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罗马狂欢节(3)(1/2)
要不是有人来向两个年轻人通报可以进餐的话,阿尔贝大概还会一本正经地讨论他坐上学院院士交椅的资格一事了。不过,对阿尔贝来说,爱情与他的食欲并不相悖,于是他与他的朋友急急忙忙地去进餐了,反正晚餐后再继续讨论也不会嫌迟的。
用完晚餐,侍者又来通报说基督山伯爵来访。他们已经有两天没看见他了。帕特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到契维塔韦基亚办正经事去了。他昨天傍晚动身的,一小时前才回来。
他真是个可爱的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到来,唤醒已经有两三次在他感伤的谈话中反映出来的刻薄的禀赋,总之,他的神态非常安闲。这个人在弗朗兹眼中是一个谜。伯爵一定看出来了认识他,可是他却从不吐露一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弗朗兹呢,他虽极想提一下他们以前的那次会晤,但他深恐一经提起,会引起对方的不高兴,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的朋友,所以他也只能只字不提。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阿根廷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就把他自己包厢的钥匙带来了,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弗朗兹和阿尔贝推托一番。说恐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阿根廷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空着不用的。这一说明使两位朋友接受了这一盛情。
弗朗兹第一次见到伯爵时,他那苍白的脸色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他已慢慢习以为常了。他不得不承认他那脸具有一种庄严的美,苍白是他脸上唯一的缺点,兴许也是主要的特征。他十足是拜伦笔下的主人公。莫说弗朗兹每次亲眼见到他,即便他每次想到他,也就必然要把他这张忧郁的脸安在曼弗雷德的肩上,或是安在莱拉的无边高帽之下。他额头上的皱纹,显示出一种痛苦的思想始终在他的脑际萦绕;他那对炽热的眼睛,能看透人的灵魂深处;他那两片倨傲,并带着嘲讽意味的嘴唇,使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在听者的思想中刻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伯爵并不年轻。 他至少已有四十岁了,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结交的这两个青年。事实上,伯爵除了像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的角色以外,他还有一种吸引力。阿尔贝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弗朗兹却没有那样的热情,伯爵也对他显示出了一个个性倔强的人通常所有的那种优越感。他几次想起伯爵要去访问巴黎的那个计划,他毫不怀疑。凭着他那种怪僻的个性,那副特殊的面孔和那庞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儿轰动一时的,可是,当伯爵到巴黎去的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
那一声过得很平淡,像意大利戏院里的大多数夜晚一样;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在听音乐,而在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伯爵,但弗朗兹说,他有一件更有趣的事要告诉她,尽管阿尔贝故意装出谦逊的样子,他还是把最近三天来闹得他们神魂颠倒的那件大事告诉了伯爵夫人。由于这一类桃色事件在意大利并不稀奇,所以伯爵夫人没表示出丝毫的怀疑,只是恭喜阿尔贝成功。他们在分手的时候约定,大家在布拉恰诺公爵的舞会上再见,那次的舞会全罗马都接到了请帖。
抛花束的妇人信守诺言:在第二、第三天,她都没有给阿尔贝任何信息。
星期二到了,这是狂欢节最热闹也是最后的一天。星期二,剧院在上午十时就开门了,因为晚上八时一过,人们就要进入封斋期。星期二,所有因没有时间、缺少金钱或提不起兴致而没有参加先前几天的节日活动的人,也都混迹到酒神节来了,他们也狂欢滥饮起来,在一片忙乱和喧闹的气氛中,也有了他们的份儿。
从两点钟到五点钟,弗朗兹和阿尔贝跟在队列里,与别的马车和徒步的游客们交换着一把把的彩纸。那些徒步的人们在马脚和车轮间挤来挤去,而竟没发生一件意外,一次争吵,或一次殴斗。过节是意大利人真正快乐的日子,本书的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可想不起有哪一次典礼上发生过意外事件,而那种事在我国的一些庆祝活动中却常常接二连三地发生。阿尔贝得意扬扬地穿着他那件小丑服装。一玫瑰色的缎带从他的肩头几乎直垂到地上,为了免于混同,弗朗兹穿着农民的服装。
随着时间的推移,骚动喧嚣也愈来愈厉害了。在人行道上,马车里,窗口里,没有哪一个人的嘴巴是闭着的,没有哪一个人的手臂是不动的。这是一场人为的风暴,如雷般的叫喊,千万人的欢呼,鲜花,蛋壳,种子和花球所组成。三点钟的时候,在喧闹和混乱之中,隐约可听到bō_bō洛广场和威尼斯宫发出的爆竹声,这是在宣布赛马快要开始了。赛马像“长生烛”一样,也是狂欢节最后一天所特有的节目之一。爆竹声音一响,马车便立刻散开行列,隐入邻近的横街小巷里去了。这一切行动得都如此迅速,令人简直难以相信,警察也不来干预此事。
步行的游人则纷纷靠两边楼房站立,继而传来嗒嗒的马蹄声和马刀鞘的撞击声。
一队骑兵十五人联成一排疾驰到了高碌街,为赛马者清道。
骑兵道道威尼斯宫时,又放起第二阵花炮,宣布大街已经畅通无阻。
刹那间,一片欢呼声响彻云霄,只见七八匹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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