十天。十天之内必须要让这些军官和士兵们人人有老婆,还要在城内有住处。
这可是把宋光兰他们给难住了,实在是拉不下脸做这媒婆事,最后又推到了那几个提议的小吏身上。这事既然是你们提的,就应该由你们来善后。
那帮小吏们倒是能干,全是登州的地头蛇,侥幸存活下来的哪家有可以婚配的女儿他们门清,本着拍锦州军马屁的念头,他们首先想到的可不是那几千曾被叛军掳去的女人。
一时间,登州衙门的书吏们全成了媒婆,施大勇中十室九空,无主的房子可是不要太多)还给分三十亩地,另外给一百两银子安家费,再者每年还可以从屯田的田地收成中享受分红。新娘子的父母也能另外得到价值五十两银子的财货彩礼,享受见官不拜的权力。
城中原有大户早就被叛军抢个精光,杀个精光,剩下的有能婚配的女儿也不多,勉强就几十个。这个数字显然和锦州军八百多老婆的要求差距太大,于是小吏们的目光又放在了那些从周围府县迁来的人家,在他们的不断游说和丰厚的彩礼面前,这些从屠刀下捡回命的人家如何会不同意。
虽说把女儿嫁给当兵的不安全,还给人看不起,但比起跟着自己过苦日子,也算是个不错的出路了,而且那见官不拜不就是秀才相公吗?自己一大字不识的如今也能和秀才一样,这可是祖上烧了高香了。
十天期限一到,八百多新娘子终于是凑齐,大勇一声令下,也不必挨家挨户办了,那太费时间,他可没多少时间耽搁在登州了。索性就集体办个婚礼就行了。
婚礼的主持人是宋光兰,王徽等降官们也迫于大勇的强令参与其中,婚礼没定在别的地方举行,原先大勇是准备放在水城的,但水城住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