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那些旧事儿(1/2)
纪岩并不是一个擅于跟人聊天的人,甚至说有时候她还相当的闷沉。尤其对方还不算是太熟悉的情况下,打声招呼应付着谈上两句勉强还可以,若是要她热络氛不冷场,那显然是做不到。
当然,在做买卖的时候除外,那样的热情笑脸只是表象,跟一个人的真性情无关。
吴老七很显然是个这方面的高手,一路上他的话题虽然不多,语速也不是很快,却让人有种被重视,被认真对待的感觉。哪怕只是最寻常的一句话让他说出来就显得格外有暖意,不自觉生出他这人真挺不错的感慨来。
纪岩并不只是个单纯的十七岁女孩子,曾经她认为最老实可靠,足以依赖一生的好男人,到头来却是个渣,有过这样的经历,又怎么会轻易的去相信表相的判断一个人好坏。
老人都爱说句俗语叫吃一百个豆儿不嫌腥,她是只瞎了眼嚼完那么一个豆儿就腥了两辈子的人,再不长记性可就真的对不起被雷劈的那一下子了。
吴老七倒是挺有涵养,眼见纪岩由始自终对他都不算太热络,也不太在意,只是笑着半真半假道:“你呀还是小啊,什么时候才能真的长大,七哥都有些着急了。”
看向车窗外的纪岩怔了下,这样的话她并非头回听到,上一世吴老七也说过两次,那时候她也没往心里去,一个充其量只是邻家哥哥而已,常年在外冷不丁回来发现原先堡子里的‘小萝卜’头们都已经长高的认不了来了,发两句类似岁月不饶人的感慨,实在也算不了什么。
只是这时候听起来却觉得格外刺耳,纪岩不禁想起了同样是堡子里走出去的一个人来。她叫姜美娥,人如其名,长得是真美。青山镇水养人,专出俊男靓女,姜家堡子更是美人窝,在一众姑娘小子里头纪梅、纪红之流虽然也算是头几名,可比起这排在头一号的姜铭玉家的二姑娘,却是远远不及。
姜美娥到底漂亮的到什么程度,借用一句宋丹丹在小品里的经典语句那就是:我年轻的时候那真是柳叶弯眉樱桃口,谁见了我都乐意瞅,我们隔壁吴二老,看我一眼就浑身发抖……小品里这是笑话儿,可放在现实里的确是有这样。
就是因为姜美娥长得好,打她十六岁时候起,追她的小子那都是成群结队,天天都有人站她们家大门口。
成天被这些爱慕者捧着,可能她自己也觉得飘飘然了,学也不正经的念了,整天就想着怎么打扮自己,穿哪件衣服漂亮,涂哪管口红更好看,净是琢磨这个。
堡子里有个小子叫蒋辉,个高长得帅,家里头条件也是挺不错,又有手段会哄女孩子,他一早就盯上了姜美娥,渐天的送情书,都说好女怕缠狼,真是半点儿没错说,他用了两年的时间把人给追到了手。
也是姜美娥年少不更事,十八岁的年纪还只是个半大孩子,没经过事儿哪里懂得什么叫人心险恶,光听了甜言蜜语就什么都信了,哪里还有半点的戒心,对方说要她就给了。
要不说这人就是犯贱,没得到的时候千般万般好,等吃到了嘴里头半点都不珍惜,把人睡够了转眼儿就给甩了。姜美娥当时肚子里都已经有了,这蒋辉也是真够缺德带冒烟儿了,不但没想着把人给娶了,连打胎的钱都一分不给,最后还到底跟人宣扬他怎么把人弄到手的。
那时候人思想多保守啊,大姑娘还没结婚就搞大了肚子,尤其是在农村,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把人给淹死。姜铭玉让这二姑娘给丢老人了,一气之下就把她给揍了。
姜美娥本来就羞臊加气愤,后悔、伤心,恨自己信错了人,再又来这么一下子那更是雪上加霜,两眼一黑就昏死过去。等她醒过来肚里的那块儿肉也没了,身痛加刺激受不了就犯了疯病。
姜铭玉再后悔也没招儿,又怕别人笑话就把她送去了d市郊区的精神病院,在那里待了三年,姜美娥的病反反复复倒是好了不少,只是受不了刺激。姜家人也认了,接她回家好好养着,平日里谁也不敢招惹她。
就这么着过了几年,姜美娥的病也好的七七八八,不知道的人也根本看不出她哪里有异样。姜家人寻思着给她找个人家,远点嫁出去也就行了。谁知道却传来蒋辉要结婚的消息,这下无疑是捅了马蜂窝,姜美娥立马就炸了,疯疯颠颠的就跑到老蒋家,当着老多人的面儿把衣服都给脱了,抱住蒋辉不撒手,又哭又闹的折腾了老半天,全堡子人都给惊动了。
吴老七刚好那时候回家,见到了这一幕,也不知道他后来怎么跟姜美娥还有姜家人说的,反正后来是他把姜美娥给带走了。
等几年后姜美娥再回到堡子里时,已经完全变了个样儿,哪里还有半点疯颠模样,穿戴的一身水光溜滑,开着轿车打扮的像个贵女人一样,看着就知道过得很是不错。
姜家人也跟着她借了不少光,姜铭玉出来直吹嘘二姑娘给了家里多少多少钱,说是弟弟结婚的全部费用她都包了,额外再给辆车。这些话堡子里的人当故事听了,没寻思过后还真就做到了。这才知道这姜家二姑娘在外面是真的发了。
相比起姜美娥来,吴老七这个带她走出去的人却显得相当低调,虽说每次回来也都开了车,却都没越过二十万的杠儿,充其量只能算是小康。
有人说姜美娥做了吴老七的小蜜,也有人说吴老七可养不起她这尊大佛,是把她送给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借着升官发财等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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