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李依依的快乐(1/2)
所以,如今让她唱的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先不说的别的,却恰恰的表现出这个男人的天生豁达,甚至还有很豪迈的侠骨柔情。
毕竟,不管怎么来说,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在曾经一段岁月里,李悠扬和季少康之间的身份很是尴尬,因为陈颖,或者是情敌,或者说是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算最后一切都得到澄清,知道是季少康布的一个局,但是就算是布局,如果真的较起真来,也是对李悠扬和陈颖的极大不尊重。
相反,李悠扬把那场婚礼搅黄了,对季少康来说,特别是对季少康的身份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挑衅。
但是现在呢?爱江山更爱美人,这样的一种大气和豁达之中,一切的过往恐怕都相逢一笑了吧。
特别是作为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在李依依的小脑袋瓜里,李悠扬的付出才是最多的,甚至已经超额回报给了季少康。
无关乎钱财,虽然自己也感慨万千,两个月前自己还和李悠扬辗转大排档在社会的最底层卖唱,并拼尽一切帮他戒毒,可谓是看不见未来看不见希望,而两个月之后,竟然很神奇的摇身一变,站在这里接受万民敬仰,成为人们口中的20亿天后!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再美妙,也抵不过自己仍旧站在李悠扬身边和他一起唱歌的感受,有钱没钱,一切照旧,有时候最美好的事情不是天翻地覆的改变,而真的是一切照旧。
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愁心烦事别放心头.....
一切真的没有什么变化,李悠扬还是自己的,并没有因为钱财的多少而发生什么变化,无关乎什么同甘共苦,有的只是真正的相濡以沫,而这种相濡以沫却恰恰是李依依真正最喜欢的。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变化,那么在李依依的世界里绝对不是除了陈颖之外,季若琳也开始围着李悠扬团团转,也不是杜莎莎和聂喻丹两个人也住进了别墅,更不是董雪琴这一阵子根本也没首都,而是时不时的总往别墅这边跑,变着花儿的向李悠扬邀歌。
不是围着李悠扬身边转的美女越来越多了,都不是!
而是,自己,我,李依依,也越来越像一个美女了!
长发已经及肩,身材也越来越圆润,前凸后翘不说,特别是前一阵子的那个造型师还真给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清纯如水又绝对卡哇伊,绝对能萌翻李悠扬的学生头,就连李依依自己有时照镜子都不得不自恋,哇塞,这个小美女是谁呢?
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一年四季穿着李悠扬换下来旧衣服的假小子了,咱也是一个肉肉的圆圆的,今天没吃药感觉自己萌萌哒的小美人了,哼哼,就凭这么多年一贯了解李悠扬那对一切肉肉的摸起来软软的事务都没什么抵抗力的审美观,自己如今的这个样子一定会超级讨李悠扬喜欢!不说别的,就说季若琳吧,虽然年纪大了那么几岁,但是看起来也是圆润圆润肉感十足的,所以这一阵子自己老哥李悠扬对那个女人也是有求必应的,说给季少康写歌,这不就写了?
季若琳都能如此,那么小姑奶奶我青春貌美,如今走的还是宇宙无敌青春美少女路线,在萌物和御姐的大战中,想必也不落下风吧!李依依清楚的记得,当那一天早晨,自己初次以一身女孩子的打扮出现在李悠扬眼前的时候,那个男人的表情是多么的欣喜,还有发自肺腑的喜欢。
所以,从那一天起,就让我每一天都用一个最美的女孩子的形象在你面前尽情的展现身姿吧,而唯一的要求......
唯一的要求是什么?
唯一的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切如旧就好。
还有,你写的歌,能最先想到让我来唱就行了.......
不得不说,陷入小女生情节里的李依依这一阵子的智商的确不是很高,常常一个人莫名其妙的自娱自乐,或者每天都换一套衣服在李悠扬面前显摆,甚至远超和她同为萌物系列的杜莎莎。毕竟杜莎莎就算是也一炮而红,但是时不时的还被学业搞的焦头烂额,而李依依的最近这则彻底化身为一个快乐的芭比娃娃。
而她这份傻傻的快乐的确很快的便得到了回报。
“依依啊,我这里有一首歌,歌名叫《爱江山更爱美人》,是写给季少康婚礼的歌曲,本来吧,这首歌让霜姐那样极致的女中音唱才更有效果,不过想来想去,你的声音也很大气,适合这首歌,所以接下来你就好好练练吧,小颖、莎莎、丹丹,你们一起来,这是曲子,我们一起给依依伴奏.....”
结果呢,这么一首在李依依看来超级经典的曲目,就这么落到了自己的头上。同时,底下顿时一片怨气冲天。
“悠扬——,人家也好喜欢这首歌,人家也要唱嘛!你不是曾经说过,人家的歌声很甜,适合任何风格的歌嘛!好不好,好不好嘛!”这是陈颖当时抱着李悠扬胳膊开始撒娇的一幕。
“哼!偏心眼儿!李悠扬!你是不是已经把握定位成粤语歌了?那么好!那你必须也给我一首粤语歌!要不,要不....”杜莎莎那时则是开始威胁李悠扬,只是半天也没想出威胁个什么。
“哼!”
聂喻丹则更是简单,以那个女人一贯冷冷清清的性子,这简单的一个“哼”字已经能代表最高级的不满了,毕竟,以聂喻丹的实力,除了极为空灵的歌曲之外,她实在是能驾驭太多其他种类的歌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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