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底牌一(1/2)
夜已经很深了,秦泰却没有休息。经过白天这一战,本来应该大家都很累了。不管是杀敌的士兵,还是带兵的李立,冲锋在前的展小小,都是已经很累很累了。
秦泰看了看一边里屋的展小小,有点犹豫。展小小白天一战之中杀敌最多,又身上有伤。现在去打搅他,真的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好久的秦泰决定不去叫醒展小小,让展小小好好休息。这几天展小小实在是太累太累了。
秦泰暗中叫上了小灵子,小灵子是秦泰多年来的最好的伙伴。他为人虽然没有什么特长,好在听话,善于观察和跑腿。小灵子对秦泰的忠心也是无法比拟的。当然八岁大的秦泰和他爸爸秦老爷出去,在路上看见了小灵子。小灵子是和他妈妈一起逃难来山西的。小灵子太小,不知道他的家乡在哪里。一到山西不久,小灵子的妈妈就永远地走了。才四五岁大的小灵子,并不知道妈妈死了。他守在妈妈尸体身边,一守就是七八天,他很奇怪,妈妈怎么这么会睡?却不知道他的妈妈这么一倒下,将永远不能起来了。
秦泰看见了这个又饿又累的小灵子,再也走不动路了。刚好他手上有只咬了几口的一张肉夹馍,就递给了小灵子。
小灵子看了这个小哥哥一眼,实在是太饿了,就接过肉夹馍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所谓“肉夹馍”是北方最常见的一种主食,白馍就是白馒头,个头比馒头大一点,里面没有馅。“肉夹馍”就是最古老的“三明治”,两块白馍中间夹上一块肉片或者肉块,就是所谓的“肉夹馍”。
在当时兵荒马乱的岁月里,能不饿肚子就是老百姓最大的福气了。能够吃上肉,能够沾上荤腥就是史上最好的事情了。这块不完整的“肉夹馍”是小灵子一生之中,遇上秦泰之前吃地最好的一顿。小灵子已经饿了这么多天,不要说“肉夹馍”,就是野菜也吃不上。在这么一两天,小灵子必死无疑。
当时到哪里都是逃荒逃难的灾民和难民,再有善心的人也不能救济地了这么多的受难百姓。只好一边心里痛恨官府的腐败无能,一边不去理会这些灾民。小灵子虽然很命苦,但是这种的小孩子太多了。在城里的一角,蹲着一大群头上插着稻草的孩子。他们有男有女,有大有小,小的不过两三岁,大的也只有十一二岁。他们是自己卖自己,也有父母在一边盯着卖孩子的。古代的一个规矩,任何东西只有插上稻草,就是说要卖这东西。不管是人还是东西插上稻草,就是代表明码标价,任人随意问价。这种在当时还有一种专用名词叫“草标”。
纵观上下五千年,每每有大战乱,大灾荒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事情。也有一些不良的人贩子开始赚这种没有良心的生意。男孩子可以卖给一些家里没有儿子,或者男丁少的人家,更有些男孩子更暗中阉割后送进皇宫。女孩子更苦了,大一点的女孩子,被卖到青楼妓院,训练一段时间后直接成为妓女。这些女孩子不但自己受苦,往后一生都是痛苦的。按照大明律法,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妓女是最低贱的一种。不但她们没有地位,就是她们生下的孩子也不算自己的,生下女儿就是将来的妓女,生下儿子就是小太监或者将来的小龟奴。她们和她们的后代将永远是贱民。
到了明朝的时候,一些更叫耸人听闻的事情越来越多。在唐朝末期的时候,就有史书记录了一些惨无人道的“换子”事件。所谓“换子”,就是指一些实在是饿的受不了的灾民,自己不忍心吃自己家的孩子,就和别人家交换。被换走的孩子,不再是一个有生命有人格的人,而是这家人的食物,他们家的代用粮食。可到了明朝的时候,不光出现了“换子”事件,更有了“米肉”、“菜人”等多种说法。意思就是说,这是饭是米是菜不是人。一些有的吃的富商,吃腻了一般的食物,想要尝尝新鲜的。就有人提议吃活人,特别是一些小孩子,就有了“米肉”、“菜人”。
在一步传播很广的书中,这些表面上读过书,道德文章的读书人,却在做一些不是人的事情。他们在吹嘘自己见多识广,见别人所没有见过的事情,吃别人没有吃过的美味。其中就有几项令人发指的事情,他们乐此不疲地记录下来。一件事是几个书生集中十几个吃不起饭的大汉,一起欺负一个女孩子。他们欺负女孩子的场面不但在大庭广众,更是有许多的人围观。这个倡议者说了,十几个大汉折磨了女孩子整整七个小时,女孩子血流满地,最后失血过多而死。大汉们的奖励不过是每人十张大饼。十张大饼就能出卖自己的良心,一百多张大饼就要了一个女孩子花一样的生命。书中还沾沾自喜地说,这种事情那个倡议者试过好几次,总结了一个经验,少女的忍耐力不如已婚妇女,但是已婚妇女也比少女坚持不了多久。吃人肉的事情,书上也有记载。书上说吃人肉分成好几种,主要建议大家吃孩子的肉。三岁左右的孩子的肉最好吃,不但可以清蒸、油炸、白斩,更可以涮火锅。比三岁小的孩子的肉太嫩,大了就太老。书上还特别注明了几道好菜,例如“清炖人脑”、“盐焗人心”、“烧烤人排”等等。
要不是遇上秦泰的话,小灵子就算不饿死,也会被人在晚上带走,成为一盘大户人家的菜。幸好小灵子遇上了这位少爷,秦泰硬是要他爸爸留下了小灵子。小灵子在秦泰的坚持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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