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1)(1/2)
一语点中要害!
刘浩天的话,让太子的脸色很难堪,这正是他的心结。
乱世出英雄,太子在东星社出头的时候,是东星社让新安社给压制着,霍振东陷入了危险的时候,太子将他给救了。当时,他就得到了奔雷虎郑天雄的欣赏,收他为干儿子了。
紧接着,太子有干了两件漂亮事,第一件事就是单枪匹马去了西贡程家,跟程家人联手,一起来对抗新安社。还有一件事,就是把新安社在油尖旺区的势力,给连根拔起了。
这些,金受成和蒋中升没有跟刘浩天说,不是什么光彩点事儿。本以为,这样子,东星社就能重用自己吧?当时的太子,威望极高,已经隐隐赶上了霍振东。这让霍振东,感到了一种极大的威胁感。
如果说,再任由着太子折腾下去,整个东星社的人都得投靠他。
怎么办?
笑面虎韩坤,给霍振东出了一个主意,倒是跟卢黔勋差不多,一样的明升实降了。庙街、钵兰街的生意,全都交给太子来打理。如果说,太子掌管的好,就在委以重用。可是,怎么算好,怎么算不好?这根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界限。
很快,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太子还是掌管着庙街和钵兰街,没有再插手东星社的事情。说句实在话,他等于是被编外了。
他,很愿意这样憋屈地活着吗?这大半年的时间以来,太子一直问着自己这个问题,尤其是这段时间,几乎是每天晚上都在想着这件事情。现在,让刘浩天提出来了,他更是感到难受、憋屈。
看来,有点儿意思呀?连刘浩天自己都开始佩服自己的口才了,有当律师的潜质啊。
他继续展开攻势,大声道:“太子,如果说,你真的想干点儿什么,我可以帮你。”
“什么?你帮我?”太子的身躯微微一震,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刘浩天。
“可能都是军人的缘故,一见到你,我就有一种亲近感,就好像是认识了多少年的兄弟似的。不管是人,还是钱什么的,只要你一句话,我都可以帮你出头。”
“呃……”
太子真是激动了,这一年多以来,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心里话,很压抑。什么钵兰街马王,滚特么的,那都是霍振东派来监视他的。
这回,他真的什么都说了,使劲儿地点了点头:“天哥,我相信你,程老黑没有看错人。”
“程老黑?”
刘浩天愣了一愣,怎么感觉这个名字这么熟悉呢?突然,他想起来了,丁小刚来到华海市,给天腾集团拍摄电影,就是被安排在了帝豪大厦中。当时,刘浩天和十三姑等人想尽了法子,要把丁小刚给弄出来。最后,找到了一个叫做蓝天保洁的公司,他们化作了保洁工,将丁小刚给“偷”了出来。
那家蓝天保洁公司的老板,就叫做程老黑。不过,自从那件事情之后,程老黑也在华海市呆不下去,跑路了。刘浩天找了他几次,也没有找到他。
现在,听到太子说起来了,刘浩天就问道:“怎么,你认识程老黑?”
太子点点头:“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和程老黑都是大圈帮的人。”
“什么,大圈帮?”
“对。”
大圈帮是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
最早的“大圈帮”是那批文革时期的红卫兵和知青,也包括一部分退伍军人,主要来自粤,湘,沪等地方,以及其它一些偏远不发达的省份。等到了文革后期,这些人大举偷渡到香港,凭着在大陆练就的胆色,企图在香港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可是,由于语言、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再加上香港一些人对大陆人的一些歧视,这些“大圈帮”们才发现,他们很难在香港社会的正当行业里面立足,渐渐地,他们就过上了喊打喊杀的生涯。
这些人有着过硬的军事素质,作战勇敢,杀伐,很快就打出了地盘。不过,他们不善于经营,手中有场子,也不知道怎么来管理,就靠着四处抢劫,来维持生活。这样子,怎么能行呢?案子太多了,连他们自己都知道呆不下去了,就又跑路到了北美洲,主要就是加拿大的西岸,再次打破了加拿大的黑帮平衡。
之前,温哥华的唐人街是华人帮的天下,他们整天耀武扬威的,收取保护费。可是,等到越南帮来了,在唐人街横冲直撞的,俨然已经是了他们的天下。
既然华人帮不出面,大圈帮才不管这些,在对越反击战的时候,他们有很多人就跟越南人打过仗。这回,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很快,就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其中,越南帮有警察撑腰,而大圈帮作战勇猛,有着极强的军事作风,一时间双方谁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双方坐下来谈判,终于是维持了短暂的和平。不过,双方的积怨却是越来越深。因为,大圈帮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毒品生意。他们从金三角购买毒品,在香港待机上船,然后直奔北美洲。一般是先在加拿大温哥华落船,再批发零售,一部分再越过边境进入美国。
一开始,有的鬼佬想黑吃黑,因为以前的华人帮被黑掉,也不敢怎么样。不过,大圈帮可不惯着,比他们还黑,自然街上就又多了几件无头枪案,从此大圈帮的毒品生意蒸蒸日上。而越南帮,也是靠着毒品起家,双方自然而然地会再次发生冲突。
说起来,大圈和越南帮,也算是死对头了。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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