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一章 破局行动(中秋节快乐)(1/2)
周二,金允浩的计划进行到了第二步。
因为特搜部实在抽不出人手,也没有那么多对刑事工作了解的检察官,于是郑在秀迫于无奈,启用了金允浩。
金允浩这个次席分配到十起案件,全部是人口失踪、无身份死者案件。调查涉及到最高职位的,都是五级公务员。例如:刑警队的队长。
而其它涉及到较高级别公务员的,都分给了其他检察官。
总之,金允浩分配到的,都是一些最小的案子。
不过对此,金允浩却开心一笑。
对于这种情况,他早有预料。
他真正要办的案子,就藏在这十起小案子中。
具体案情信息,也已经印证他脑海中。
三个月前,在首尔郊区发现一句白骨。目前白骨保存在国科院。
根据第一次尸检结果来看,死者死亡于两年前,案件定性为他杀。
江南警署的刑警调查三个月后,没查出一点线索,甚至连死者身份都没查清。案件处于未破解状态。
此案之所以能引起金允浩的注意,主要有几个疑点。
疑点一:白骨手中握有一枚律师胸徽。要么死者是律师身份;要么凶手与律师职业有关。
调查后发现,两年前失踪人口中并没有符合条件的律师身份者,排除了第一种猜测。
那么,白骨手中握着的律师胸徽,很可能就是凶手当时留下的。
疑点二:这起案原负责单位是江南警署;当时调查这起案件时,江南警署并没投入太多警力,草草了事。
随后,秘密调查发现,疑似江南警署署长金成勋的秘密账户。在三个月前受突然汇入巨额现金,钱款来源不明。
通过这种情况来看,金允浩隐约觉得。署长金成勋在这起案件中起到了不光彩的作用。
疑点三:之前金允浩发现,金成勋和李正泰关系密切。而李正泰敲是律师身份。
疑点四:海高公司的前任社长朴大志两年前离世。他的遗产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传闻,朴大志除了有朴成泽等三个儿子外,还有一个私生子。朴大志为这个私生子留下了大量海高公司的股份。但这个私生子一直没有出现。
十天后,遗产继承期限就要到期了。如果这位私生子再不出现,那么他就无法再继承这些股份。这些股份会由朴成泽等三人继承。
………
遗产继承,私生子,死者,署长金成勋收受不明贿赂。凶手疑似律师,李正泰是海高公司的首席律师。
金允浩将这些信息一点点串联,最后组合成一个很有合理性的故事。
死者是朴大志的私生子,朴大志死后,他将继承巨额遗产。为了争夺这份遗产,两年前,朴成泽指示李正泰律师杀害了这个私生子。
死者的白骨被发现后,朴成泽贿赂接案的江南警署署长,让此案草草了解,掩盖死者的真实身份。
正是这种可能性非常高的猜测。让金允浩决定以此案为突破口,打开目前的不利局面。
海高公司可是大企业,如果这种猜测。那么事情可就大条。此案会成为特搜部的二级案件。金允浩能凭此一举成名,同时打破郑在秀对他的封锁。
金允浩正常处理了几个案件,麻痹了郑在秀和监视他的朴贤矿,正式开始调查这起案件。
——
国科院的地下解剖室内,金允浩正在倾听陈赓的尸检结果。
陈赓一边指着白骨的某些部位,一边对金允浩介绍道:
“根据检测鉴定:死者为男性,年轻大约在30岁左右,身高175公分,普通身材。死亡时间应该是两年前。
根据白骨表现出的状态来看。死者身前腿部骨折,左右胸部均遭受过重创。
在白骨左胸部肋骨处。有一道明显的划痕。
由此可以判断,死者身前与凶手剧烈搏斗过。死因很可能是右胸口被利器刺入,导致心脏被刺穿。”
介绍完大致尸检情况,陈赓拿过来一个装着碎屑的证物袋,递给金允浩。
“这是我在白骨左胸肋骨划痕处提取的东西,是金属碎屑,这些碎屑应该就是凶器刺入左胸后,与肋骨摩擦后留下的。
我想对你破案应该会有帮助。”陈赓介绍道。
金允浩看了眼证物袋,点了点头,问道:“还有其他发现么?现在首先要查清这具白骨的真实身份。这方面你有什么建议?”
陈赓摇了摇头:“显著的特征没有。不过有一点小发现也许对你查找他身份有一点点帮助。”
陈赓指着白骨右腿部,介绍道:“白骨右腿有一处旧伤,根据受伤情况和位置来看,有可能影响死者行走状态。他生前走路时,可能有轻微的跛脚。
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是否成立,我不敢保证。”
联想到之前的猜想:死者有可能是朴大志的私生子,金允浩解释并询问道:
“能否验明死者与海高公司前社长朴大志之间的父子关系?”
陈赓摇了摇头:“难度很大。死者的dna可以提取。但朴大志已经去世两年,遗体已经火化,无法提取他的dna。他的指纹、毛发等也无法正常收集。
所以,很难判断两者之间的关系。”
金允浩没有放弃:“这个问题你留意一下,看看是否能找出其它方法证明两者的关系。”
遇到了新课题,陈赓开始沉思,思考可能的方法。
………
走路有可能跛脚,凶器的碎屑。
除此两点,陈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