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第七十一章(1/2)
秋季的雾都多少有些凉意。
事实上,因为纬度和海洋性气候的关系,这座城市的四季并不是非常分明,即便是在阳光极好的夏日,风中都永远有着清凉的气息,气温也从来不会让人感觉酷热,更不用说本就凉爽的秋天。
树木的叶子是很少落的,只是风更冷些,天也大多数时候都阴沉沉的。偶尔下雨,刚撑开伞,却又停了。
下飞机的时候,初初绑在脑后的头发有些松散,显得格外慵懒。她踩着牛津鞋,穿着黑色烟管裤,浅灰色的衬衫上套着同色系的薄毛衣,衬衫很是随意地露着下摆,看起来既休闲又复古。
顾泽就站在她身边,一身浅灰风衣,并未系扣,故而可见看到里面的条纹毛衣。他一手扶着他们的行李箱,一手帮初初拿着她的飞机读物——《cet四级单词汇总》。
两个人都戴着墨镜,个子又高,双双而立的画面实在太和谐。从他们身旁路过的人,无论国籍,都会下意识看他们一眼。
这其中自然包括早就在机场等待多时的记者。
于是这幅可堪入画的场景便被记录下来,并且在第一时间传到了国内报纸的编辑部,正逢夜晚,加班的记者看着照片咂舌:“不得不说,有时候风暴中心是最平静的地方,这两个人在网上火成那样,话题性也高,但站在一起的时候,却总让人感觉很平静。”
她旁边的助理小妹也道:“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明星情侣,但我总感觉顾影帝不是看脸的人,能跟沈初初在一起这么久,肯定是因为她是个不错的人。”
选照片的摄影师瞟了她一眼:“还顾影帝,《繁星》惨成那样,顾泽现在就跟跌落神坛了一样,以往所有低调都变成了不合群,那天香蕉周刊的特刊你们看了吗,里面说顾泽不喜欢参加综艺节目是因为他有心理缺陷,天生不乐意跟人交往。”
几个人看着照片里的人,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诚然,远在不列颠的初初他们等在机场自然不是因为机场风光好,而是因为他们也需要拍摄照片,并且是由专门的摄影师拍摄。
按照john的说法就是,要拍的自然、随意,像是偷拍的。
初初大囧:“有这么明显的偷拍吗?”
顾泽则深思:“拍的时候是不是该把这么本书藏一下?”
john:“……”
*
酒店视野极好,位于泰晤士河畔。打开窗户便能看到河流与塔桥,河面上有游船,远处则是标志性的伦敦眼,以及大本钟。
这样的景色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似乎永远不变的景致,百年前它是这样,百年后它亦如是。
而对于初初来说,在国外的好处除了空气清新、天蓝云白之外,更重要的是没人认识她,也没人认识顾泽。
所以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街道上的时候,不用再带着鸭舌帽与墨镜遮遮掩掩,也不必担心有记者尾随跟踪。寻常一如游客,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话、大笑、站在景区前拍照,甚至让和善的外国佬帮忙照合影。
“不过外国人的照相技术真是不敢恭维,”初初翻着照相机叨叨:“不是有很多著名摄影师都是外国人吗?”
顾泽慢悠悠地道:“我觉得摄影师不会跑来景区专程拍你。”
初初竟无言以对。
其实这次来,初初的大部分行程都是工作,比如看时装秀,又比如拍写真,基于林姐的指示,她必须在这次时装周回去之后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女神”的形象,让观众觉得她十分高大上。
这点当然是有难度的,john时常感叹:“如果成功了,你回头可以写本书,叫做《论一个村花成长为女神的血泪史》”
初初道:“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闭嘴,你看,如果我说话,很快就会暴露我是个土鳖的事实,但是如果我闭嘴,光看照片,我也是有那么一丝丝女神气息的,可见大多数女神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是女神,只是她们长的好看些,话少些,高冷了一些。如果现实中跟他们交往,说不定她们会是比郑琳琳更都比的存在。你觉得呢?”
john:“……”
相比于初初,顾泽看起来就轻松很多,他虽然名义上也是来工作的,但泰半时间都在休息:来之后的前两天拍了几组照片,后几天便一直处于四处旅游的状态。
mak有时候忍不住问:“你是来度假的吗?”
顾泽摇头。
“可你表现的根本不像是来工作的啊,林姐每次问我我都胆战心惊!”
顾泽拍拍他的肩膀:“我是来陪女朋友的。”
mak:让我死了算了。
=_=
在两个助理每天深感自己生不如死、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这两只已经游遍雾都,并且乘火车跑了不少不列颠的著名城市,比如初初一直向往的牛剑,再比如顾泽偏爱的北部的苏格兰。
她们到苏格兰最大的城市爱丁堡的时候,雾都的时装周已经结束,那天,初初没有理会john给她定下的行程,十分任性地连夜定了机票,拉着顾泽飞到了这座历史悠久、依山傍海的城市。
“我会给你带个羊毛围巾的。”初初给john发邮件:“到时候你可以选颜色。”
*
爱丁堡很是安静。
虽然人多,却完全没有雾都的喧嚣,街道上人来人往,却仿佛能听到风的声音。城市的一端矗立着依山而建的古城堡,另一端则是有海鸟飞翔的一片碧蓝。
不列颠的城市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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