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招兵去送死(1/2)
明历112年九月,朗普瑞斯正常发放任务i期的第二天。
平时的这个时候应该算是朗普瑞斯最静的一天,因为前一天发放任务,领到任务的都去执行任务,没领到任务的只好去猎杀一些野兽,卖些皮毛挣钱。但今天朗普瑞斯再次热闹了起来,因为佣兵会大清早又贴出了任务单。
“s级任务:
内容:随盖斯特守卫军一起进行军事行动。
要求:1,听从军队将领指挥,否则取消任务资格。
2,必须以佣兵团形式领取任务,佣兵团人数不得少于二十人。
3,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是超过二十人的佣兵团就可领取。
时间:三天后盖斯特城南集合,随军队一起出发。任务时间大概十天,期间一切物资粮食由军队负责。
酬金:一个兵佣团至少二百个金币,总数按人数定。立功者可追加一百至一千不等。
伊特帝国盖斯特行省附属城朗普瑞斯佣兵会。”
最后是一个伊特帝国钻石的标志。
这一个任务单开始只有寥寥几人看见,可慢慢的多张任务单面前挤满了人,佣兵们跳过内容、要求和时间,直接看到了酬金,只要酬金可以沸腾他们的热血,别说是随军队出征,就算去猎杀龙,他们都会毫不犹豫。二十个人二百个金币,一人十个,这样的酬金足以激起这些实力低微佣兵的斗志。
任务更加吸引人的是要求中竟然没写等级要求,也就是说没有战士级别的人都可以参加,况且人数众多佣兵会根本不会查。这样一来,一些普通贫民找上组队的佣兵,将酬金让出两个金币,目的是让自己参与进去,这等好事何乐不为。
随后,纷纷开始招人组队,场面异常火爆,可这些人被金币冲昏了头脑,自然不知道,他们这是去送死,至于那高额的赏金,死了又怎么会领到。
还在盖斯特的艾斯还不知道此事,他昨夜请雷萨胡吃海喝,花掉了整整一个金币,加上昨晚赢得,如今还剩八个金币。清晨请人给雷萨母亲看病,那是教会的僧侣,治愈魔法师,所修习的都是治疗法术,平时便是研究药物,这样的人来到贫民区就是一个高价,出手治疗又是一个高价。
雷萨卖狐貂的钱只有两个金币而已,完全不够母亲看病的费用,艾斯又拿出六个金币,一共八个金币,加上二人不断的求情,这才情动教会的僧侣。不过金币并没有白花,也不负二人的苦心,经过僧侣救治,临死不远的雷萨母亲,虽未痊愈,但已好了大半,可以下地走路,并做一些不费力的家务,命是保住了。这让雷萨和艾斯兴奋不已,同时雷萨对艾斯的恩情,更加感激。
之后两个少年决定去森林猎杀野兽,卖皮毛赚些钱,这主要是艾斯的提议,一是他想和雷萨一起在森林中狩猎,体验有伙伴的感觉,二是他要给雷萨家里买些i常用品,起码那些被褥就该换了。
艾斯还剩下两个金币,用欧德的话说,艾斯就是个天生的佣兵,他对钱向来没有概念,向来不会攒下钱为以后考虑,他身上有一个金币,他就不会只花掉九十个银币。
两个金币自己买了一把剑,一把普通的剑,给雷萨买了一把弓,一柄做工jing美力量更强的弓,还给雷萨买了一身衣服,他原本那一套实在破烂不堪。如此下来,两个金币所剩无几,干脆都买了面包给雷萨母亲留下一些,二人带上一些,便进入了森林。
母亲卧床不起的病大部分痊愈,自己又有了新衣服和新弓,雷萨心情高兴不已,或许是他这么多年最高兴的一天,对艾斯开口称谢,却被艾斯生气骂道:“你再这样我们就做不成兄弟了,我们以后可是出生入死的伙伴,我是团长自然要照顾你。” 雷萨对他一笑,也就不再客气。
经过相处,艾斯发现雷萨是个少言的人,和自己xing格有些不同,但这并不是问题,因为友谊已经结下,誓言已经发过。两个单纯简单的家伙,一见如故,数年之后,便开始一同抒写传奇。
有一把自己的剑,一直是艾斯的愿望,现在终于达成,艾斯也很是兴奋,拿着剑走在前面不断的挥舞。
“雷萨,你说我们将来的佣兵团起什么名字好呢?” 艾斯收剑入鞘,背在后背,兴奋对雷萨道。
想了好久,雷萨笑道:“艾雷怎么样?我们的名字。”
艾斯摇了摇头,否定说道:“不好,我们的佣兵团将来不能只有我们两个人,只叫我们的名字不好。”
雷萨点了点头,“的确,你说吧。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你是团长!”
艾斯苦思了良久,最终叹气摇了摇头道:“我也想不出,算了,将来找一个吟游诗人,他们最会起名字了。”
“也好!” 雷萨点头赞成。
此时二人已经进入了森林,这只是一片小森林,且只是边缘,没有魔兽出没,有的只是一些野兽。此时,不远处正有一个黑se鸟在那里喝水。
艾斯和雷萨小心翼翼上前,艾斯小声道:“那是乌鸡鸟,你娘身体刚好,用它补身最好不过了。我们佣兵团就拿它开刀了!”
雷桑点了点头,艾斯突然跃起,拔出利剑,大喊道:“还没有名字的佣兵团出击,猎人雷萨上树,占据有利地点,我去牵制它。” 平时和奥格等人,也多次去猎杀过野兽,艾斯很是羡慕那种指挥的感觉。
艾斯斗志高昂,可命令还没下完,那乌鸡鸟已经飞起远去。艾斯挠了挠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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