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洞冥草(1/2)
这浑身焦黑的脑袋,四处张望,两只眼珠子上下乱转,古灵精怪,有些缩头缩脑,奸诈狡猾。
如果仔细观察,它有两只二尺来长的耳朵,不过和这漆黑的土地已经融为一体,浑然天成,毫无违和感。
这不是兔子那家伙又是谁,两颗外露的兔牙,洁白如玉,但此刻完全变黑,要不是有两只眼睛轱辘乱动,很难发现这里会有只活物。
大火熄灭,烟雾缭绕,残败的黑烟笼罩这片原先茂盛的树林。
而今的森林一片焦黑,不时还有火光,煅烧还未燃尽的木材。
四周破烂不堪,几天时间,这里便被夷为平地,参天的古木,毁之殆尽,玱琅一炬,可怜焦土。
兔子从黑土中爬起来,整个身体被烧得体无完肤,毛发尽毁,肌肤蜡黄,溢出许多油脂。
假使此时在其身体上撒点佐料,定然美味可口,清香扑鼻,令人口水直流。
看它这副身体已经被烤熟,而且是熟透了,居然还没死,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惊诧异常。
“妈的,不就吃你几个鸟蛋嘛,用得着如此丧心病狂地赶尽杀绝吗?”兔子看着自己熟透的兔脚,心里气愤填膺:“小肚鸡肠的死鸟,下次见到你,把你毛拔光。”
先在它只能勉强走动,而且还不能太剧烈,否则整个身体皮肉和骨头要立刻分家。
“哎哟!你这死鸟下手实在太狠了。”兔子一边朝外走去,一边不停咒骂,从玱琅神鸟上边祖宗十八代和自己后世子孙十八代,总共三十六辈人中所有女性,都要亲口问候一遍。
“不知那小子是否还活着?”它喃喃自语,心里非常疑惑:“按理说吃了御火血灵芝,能够防御死鸟赤焱神火的攻杀才对。”
到现在它还抱怨战天歌:“那混蛋吃得比我还多,活脱一个大饭桶。”
“他不仅吃,还打包带走,见过不要脸的,真没见过那么厚颜无耻的。”口中不停鄙视贬低战天歌。
原来,这家伙每次被打死,还能活过来,也是有很大秘密的。
当它第一次偷盗玱琅神鸟时,也是差点被捉住,但这混蛋实在太过狡猾,打洞逃跑,无意间得知玱琅神鸟筑巣用的居然是世间非常罕见的御火血灵芝。
这可是难得一见,十分罕有的至宝。这东西只生长在悬崖峭壁的绝颠之上,崇山峻岭的奇峰之间。
不是说只要有高山的地方,就会生长御火血灵芝。
这高山还有讲究,必须是九千丈,直通天际,离天边最近的山巅才有可能生存。
但这仅仅只是有生长的自然条件而已,还有一个巨大的因素才能存在。
御火血灵芝必须要天上降下雷劫,满天雷电锤炼,熊熊天火淬烧才可能形成。
虽然这种东西罕见,但也是可以找寻得到的。而玱琅神鸟乃是可以和真正的凤凰针锋相对,平起平坐的神鸟。
对世间奇物的感知,非常灵敏,且只有它们这种能翱翔九天,直上云霄的神物,才能找寻得到。
玱琅神鸟为火属性的神鸟,身体中蕴含无尽的火元素。平常之地,它们根本不能生存。身体只要和大地接触。
不是森林燃烧,就是河泽干枯蒸发。所以它们的巢穴建造非常奇特,必须要找到能够抵御它们火力攻击的奇物。
而御火血灵芝便成为玱琅神鸟筑巢的宝物,世间罕有,许多强大的武者想要寻得一点,都要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和玱琅神鸟做交易。
可以说御火血灵芝完全被玱琅神鸟垄断,因为凤凰一族灭绝,朱雀一族也消失,如今火属性神禽中,它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所以许多火属性的灵材都被它霸占。天下武者虽有怨言,但摄于它的威严,不敢公然讨伐,只能任其肆意妄为。
所以兔子吃了御火血灵芝后,可以抵挡玱琅神鸟赤焱神火的攻击,能够保证不死。否则玱琅的老窝不早就被它给烧毁了。
就是因为有御火血灵芝的存在,才得以使它有居住之地。
自从兔子得知此事后,便越来越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经常问候玱琅神鸟。
“喂!王八蛋,没死就吭一声。”兔子提高嗓门儿叫道。
叫喊了半天,无人应答,旋即疑云满腹 “嗯?不会真死了吧?不应该呀。”
“我吃了御火血灵芝,虽然浑身被烤熟了,但还活得好好的。”很快他明白过来,似有所悟:“难道也要看体质来的?”
“如今只有这种可能了。我天资聪颖,根骨奇佳,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神才,所以上苍眷顾于我,不忍天才凋零,才让我幸免于难。”
它将战天歌看得一无是处,半点价值都没有:“那小子,就是个垃圾,而且还是垃圾中的极品,所以应该死得很快。”
要是让战天歌知道兔子心中的想法,无论如何也要抽筋扒皮,将它生吞活剥。
老子好歹也是一世杀手至尊强者,天下无敌的存在,你丫知道个屁,井底之蛙,目光短浅的混蛋。
“噗,噗……”
正当兔子在自我感觉良好,自卖自夸之际,突然不远处一个被夷为平地的小山堆中,蹦出一只手来。
紧接着,第二只手也迅速从土中冒出来,之后是一颗头颅,而后身体上半身,最后是整个人完全出来。
“呸,呸……”
战天歌灰头土脸地看向四周,眼中甚至迷惑,现在他耳中还有嗡嗡的爆炸声。良久才回过神来。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还以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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