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360尊王攘夷(2/3)
“连溪接谷,灶居鳞次”,数以千计。盐业史专家郭正忠先生依据神宗熙宁年间陵州知州文同的奏疏,证明四川井盐业中不仅同样存在着雇佣关系,而且还发生过为改善工作条件的经济斗争——
据文同奏疏所言,当时井研县即有百余家筒井作坊,每间作坊分别雇佣“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这数千工匠多数来自“他州别县”,已与土地脱离关系:其谋生方式是“佣身赁力”,即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受雇期间如对工作条件或待遇不满意,就互相串联,集体抗议,所谓“递相扇诱,群党哗噪”;如无改善即与井主“豪者”算账,索取工资,所谓“算索工值,偃蹇求去”,再另谋高就,所谓“又投一处,习以为业”,显然他们是来去自由的。
三是陶瓷业的商品生产性质及其日趋扩大的海内外市场。
陶瓷生产在宋代进入成熟期,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宋代瓷窑遗址,遍布全国l7个省份130余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民窑性质。特别是福建路的德化窑和门等地瓷窑,以及泉州磁窑,安溪、南安、同安等窑,则是泉州刺桐港大宗外销瓷器的生产基地。在有罗盘导航的大型“海舶”之上,“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
现代考古发现,宋代瓷器在新加坡、印尼雅加达、越南西贡、印度迈索尔邦和马德拉斯邦、巴基斯坦的班布尔遗址、西亚伊拉克的萨马腊遗址,以及北非埃及的福斯坦特等地区都有分布。这说明宋代陶瓷业就其主体部分而言完全具备商品生产性质,而且拥有广阔的海外市场。
四是数万纺织机户的涌现和包买商惯例的形成。
宋代“机户”一般系由家庭成员充作劳动人手,专以纺织为生的家庭作坊,其性质是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也有少数机户实行雇工生产。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各路约有10万机户,数量可观。
但问题是这些机户除少数在城市外,多数分布在乡村,他们的产品需要中间人将之集中起来,运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成为商品,于是包买商就出现了剑皇重生。
《永乐大典》所载“陈泰冤梦”就是反映江西包买商的一个典型事例,时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间(12世纪70年代):冤主陈泰原是抚州布商,每年年初向崇安、乐安、金溪等地的机户发放生产性贷款(“贷出本钱”),到夏秋之际再去这些地方讨索麻布,之后向外运销。由于生意越做越大,各地有曾小陆等“驵主”、“甲首”作为放钱收布的代理人。
从“如是久矣”看,这种做法早在淳熙之前就已持续相当时日了,并非偶发事件。这种做法在其本质特征上已与明清“账房”无异,均属包买商惯例。
郭正忠先生指出,在两浙丝织业、丝绫锦业中,也有“收丝放贷”、“机户赊账”以及“预俵丝花钱物”等惯例,这说明宋代包买商分布地域广泛,江西、两浙、四川等地都可以见到他们活动的身影。
综上,我们看到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启动是全方位的。在煤铁革命的推动之下,包括冶金、陶瓷、井盐、纺织等业在内的手工业各部门一度呈现出全面繁荣态势:民营手工业全面崛起,除铸钱、军工等少数行业外,其主导地位已确立无疑,并程度不同地拥有区域市场、区间市场,甚至海外市场;其间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关系、包买商惯例亦在顽强生长。
这一切使我们相信,宋代手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个为近代工业的发生准备条件的时期,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降临提供历史前提的时期,我们称之为前近代化时期。如果这个势头能够保持两三个世纪不被打断的话,必将为其后的工厂(机器)工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那么,现在我们要问,原始工业化进程赖以启动的诸般条件,宋代社会是否具备呢?
学者们认为是“三缺一”,即四个条件中具备三个,还缺一个。
一是在人口增长(北宋徽宗时人口达到一亿,较汉唐增加一倍)的压力下,耕制革命的发生,粮食剩余率的提高和商品性农业的成长,为原始工业化进程提供了经济基础。
由于人口增长速率超过耕地面积的扩大速率,产生了大批无地或少地农民,他们被迫另谋生计,大量进入城市和工商业领域。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则为这些非农人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粮食供应。根据笔者的计算,宋代一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粮食大致在4000斤上下。比汉代提高一倍,比唐代提高30%,与1984年每个劳动力生产4379斤大致相当。这个成就的取得,与宋代耕作制度的变革有关。大约在两宋之交,即12世纪上半叶,在长江三角洲、成都平原、苏皖平原和福建沿海,还有江西中部的吉泰盆地等农业区,一年两熟的复种制作为基本的耕作制度得以肯定下来。粮食产量的提高也为经济作物的种植腾出了更多的耕地,东南地区地狭人众的情况也在逼迫当地农户寻求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如苎麻、桑梓、茶叶、甘蔗、果树、蔬菜,甚至药材、花卉等。当产地周围存在着相应的市场时。生产者的着眼点自然会从产品的使用价值转向它的交换价值,于是专业茶农、蔗农、果农、菜农大批涌现,商品性农业由是而发展起来。
二是煤铁革命的推动和海内外市场的扩大,导致手工业内部技术革新的兴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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