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贷款使用权(4/5)
初认为这笔生意风险太大,给了中方太多利益的人,现在全都闭嘴了。蓝色小药丸未来的市场,可以说是一览无余的展现在了格鲁门面前。至于说黑了胡文海的专利费?敢提出这个提议的人。在格鲁门一秒钟也生存不下去。黑了心的共谍军火商,敢让所有有歪心思的人尝尝做土飞机的味道——向伟大的先贤杜邦致敬!
蓝色小药丸牵扯的利益实在太大了,这个谁都看得出来。
格鲁门前脚敢拖欠专利费,后脚就有律师团帮胡文海将专利授予收回来,然后再授权给其他比格鲁门更有背景的财团。
最不济的情况也是能把水搅浑,让这项专利归属不明。然后顶着“有争议”的帽子,甭管三七二十一先生产出来卖了再说。
现在之所以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是因为蓝色小药丸专利归属相当清晰明确,而且格鲁门履行合同根本挑不出毛病来。
说白了苍蝇也没法叮没缝的蛋,可鸡蛋有了缝,到时候就是全世界的苍蝇都围过来了。
所以说胡文海每年十亿美元的专利费用,格鲁门是绝对不会有丁点延迟的,格鲁门会比胡文海还要主动的去维护他的专利有效性!这么一笔收入在手,“区区”一万亿日元,胡文海还真是还的起这笔钱。
不过当然,这并不是说当贷款到期之后,胡文海就要拿自己的钱去填这笔窟窿——就算胡文海有这么高风亮节,国家也绝对不会允许他这么做。起码在明面上来说,没有国家用钱私人还的道理。这个例子竖起来了,那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和脸面可就都丢光了。你中央敢这么做一次,下面就敢这么做十次、百次。中国也不用搞什么改革了,没人敢赚钱发财了。
除了******上台借着汹汹民意打寡头,没有五常敢这么干的,公信力是执政立国的根基。
所谓胡文海自己还钱。就是把国家从贷款的整个过程中摘了出去。以正常的模式来说,国家既然管了发钱,自然也要管回款。这一万亿日元散了下去,到期之后造船厂将钱还给国家,国家再转手还给日本财团组成的银行团。这才是一个正常的黑字环流程序。
至于说贷款到期造船厂有无回款能力,这个风险可是不小。中国现在这个状态,交了学费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个厂长交了学费,那个科长再交个学费,总部的主任还要交学费。你还不能抱怨,毕竟交学费至少说明人家是在做事不是?
所以贷款到期,国家向造船厂收回贷款,说不定就要有个百分之几十的呆账坏账,甚至干脆单位合并、撤销,变成一笔烂账。这个也没处说去。
到了这个时候,国家就要把这笔账担起来,自掏腰包补上这个部分还给日本的银行团。
而胡文海的意思,则是回款的时候我不用国家负责,有呆账、坏账、烂账,我自己扛了!虽然损失未必有一万亿那么大,可想千八亿的窟窿是肯定有的,甚至这个窟窿干脆把他抵押的十亿美元吃光了都不奇怪。
胡文海以担负这部分风险为代价,揽到大部分贷款的指派权,还真是有些打动了这位经委副主任的心思。
说到底这钱还是要由国家分出去。到时候流到船舶工业的钱当然是听胡文海的,可流到别的地方的钱,就很有操作余地了。过去那个方案,造船厂交一笔学费。再挪用一部分,国家最后妥妥的要往里搭钱还债,截留挪用的受益人未必记得上面人的好。
而这个方案呢,钱的用处都在胡文海手里攥着,到最后也是新科公司来还钱。虽说大多数钱上面不能做主,但终究能分一笔钱用来做点以前没钱做不成的事情。这拿了钱的单位因为相当于上面替他们从胡文海嘴里抠出来的。自然也就要感恩戴德一下。
这个买卖,不亏。
其实就是两个选择,大风险的亏损几率相当大,小风险的基本可以赚一笔,怎么选还用想么?
而胡文海这边也是胸有成竹,造船厂的欠账收不上来那是国家!如果由他来负责这笔贷款的分配,又怎么会有造船厂敢不还钱?他的计划也简单,这不是有巨型总段造船法呢么!
前期他准备铺开的总段合拢厂,最多也就是大港、渤船、江南和沪东这四个老字号能担任总段厂的任务。其他的造船厂,也就是暂时先做个分段厂的位置。
说白了,你分段厂敢欠总段厂的钱么?这钱国家或许还真是要不出来,可总段厂却十拿九稳的能要出来。何况胡文海放款,肯定要看你造船厂改革、改造的效果。评估你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产和资金结构,一切咱们全按照公事公办的走。不可能像国家似的,有那么多人情和权力操作的空间,更不用考虑什么一碗水端平之类的莫名其妙原因。
在翻脸不认人这个问题上,胡文海绝对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如果新科公司能够独立完成最后的还款,那我想这个条件不是不行……”
这位经委副主任以颇为纠结的语气,依依不舍的说出了胡文海最想听到的话。说实话这笔生意他觉得算是赚了,十亿美元撬动一万亿日元贷款,最后再有烂账窟窿,本钱也早就赚回来了。
黑字环流一般都是中长期贷款,而这次万亿大贷款如果一切顺利,胡文海也肯定会坚持拿到五年期以上的还款期,死活要拖到日本九十年代经济泡沫破裂为止。到时候随便卖空点日本企业股票或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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