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普救派】(1/1)
普救派,英文为unive普救派是基督教新教派别之一,18世纪在美国逐步形成。
该派主张基督的救赎是普及全人类的,故称普救派,参见基督教派。基督教早期教父如克雷芒、奥利金等曾提出过普救论观点。
如奥利金的复兴论,认为一切具有性灵的受造之物,包括天使、魔鬼、人类全体,至终都将蒙恩获救。
地狱并非恶人最后的下场,实质上起着炼狱的作用。这是普救论最早的较为系统的说法。
宗教改革时期,新教中的激进派,如再洗礼派等即主张基督--第二亚当要让始祖亚当所有后裔的原罪都得到救赎。
18世纪后期在美国宣传普救论的主要有法国人邦内维、英国人雷利和墨累。
1779年,墨累在麻省格洛斯特创立普救派教堂,1785年举行首次普救派大会。
普救派的教义主要在巴鲁的影响下形成。巴鲁是普救派中影响最大的领袖人物,他反对三位一体、基督神性、人类堕落、基督救赎、地狱永刑等传统教义。
由于他的影响,美国的普救派大多接受一位论(即反三一论)思想。1803年,在巴鲁的主持下,普救派制订了《温彻斯特认信文》,内容主要有:上帝是全人类的天父;上帝之子耶稣基督是人的灵性导师;圣经具有上帝的启示;各人之罪都将得到公义处理;所有人的灵魂最终都将回归上帝的怀抱。
1935年之后,普救派声称自己是世界性的自由主义基督教,愿与世界其他一切宗教探讨共同基础。
1942年美国普救派还提出欢迎一切仁慈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参加他们的组织。
1961年,美国普救派与一位论派合并,成立美国一位论-普救派协会。
该派教会组织形式大多采用公理制,所有教会均实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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