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节 宋案余波尚未平(1/2)
“宋案”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结束,留下了一地鸡毛让南方的两大势力之间再无和平可言。公民党立宪派觉得革命党连刺杀这种下三滥手段都用上了,摆明了不和公民党的人分蛋糕,别管乔夫如何发言澄清,如何以个人名誉担保,愿意共商国是,甚至接受公民党推荐总理人选,但是信誉尽失的革命党如何也无法挽回其他势力的信任。表现的更加明显的就是熊克武这位从反清的兴中会就在乔夫的大旗下战斗的元勋,也在当月宣布脱离革命党,“以川中父老的福祉为重,与刘存厚、杨森等各路川中将领组建川蜀联合自治政府。”
当然更让乔夫气急败坏的是,西南军阀与革命党的割袍断义。滇系军阀唐继尧、桂系军阀陆荣廷两人先后宣布脱离革命党,实行自治,同时将各省的革命党礼送处境。粤军龙济光部也在广州城里搞风搞雨,和革命党明显的拉开了距离。湖北不用说就是立宪派的老巢,黎叔在湖北的声望可不是盖的,鄂军里面的革命党不是没有,但是都在立宪派的监视下,有劲也使不上,平日里小摩擦不断,只要你敢拔枪,立宪派就敢说革命党要清党,要搞大屠杀,要吞并鄂军,恶心的湖北的革命党不行。湖南是个乱地方,谭延闿能控制的不过是三分之一的湖南,国防军已经插足湘北,打下了老大一颗钉子,湘东南又被桂系的陆荣廷霸占,湘军憋屈的很。连后世太祖都重新弃武从文,到湖南师范去当学生了。
现在除了南京的几个警备团,只有黄克敌的建国赣军、粤北的陈炯明、福建南部的程德全还算得上革命党的武装,哦,还的加上陈琦美的上海督军府的那一个团的小弟们,虽然在革命党的眼里这帮人死不足惜,但是人家毕竟是革命党的死忠,不好往外推的。
对于宋案,史学家唐德刚曾遗憾慨叹:宋遁初案“人证、物证均十分完备,在全国人民众目睽睽之下,如作公开审判,对中国由**向法制转型,实在大有裨益。不幸原告、被告两造,当时均缺乏法治观念,思想都甚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枪杆,就使历史倒退,遗祸无穷了”。
其实宋遁初主张的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并无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
对于一心想搞以党代治的乔夫来说,责任内阁制无疑是一块碍眼的绊脚石。想要铲除通往独裁道路上的阻碍,废除责任内阁制就成了势在必行的一步棋。
公民党在第二届国会大选中取得了胜利,公民党人因此踌躇满志,预定由宋遁初担任内阁总理,削弱乔夫的权力。在正式国会开会之前,宋遁初沿江东下,一路上到处发表演说,批评南京政府和北方自治政府,阐述自己的宪政理想,为建立责任内阁,实现民主政治大造舆论。言论风采,倾动一时。
宋遁初之死固然令人痛惜。诚然即使他就任总理,中国当时的诸多问题与危机也未必迎刃而解;然而这些问题与危机,或许会有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承担;议会民主、政党轮替,或许会有机会在宪政框架内试验、成熟。他的被刺,使这一稍纵即逝的机会长久地丧失了。正如于右任老兄在他的日记里所说“议会民主的烛光是那么的脆弱,在宋公的墓前摇曳,终是要熄灭在黎明之前。”
长沙的岳麓山,长眠着无数湖南英烈。当年也曾有人主张将宋遁初葬在这里,他的知交于右任却不赞成,因为“宋君为民国伟人,非湖南一省所得而私”。他希望在上海开辟一旷地,“先筑公园,葬宋君于此地”,而后,“我革命党后死者将来不知凡几皆可卜葬于此,作为我革命党人之坟墓。”后来他用自己的股份分红和稿酬,吴宸轩也私人赞助了一千大洋,加上几位老友的慷慨解囊。果然在闸北区购地百亩,建了一座“宋公园”。
园中的宋遁初坐像后,有于右任亲笔题语:“先生之死,天下惜之,先生之行,天下知之,吾又何记?为直笔乎?直笔人戮。为曲笔乎?曲笔天诛。嗟嗟,九原之泪,天下之血,老友之笔,贼人之铁。於呼!勒之空山,期之良史,铭诸心肝,质诸天地。”
宋遁初墓在公园北区,龙柏掩映下,一座三四米高的石像跳入眼帘,宋遁初低头沉思,安详而坐。基座上刻着章炳麟先生所题“渔夫”二字——宋遁初别名正是渔夫,当年“忘路之远近”的他的确是个渔父,只是他想钓起的并不是一两尾鱼,而是一个宪政国家的桃花源梦。可惜这梦就像那被钓起又放回水中的鱼,以为重回水中即可自由呼吸,却无往不在鱼篓之中。
相比岳麓山登高费力,宋园似乎更为“亲民”。多年以后,上海逐步扩大,宋公园成了当地不可多得的绿地公园,园内多老者,有的径自悠然坐在墓寝边的栏杆上晒太阳。在钓鱼池,不断有人来静坐垂钓,颇和这位湖南桃源人的“渔父”之号。
经过报纸的提醒,大家才注意到在宋案中,宋遁初留给公民党参议、《公民报》社长范昌明的遗嘱是,“诸公皆当勉力进行,勿以我为念,而放弃责任心。我为调和两党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痛苦也是应当的,死亦何悔?”驻院陪护他的《民立报》记者周锡三曾听他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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