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惊人之语(1/3)
金珠正发愁怎么推掉康馨的邀约时,潘晓玮找了来。
由于女生的宿舍都在一排营房,所以她几乎每天都会过来转一圈,跟金珠屋子里的几个人也混熟了。
她喜欢跟邹恒玩,觉得邹恒长了张娃娃脸特别讨喜,不太喜欢康馨,说康馨骨子里有一种傲气,优越感太强。
其实潘晓玮的骨子里又何尝没有傲气和优越感?
只是她的家庭显然拼不过康馨的家庭,所以这种优越感和傲气自然也拼不过。
好在康馨的个性比较洒脱,大大咧咧的,也就掩盖了她骨子里的某些东西,而康馨则是被教养得特别好,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是优雅大方的,对谁都似乎一视同仁,所以两人相处起来并不难。
“刚说到军训结束后我请客你就来了,回头把西岳一起喊上吧,这可真是巧了,没想到我们三个女孩子在帝都大学聚齐了,他们三个男孩子却在q大聚齐了。”
“诶,说漏嘴了吧,你还不承认那个什么小李子是你的男友,看,这回不打自招了吧?”潘晓玮一下就抓住了康馨话里的漏洞。
“这可不是没有的事情,我只是说巧合,巧合,小李子真的不是我男友,你出去千万不能胡说。”
金珠见康馨这么正色,猜想可能是真的误会她了,忙说:“晓玮,人家可能真的只是好朋友,就像我跟你家西岳还有刘晟一样。”
“真不是啊?”潘晓玮凑到康馨面前,歪着脑袋左看右看的,“不是你脸红什么?”
“就不兴人家姑娘家的害羞一下,这你也问?”金珠拉开了潘晓玮,她猜想康馨心里应该是有别人了,联想到她刚进门时脸上的不虞,她怕潘晓玮不明底里一个劲地追问康馨会令康馨难堪。
“哇,这是谁这么幸福啊,居然还有这么多藏货。我的东西都吃光了。”潘晓玮的目光很快被桌子上的一堆零食吸引了。
“我哥刚送来的,你想吃什么随便挑吧。”康馨大方地说。
“来,抱抱,么么哒。跟土豪做朋友就是好。”潘晓玮夸张地给了康馨一个拥抱,康馨被她一顿无厘头的胡搞逗笑了。
三个人吃着零食闲聊时,邹恒和杜若先回来了,潘晓玮又拉着邹恒恶搞了:“还是朕的后宫好啊,我喜欢邹恒的娃娃脸。喜欢杜若的皮肤好,跟水蜜桃似的,看着就想咬一口,喜欢康馨的大方高贵,金珠,完了,我喜新厌旧不要你了怎么办?”
“怎么办?一个字,滚。”金珠笑着回应了一句。
“这可真是活久见,我只听说过恋人会喜新厌旧的,没听说朋友之间还会喜新厌旧。金珠,没事的,她不认你这个朋友,我要了。”杜若坐到了金珠身边。
“啊?恋人真的会喜新厌旧?”潘晓玮睁大了眼睛。
她跟西岳已经那什么了,如果有一天她或者西岳厌烦了对方,那她该怎么办?
“不会的,如果两情相悦又怎么会轻言抛弃?”金珠知道潘晓玮的心病,宽慰了她一句。
事实上,她也觉得男人确实是喜新厌旧的,将军府后院的那些女人们有几个不是孤独到死的?从来都是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就连金珠的父亲在金珠的母亲年老色衰之后也只是给予了她一个原配妻子该有的敬重,并无几分男女之间的爱恋。
可这些话她是绝对不能对潘晓玮说出来的,她怕吓到她,再说了。这个社会跟她上一世不一样,这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有了这个约束,至少喜新厌旧就不那么名正言顺了,对大部分来说应该还是有制约力的。
可惜,金珠还是见识少了。
至少康馨听了她的话很快就嗤之以鼻。“切,你也说了是两情相悦啊,男人一般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对他们来说,男欢女爱跟逢场作戏没什么区别,有时一个女人对他来说还不如一件衣服。”
“咦,你怎么这么了解男生?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话题有些深奥了吗?吓死本宝宝了,本宝宝还是雪白雪白的乖宝宝一枚呢。”邹恒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来,我看看,你哪里雪白雪白了?”潘晓玮也觉得那个话题太沉重了,不好玩了,跟邹恒逗了起来。
“滚粗,本宝宝这么纯洁的人怎么能被你祸害了?”邹恒拍掉潘晓玮伸出来的魔爪。
两人正你追我赶的时候,晚饭的哨子吹响了,大家一窝蜂地向食堂跑去了。
半个月的军训很快就结束了,回到学校这天是下午,黎想正好没课,问明了金珠返校的时间,他骑着单车过来了。
彼时金珠刚上楼把行李放好,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收到黎想的短信忙又下了楼。
“黑了不少,你没有用我给你买的防晒霜?”黎想伸出手来摸了摸金珠的脸。
“用了,还说呢,那么贵的东西也没什么效果。”金珠退后两步,也摸了摸自己的脸。
“是吗?那以后换一个牌子的,对了,这半个月在营地吃饭还适应吗?我看着你好像又瘦了。”黎想说完牵起金珠的手来摸了摸,看了看。
“还好,我就是不习惯跟别人抢饭吃。”金珠忙又挣脱了,这是在宿舍楼前,人来人往的,她怕又被别人拍了。
“怎么了?”黎想见金珠两次躲开他,有些不解。
他们两个走到今天实属不易,两人正式确定关系已经有两年了,可到现在他只能拉拉手拥抱一下,连一亲芳唇的机会都极少极少,就这样金珠还躲着他,多少令他有些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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